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辯新法 (下)(1 / 2)

沉浸在恭維中的幾人都沒注意到一旁的陳光悄悄的出了文德殿,低聲跟殿外的內侍黃門吩咐了幾句後又悄悄回到神宗邊上。

“兩位大人提出的有關青苗法的建議我們都知道了,現在我更好奇的是兩位大人對其他新法的想法。”趙煦見神宗一直不說話,便打斷淩誌蘇遠承的言語,將談話引回正題。

“那臣繼續說一下免役法。免役法是對以前差役法的改革,由原來按戶等高低輪流到各級政府去服差役(亦稱職役),改為由政府出錢雇人應役。”淩誌接過趙煦的話頭,語氣鏗鏘的說道。

王安石提出免役法的意圖是要“舉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釋天下之農歸於畎畝”,使“農時不奪而民力均”(鄧廣銘:《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卷四一),並在災害之年可以“募人興修水利,即既足以賑救食力之民,又可興陂塘溝之費”(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二一)

在趙煦的記憶中,此法也的確產生了一些積極的作用,減輕了農民的差役負擔,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嚴重的問題。比如,免役法規定“當役戶”和“不當役”的下等戶均需交納“助役錢”,前者因為免去了以前必須負擔的各色差役,納“助役錢”理所當然,但後者本來不應役,現在出錢就不合理了,成為加在他們身上的一筆沉重的賦稅負擔。

至於征收二分的“免役寬省錢”,名曰二分,實際征收卻超過一倍或一倍有餘。《文獻通考.職役》中就說:免役寬省錢,“統計天下乃十四五”,無疑加重了對農民的剝削。

也正如趙煦所想的那樣,隻聽淩誌繼續說道:“免役法規定當役戶和不當役的下等戶均需交納助役錢,前者因為免去了以前必須負擔的各色差役,納助役錢理所當然。但臣認為後者本來不應役,出助役錢就不合理了,此法必然招致百姓不滿。”

“另外,免役寬省錢的征收標準亦不明確,地方執行同樣也存在巨大的問題,臣曾統計過,二分的免役寬省錢最高都已經收到六分七分。請陛下明察!”淩誌越說越是激動,對新法的這些弊病真的是深惡痛絕。

“朕看你等二人對此已經準備許久了,朕準許你們將其他幾項新法也說一下。”神宗表情不變,掃視了一遍在場眾人,而後緩緩說道。

“謝陛下,那臣等就直說了。”淩誌蘇遠承二人躬身一禮後便輪番開始了他們的表演。

市易法,“市易之法,聽人賒貸縣官財貸,以田宅或金帛為抵押,出息十分之二,過期不輸,息外每月更加罰百分之二”(《宋史》卷三二七)。其法是由政府出資一百萬貫,先後在開封成都廣州揚州等城市設立“市易務”,平價收購滯銷的貨物,等到市場缺貨的時候再賣出去。

同時,商販隻要向市易務交納抵押品,就可以批賒官庫裏的某些貨物到各地出售。年出息二分,過期不還,每月罰款百分之二。王安石因以為“市易之法成,則貨賂通而國用饒矣”(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