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裏想讓下麵的大頭兵們支持你,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帶著他們活下去。
要是能幫著他們爭取到利益,那部下就會把支持變為擁護。
若是能活下去還幫著爭取到利益,同時還能獲得極高的榮譽——簡單說就是打勝仗,那底下人就不僅僅是支持擁護了,而是發自內心的愛戴。
三條能做到第一條的,那就是合格的軍官了,做到第二條的,那已經是鳳毛麟角,至於第三條,抱歉,極少人能做到,反正李景林他自認為做不到。
曆史上能做到以上幾點的,也就是嶽家軍、戚家軍等寥寥幾個百戰雄師。
山羊不懂這些,他能讓底下人服帖憑的是他高超的技戰術,以及常年摸索出來的局部戰鬥經驗。
加上他手上的人本來就是各部隊選拔出來的尖子,大夥兒水平差不多,誰手裏都有兩把刷子,打起仗來都明白自己該幹什麼,怎麼幹,不怎麼需要特別詳細的指揮。
可普通連隊不同,裏麵充斥著大量的新兵,拔尖的無一不是骨幹班排長,打起仗來新兵們手忙腳亂,顧頭不顧腚是標準現象。班排長不僅要指揮他們怎麼幹,還要安撫他們的情緒,士兵們習慣了各自班排長的指揮,隻要活下來,就會天然認同他們。
至於更上一級的,像那些營連長,尤其是團以上的長官,心裏認可度卻並不高。
當然,李景林是個例外,他吊絲出身,天然愛跟底下那群大頭兵打成一片,在軍官們麵前擺架子,但是在大頭兵麵前則是一副兵P做派。
加上他想辦法坑蒙拐騙偷,用各種下三濫的手段獲得補給和物資,就為了讓手下人吃飽穿好。
這些事情是要人去辦的,下麵人各種關係盤根錯節,誰沒有幾個老鄉,表麵上對所有人保密的東西,辦事的人會主動把事情偷偷傳出去。
這時候大兵們會主動忘了平時的精明,集體變傻,願意為那個在他們眼裏是個煞筆的團長效死力。
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這一點,像郭明誌,他是個典型的舊時代軍人,他絕對不會把原本屬於自己的利益拿出來分給手下人。
就像這瓶一斤裝的宋河老酒,是花了兩個大洋買的,原本他可以換成最少三十斤到四十斤的地瓜幹,分給下麵那群大頭兵,每人少說能分個小半斤。
這是觀念的差別,不是一時半會能改變的了的。
軍官的確有威權,但是這種威權在有些時候下能用,有些時候則根本沒人買賬。
就算他不是臨時插隊進來的軍官,有各種做派,也不會受到那群驕兵們的認同。
可以說,這種認同是被李景林強行轉變的,他的‘壞’榜樣,讓底下人就認跟他類似做派的人。
因此說郭明誌向山羊取經,完全是按雞頭啄米——白費心機。
……
郭明誌在那怨天憂天,覺得手下人太難管,其實那是他身在福中不知福。
最起碼他的征兵工作好做得多,身處後方,群眾基礎好,總有幾個零星來參軍的。
不像六連的周大毛,在大年三十這一天,窩在結合部的一處廢棄山寨裏,味同嚼蠟地啃著野豬骨頭,似乎野豬的腥膻味完全沒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