安德森很快就出來了,他滿臉笑意以為今晚是個美妙的夜晚時,他看見我已經換回了來時的外套,臉色驟變。
“對不起。”我。
安德森仍舊不語,臉色有些難看。
“對不起,安德森,我應該回去了,畢竟我們昨晚剛認識。”
他倒吸口涼氣,過了好一會兒才講:“那我送你回去。”
他開保時捷送我回去時,一直冷著一張臉,眉頭擰成一團。我猜他一定以為我是在欲擒故縱。不可否認的是,他長相英俊,年輕有為,跟女生在一起的時候知道為她開車門。所以無論怎麼看都是個值得交往的人。
雖然他的把妹的手段很一般,但跟他交往,女孩們並不會吃虧不是嗎。
可我還是做不到。
我已經沒有辦法在Jay的陰影下跟一個剛認識的人發生關係。
車子比我想象中還要快到家,安靜的車廂裏我能聽見他此起彼伏的呼吸聲,肚子突然叫了一聲,我努力恢複情緒:“去吃點宵夜嗎?”
“不了,還有事情,你早點休息。”
“好。”
我沒有強求,盡管我知道他並沒有事情。
我等待了兩秒,他仍舊坐在副駕駛上不動。
“謝謝你,再見。”
我在倫敦的酒吧混了四年,可我還是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男女關係,沒有人教過我,我總是自己琢磨,可是我唯一的那段戀情,教會我的是不要相信幼稚的男人。
紐約入秋了,從車子裏下來到進門,我的腳踝被凍的沒有了感覺。
我躺在床上,被子前兩剛曬過,還留有蟎蟲的味道,我總覺得這是幸福的味道。我躺在裏麵,睡了一個很長的覺,做了一個很長的夢
今我休息,沒有接老板的電話,一個人去法拉盛擁擠的超市買了些蔬菜。售貨員塞給了我十幾個購物袋,我拿著它裝了芹菜、紅蝦、豬肉末。秋真的到了,街麵上的商鋪收起了“我愛紐約”的白色恤,掛起了同款式的衛衣。
我拎著購物袋進了其中一家店鋪,因為這家的裝修比其他幾家要幹淨,白熾燈明晃晃的亮著,老板娘從竹椅上起來招呼我,的是清一色的中文。
“看一下啦,東西都很不錯的啦。”
“這個多少錢?”
“這件一百。”
“美金?”
“當然啦,這裏是美國嘛,帶一件‘我愛紐約’回去很有意義的。”
“便宜點。”我頭一次嚐試還價。因為布魯克斯跟我過,這些私營商鋪賣旅遊紀念品總是愛抬高價格。
“姑娘我們這不講價的啦,你長那麼漂亮買一件嘛。”
“六十賣不賣?”
“哎呦,姑娘呀,我們這裏質量很好的”老板娘一直同我講她的店在這裏開了十多年,靠的都是信譽等等。
我打斷了她的喋喋不休,:“六十,你同意我就買。”
老板娘臉色差了許多,低頭喃喃起來:“哎呦,姑娘我看你漂亮,那就賣給你好啦,但是你不要跟別人你隻花了四十就買這件衣服奧。不然我沒法做生意嘞。”
她拿出一個廉價、質量很差的白色包裝袋替我裝上。
“謝謝。”
我付了錢,拿走了這件白色衛衣。
黃姓老板又打電話給我了,問我晚上要不要跟他一起去一個飯局,那裏有很多的有錢人,但我婉拒了他。
我吃著被湯水煮的露餡的餃子,手機裏正播放著譚詠麟的《一生中最愛》,這是那去染發時聽到的歌,才想起自從換了手機,我再也沒聽過這首老歌了。
我是廈門人,可是我特別喜歡吃餃子,但是我包的餃子永遠沒有母親的好,她的總是餡兒多而且不會破,我怕餡兒多了會破,於是餡兒就包的很少,可是放下去煮,總是要破皮。我吃水餃也不喜歡蘸醋。超市的速凍水餃跟我的大拇指一樣,我一口能吃下兩個,但肉是不新鮮的,總有股薑味,於是我開始自己包餃子吃。
我很少吃披薩了,也很少吃西餐。起初總是不習慣的,但是足夠多的時光用了無限的耐心讓我去習慣這些。
吃完飯,我又將包裏的零錢和衣櫃裏藏著的現金全都數了三遍。一共兩千多美金,加上未發的工資,也才五千。
我查看了去倫敦的機票,又查了去巴黎的機票,我幾乎每隔三就要看一下這兩地的機票有沒有漲價。
《一生中最愛》聽膩了,我想換一首,可是新手機的新歌單裏竟然隻有三首曲子,還都是手機自帶的。我才發現來到紐約後,我一直在忙著找工作或者工作,已經很少像在倫敦時一樣坐在圖書館裏聽歌看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