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們司法部門聯手,製造冤案很容易的。”鮮於非不屑道。
“被告人鮮於非,不要信口開河,胡攪蠻纏。如果你拒絕回答問題,法庭會認為你放棄申辯的權利,你決定放棄嗎?”方朝陽道。
放棄,那就真的沒機會了,鮮於非深吸了一口氣,點頭道:“審判長,你問吧,我會認真回答。”
“家庭住址?”
“東安市向陽區禾豐小區五棟三單元803室。”鮮於非道。
“和戶籍所在地一致嗎?”方朝陽繼續問道。
“一致。”
“你以前是否受過刑事處分或行政處罰?”
“沒有。”
接下來的幾個問題,鮮於非回答得很利索,氣焰被壓了下去,同時也說明,他的記憶力很好,提前也有準備。
“被告人鮮於非,東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和開庭通知書,你收到了嗎?”
“收到了。”
“東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在不公開開庭審理東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鮮於非涉嫌犯故意殺人罪一案。審理本案的合議庭,由審判長方朝陽、審判員高亦偉、許薇組成,書記員趙芳芳擔任法庭記錄。東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苑丹、李春雷出庭支持公訴。受被告人鮮於非委托,旭陽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旭出庭為被告人鮮於非進行辯護。另外,為保證庭審公平公正,本庭設定了專家席,三位資深專家分別是,來東安大學醫學係徐克明教授,省公安廳的犯罪心理學專家趙功正,資深心理學家程立雪。”方朝陽高聲宣布道。
“我抗議,為什麼不采取公開審理?”鮮於非舉手道。
“此案性質惡劣,犯罪過程容易被效仿,不公開審理,也是為了公眾安全考慮。”方朝陽道。
“你們不能定性我是殺人犯。”鮮於非道。
“沒有定性,你應該聽清楚了,被稱作嫌疑人。”方朝陽強調道。
“找專家過來,為什麼不事先說明?”
“被告人,不要胡攪蠻纏,為了厘清案情,公訴機關有權利邀請專家上庭,也會得到法庭的認可。”方朝陽再次強調道。
鮮於非沒再說話,方朝陽跟著又宣布了當事人在庭審中享有的訴訟權利後,問道:“被告人鮮於非,你聽清楚了嗎?”
“聽清楚了。”
“你是否申請回避?”
“我申請徐克明教授回避。”鮮於非舉手道。
“什麼理由?”方朝陽問道。
“一次醫學研討會上,我不讚同他的理論,跟他發生過爭執。”
“我不記得,一年幾十次研討會,見過的醫生不知道有多少。”徐克明擺手道。
“跟你吵架的可沒幾個。”鮮於非輕蔑道。
“即便有發生爭論的,我也不記得名字,更不會因為這點私怨,進行報複,沒那個功夫。”徐克明道。
“不可不防!”鮮於非振振有詞。
“被告人鮮於非,本庭不同意的回避申請。”方朝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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