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忠文豁出去賭了一把,他回到家裏,不慌不忙地向妻子宣稱,袁賀雄方才死於他手中。
事實證明他賭對了,妻子聽完他鎮定自若的“坦白”後,二話不說就圍上一件披風,頂著夜色獨行去了案發現場,想盡量銷毀些殺人痕跡,卻不料警方已先一步到達。她心中一虛,立馬回去為梁忠文訂了臨時出國的機票,讓他速去避難。
隔天就有警察上門通知她去認領屍體,她在腦中勾勒出一張圖譜,不斷思索著,如何為丈夫辟出一條後路來。可她千算萬算也想不到,僅僅一日之後,竟有個女人前來投案自首,自稱是殺了袁賀雄的人!
梁忠文聽到消息也大愕不已,是啊,他本該知道的,念萍如何能夠容許他去頂罪?
魏念萍隻是個最淺陋的婦人罷了,心中的邏輯簡單至極,就是絕不能讓愛著的人有一絲一毫的危機。早在逃出案發木屋時,魏念萍就頭腦清楚地將身上沾血的女式外套扔在了沿途的一方樹叢裏,企圖將警察的視線從梁忠文身上引走,讓大家推測凶手是個女人。
可後來經過細思,她終於明白,隻有立刻去自首,才能掌握主動權,為梁忠文提供顛撲不破的防護。否則,但凡警方查出了什麼,必會對梁忠文形成極大的侵害,即使他以正當防衛之名被袁小姐保了下來,也會因為殺死袁少爺而斷送在袁家的前程。
他最珍惜的莫過於他的前程,魏念萍又如何能讓他失掉?
魏念萍強咬一麵之詞,聲稱自己是見財起意才對袁賀雄行了凶,性質惡劣,甘受懲處。
其實她並非不能編個更有利的借口,比如,袁賀雄是有意輕薄於她,她則是為了守身而誤殺。這樣一來,即使她依然難辭其罪,也萬萬不會判得那麼重了。
可是,她並沒有選擇這類說法,她願意把自己塑造成一個惡人,把袁賀雄塑造成絕對的受害者,讓袁家占據道德製高點。她傻傻地堅信,說不定隻有把袁家人哄開心了,梁忠文的日子才會好過些。
愛情已將她全然馴服蒙蔽,令她忘了一夜白頭的父母和年幼的兒子,也忘了自己隻不過是個最孱弱的女子,在獄中如何捱得下去?
她原以為梁忠文會盡力養育好他們共同的孩子,這樣她死也瞑目了。
但他卻沒有。
“你不是說,哥哥是你殺的嗎?”袁小姐在越洋電話裏叱問,“這個自首的女人又是從哪裏冒出來的?你認識她,對嗎?”
那一刻,梁忠文絕望地明白了,妻子已經猜到魏念萍是什麼人,從今以後,他再也救不了念萍了……一旦他失去了妻子的護持,就等於失去了整個袁家,變回了那條無勢的蟲。
區區一條蟲,又怎能讓念萍的處境有絲毫起色?
“她是我的……一個朋友,請你看在我的份上,別為難她,好嗎……”
一個普通的朋友怎麼會甘願做出這樣翻天覆地的犧牲?正是看在梁忠文的份上,袁小姐才更要為難她。
在袁小姐的收買之下,袁賀雄一案的取證審理程序被縮減至短短的兩三個月,魏念萍家屬的申冤之聲盡遭封殺,警方的辦案過程也是極其敷衍塞責。
雖有較為眼明心細的警察查到了梁忠文和袁賀雄之間的極深宿怨,並向上級提出,想把梁先生請回國內查問一番,上級卻壓住不讓,理由是局裏既已有了自首的犯人,袁小姐又放話說不想再把案子拖下去,再較真那可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了。
魏念萍是自首的,悔錯表現也很好,法院本可輕判,但最終出於某些不可說的原因,她還是被判了無期,並在監獄裏受到無數拷打和淩-辱,當然,獄牆外的人們對這些事是沒有知情權的。
袁小姐聽說魏念萍有個五歲大的兒子,澄澄陽光下,那個男孩正在鄉間的青草地上奔跑,頸間掛著一枚比草色更蒼翠的玉墜,袁小姐之所以認出了是他,是因為她認識那塊玉,梁忠文曾在床榻間對她耳語過,它是傳家之寶。
她滿以為將來會傳給袁勁,哪知竟出現在了這個賤如泥的私生子身上,叫她如何能夠忍受?如何能不眼紅?
她袖帶飄飄把男孩推下水潭的當天晚上,國外急急如律令地來了一通電話,父親憂患的聲音出現在彼端,說袁勁剛才在遊泳館裏抽筋了,差點溺死在水中,小臉都青了,氣兒也快沒了,眼看救不過來,在醫生趕到之前,多虧梁忠文為他按壓了許久腹部,才讓他吐出大口的水,回過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