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娃記(14)(1 / 2)

建福參軍以後的第一個月,阿錦就收到了他的來信。

正如阿錦所猜測的一樣,建福去了部隊仍然很艱苦很累,每天勞動,下地,訓練。

雖然他在信裏並沒有喊苦喊累,但是阿錦看到信紙上有淚痕,就知道他肯定是想家又哭過了。

說到底隻不過是個十八歲的孩子而已。

阿錦給他回了一封信,信裏又塞了五塊錢。在部隊裏打點關係,吃飯,都需要用錢,阿錦怕他吃不飽。

其實織布廠的工作也很簡單,每天定時定點,工作就是織布,工作量也很大,並不比在大隊裏幹農活輕鬆。

一個月的工資能拿到三十塊錢左右,比大隊裏要多。

而阿錦的踏實能幹也獲得了同事的一致好評,領導也對她很看好。

阿錦25歲那年,李大麥從城裏回來了。

他騎著自行車,在織布廠門口等阿錦,下班的工人們看的羨慕極了。

李大麥眼睛緊盯著門口,生怕錯過阿錦的身影。算算時間,他們已經有四五年沒有見過了。

他心中又是緊張又是忐忑,生怕阿錦認不出他來。

阿錦出了大門,就見門口的婦女們一陣騷動,她順著眾人眼神看過去,就見李大麥一身幹淨的工裝,騎著自行車在門口等他。

這幅場景,讓阿錦聯想到了現代小說裏的“霸道總裁”。

李大麥看到阿錦出來,眼神一亮。

她比小時候更好看了,沒有了風吹雨打的農活,她的皮膚變白了很多,眼神依然堅定有力,即便穿著織布廠的工裝也不能壓下她的半分氣質。

李大麥隻覺得胸膛裏的心髒狂跳,他把車子放在一邊,連忙迎上去:“招娣!”

阿錦看著他也笑了,自然的握著他的手:“大麥哥,你怎麼來了?”

李大麥看著阿錦牽著他的手,臉紅了:“我想你了。”

阿錦又問他:“這是你買的自行車?”

李大麥連忙搖頭:“不是我買的。是,是我自己組裝的。”

阿錦拿眼神詢問他,李大麥看著眼前的人,隻覺得心都化了。解釋道:

“我和師傅學的修電器,修車,城裏的人有不要的零件我就便宜買回來修修,攢了一輛車。”

說完又連忙和阿錦說道:“你放心,咱倆結婚時,我給你買新的!”

阿錦也不害羞,笑的更開心了:“我看這個就挺好的,不用新的了。”

李大麥卻異常堅決:“不行,一定要買新的!”

阿錦見狀也不強求,拉著他道:“走吧,我們去公社買點菜回家,等建運和建滿放學,我們一起做飯吃。”

李大麥騎上車,對阿錦道:“你坐後麵,我騎車帶你去!”

阿錦也不矯情,坐在後麵抱著李大麥的結實有力的腰。

李大麥騎著車,也不在乎街上的人的目光,臉上笑開了花。

中午,建運和建滿回到家,看見門口的自行車,驚奇極了。

老三大喊著問阿錦:“大姐,我看院裏有自行車,是誰的啊!”

對於人未到聲先到的老三,阿錦也是無奈:“你進來看看不就知道了!”

二人又趕緊跑回家,看見李大麥也是驚喜不已。

“大麥哥,你什麼時候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