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一晚上熬夜沒睡覺,一直跟進案子,可這人質倒好,根本不愛護自己的身體。
他有點小脾氣了。
聽見聲音,沈悅第一時間抬手,拉住了連城的胳膊,她渾身都是血,尤其是脖子的地方,因為不配合治療,現在都沒有處理傷口,醫生說她被喂了藥,很傷身體,必須要盡快的治療。
連城低頭,躺在病床的小姑娘,一張臉黑黑的,不知道抹上了什麼,都看不見五官了,髒兮兮的,連城想把手抽回去,下一個瞬間,就看見她紅著眼,要哭了:“你是隊長是嗎?那個人是我殺得,和林清沒關係的,這次她也是為了幫我才被綁架的,我發誓,”她像是怕他辦錯案,很謹慎,也很細心,一字一頓:“隊長,你可肩負著天下蒼生的清白,你可千萬不要誤會了林清啊。”
沈悅說這話的時候,很認真,眼睛亮亮的。
這便是沈家的大小姐,沈鶴的女兒了。
a市裏,都說沈鶴是個精明的商人,可敬的對手,曾經連城也是這麼認為。
如今,他的想法變了。
從他的角度來看,沈悅最基本的義氣是有的。
這孩子不壞。
沈鶴身為父親,任由自己的養女報警,把自己的大女兒置於危險之中卻不管不顧。
不管從什麼角度來說,他這個父親做的都不稱職。
很難想象一個不稱職的父親連自己家裏的事情都不能解決清楚,還能管理好那麼大的公司。
連城緩緩把自己的手臂抽出來,安撫的笑了笑,對著沈悅道:“你和林清是受害者,馮良等人對你們進行以勒索錢財為主的犯罪,甚至在明知道警察包圍了剩下的情況,是甚至想要殺人滅口。這已經嚴重危及了你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今天不管動手的是你還是林清,都屬於正當防衛,是不構成犯罪不用負擔刑事責任的。”
“真的?”沈悅懷疑,一臉的不可置信,總之,就是很不信任連城就是了。
“真的。”連城點頭,囑咐她:“你先老老實實的養病,等具體的情況我們過後還要記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們都是正當防衛,我不會騙你,至於後續,可能需要打官司或者是牽扯到的其它事情,你讓家裏去解決就可以了。”
“謝謝您!”沈悅鄭重其實。
“不用謝我,你們本身就沒有什麼錯,我救你也是職責所在。”連城安撫了沈悅一遍,看她精神狀態還算不錯,就又多說了幾嘴:“今天的事情我們過後會嚴查,給你一個交代,不過你知道,報警這件事情,其實是……許落做的。”
當然,這裏來說這些事情他都應該與沈悅的父母去說,不過如今看現在的情形,沈鶴的態度暫且不論,就是沈悅的母親到現在也沒有什麼消息。
連城覺得,沈悅有權利去知道自己的事情,他坐在一邊,看護士給她上藥,清洗傷口,不鹹不淡:“你們家裏的事情需要我幫忙出麵解釋嗎?”
“不用。”沈悅搖頭。
從前不用,今後也不需要再用了。
她一直覺得隻要她努力,隻要她不去計較那些事情,屬於她的都會回來。
可是現在再看,不是的,所有的事情都在往意想不到的地方發展。
比如她一直都能夠承受住沈鶴的不聞不問,可是陶微不一樣。
她說:“有些事實隻要想知道,根本不用旁人去說。可有些東西就算別人說了他也不會相信。”她自己的仇,她自己會去報,不管付出什麼樣的代價,這一次,她都不會再退縮再忍讓。
連城聽懂了她的話外之音,不過也沒勸她不要計較。
人非聖賢,再者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連成自己都做不到寬己及人,何況沈悅。
說完話,沈悅就老老實實的消停了,閉著眼睛休息,精神狀態不是特別好,整個人昏昏沉沉的。
不過,能夠活下來,她就很滿足了,還沒有牽連清清。
沈悅的心結掉了,沒過一會兒,就直接暈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