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王艮:泰州學的創立(8)(1 / 3)

我們注意到,趙大洲關於正德十五年的記述非常簡略,這也許是由於《墓誌銘》的性質所限,然而唯獨“雖然,王公論良知,某談格物。如其同也,是天以王公與天下後世也;如其異,是天以某與王公也”這段文字全部照錄,一字不差。那麼是否有可能張峰《年譜》抄錄了趙大洲的《墓誌銘》而不是相反,應該說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一個簡單的道理是,張本記述詳而趙本記述略,略者抄錄詳者的可能性遠比相反的情況要大。另一個理由是,張峰為心齋入室弟子,於心齋之行實多少有所耳聞,而且事實上他撰寫《年譜》以及編刻《語錄》,有心齋子弟的有力幫助,這是趙大洲所不具備的客觀條件。再者,張峰初刻《心齋遺錄》是在1545年左右,這也為趙大洲目睹該書提供了條件。因此我認為,趙大洲的記錄當有所本,張峰的《心齋年譜》便有可能是其中之一。至於其他的可能性是否存在,這裏就不宜也不必進一步揣測了。

現在我要提供一條重要的線索,可以很好地解答上述問題。據筆者目前所知,這條線索尚未被人所注意。原因之一也許是這條資料的記述方式非常隱諱且簡略。據萬曆本《王心齋先生全集》卷二《世係》所錄心齋曾孫王之垣撰《世係詳注截略圖》,有一條關於心齋長子王衣的記載:

衣,心齋第一子,字宗乾,號東堧,生於正德三年(1508)十二月二十八日,卒於嘉靖四十一年(1562)八月十五日,壽五十五歲。業儒。秉性剛直,內外鹹服。會物有本末之旨,啟父格物之學。後虎墩北洋崔公挽雲:“格物曾問,啟至聰。”翰墨酷肖陽明公體。蚤年督理家業,瞻父遊學之需,中年率弟襞遊學江浙。立宗會,光大家學。配享崇儒祠。令人注目的是,說王衣“會物有本末之旨,啟父格物之學”,“會”即領會,“啟”即啟發。意思是說,王衣對於《大學》“物有本末”有所領悟,啟發了心齋的格物之學。在上麵第一節“學凡三變”中,我曾說過,有關《大學》經文“物有本末”一句的新解———釋“本”為“身”,釋“末”為“家國天下”,乃是淮南格物說的一個標誌。

換言之,“物有本末”之問題的解決,是淮南格物說得以成立的關鍵。現在我們卻突然發現,解決這一關鍵問題的是心齋長子王衣。

那麼,這一記載有否旁證可以支持呢?除了上述記載中引用的“崔公”挽聯之說以外,這裏還有一條現存的資料,可作為旁證,在卷五《門人列傳》“王衣”條,有這樣的記載:

王衣,字宗乾,先生長子,以師事父。天性剛方,存心仁厚,幼奉庭訓,悟物有本末之物,啟先公之首肯。長遊越中,

會知必良,知為良動。陽明之契重,不阿諂,絕外誘,甘恬退,勵清修。君子路上人也。先公歿,率諸弟群聚講學,會友四方,不墮家聲。精楷書,法帖陽明。督耕煎,裕家計,供父遊之需。

目之曰:“宗乾,心齋一個孝子;宗順,心齋一個肖子。”不虛雲。先公做物有本末之學,無宗乾是不治生,而凍餒其身者有之矣。年五十有五。弟宗順為之誌銘:格物一竅,宗乾啟聰。

內顧弗廑,熟慮以從。不有克孝,克肖將庸。卓哉宗乾,孝友兼隆!所謂“悟物有本末之物,啟先公之首肯”,與上述“會物有本末之旨,啟父格物之學”的意思完全相同,隻是多了“首肯”一詞,意謂王衣的領悟得到了心齋的肯定。“格物一竅,宗乾啟聰”,則是王東厓《銘文》中語。由此可見,關於王衣的格物之悟,並不是王衣之孫王元鼎的臆造之說,而是王東厓業已肯定的一個事實。應當說,這兩條記載加上上述的一條記錄,對於心齋格物說形成於何時的問題之解決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依王衣生年推算,正德十五年心齋拜師陽明那年,他年僅13歲。如果說在這樣年齡已經“會物有本末之旨”,實在是過於年輕了,基本上可以否定這種可能性的存在。由此也就可以說,當年心齋拜師陽明之際,居然信誓旦旦地說“某談格物”,而且還“間出格物論”,欲與陽明相質,這就非常值得懷疑,如果說有關王衣格物之悟的記載為真實可信,那麼正德十五年之際,心齋所謂的“某談格物”便是絕不可能之事。排除了這一可能,那麼董燧本《年譜》心齋55歲條的記錄便極有可能是唯一正確的記錄。

通過以上的考察,我們可以得出幾點結論:第一,心齋的格物說受到了其子王衣格物之悟(主要內容為“悟物有本末之物”)的啟發;第二,正德十五年,心齋拜師陽明之前,不可能已經形成了淮南格物說(該說的一個標誌是對“物有本末”之問題的解決);第三,趙大洲《墓誌銘》、張峰《年譜》有關拜師陽明的一段記載不可信,董燧《年譜》的相關記錄當為信史;第四,淮南格物說的形成有一個漫長的過程,最終確立於心齋55歲那年,作《格物要旨》;第五,以為心齋在拜見陽明前已有獨自的格物論,由此推斷心齋所創的泰州學派是獨立於陽明學派的,這一論點難以成立。二 道學與格物自11世紀北宋初儒學複興以來,隨之而起的是儒家經典的重新詮釋運動。自《禮記》中抽出《大學》一篇,並《中庸》而與《論語》、《孟子》列為《四書》,實倡始於二程而集大成於朱子。朱子定《大學》為四書之首,以為學者入德之門,且以為《大學》一書之要在於“格物”二字,故朱子的格物論成為其思想體係的一個重要支撐。然而朱子格物論是建立在重新確定《大學》章句之基礎上的,這是因為自二程以來(此前還有司馬光),學者大多認為《大學》文本存在著錯簡、闕傳等問題,而《大學》文本問題又牽涉到《大學》義理如何疏通、如何解讀的問題。事實上,如何正確解讀《大學》義理之問題,乃是重新整理《大學》章句的前提和目的。朱子的《大學》改本主要做了四點改動:移動次序者三,改字一(改“親民”為“新民”),刪字四(即兩處“此謂知本”之一處),以上是程子既已開始的工作,朱子所作的重要改動其實就是“格物補傳”(共134字)。這篇文字既反映了朱子格物論的中心思想,同時也由此引發了諸多質疑和批評,特別是到了明代以後,引起了後儒的紛紛爭議。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格物”問題不僅是一個文本的改訂問題或考證問題,而是貫穿於宋明理學的一個重大義理問題。因為在文本改動的背後,有著義理的支撐。從表麵上看,陽明必欲複古本《大學》乃是針對朱子新本而來,其實陽明此行為的背後,亦貫穿著一種思想的判斷。質言之,朱王有關《大學》問題的思想分歧就集中在“格物”問題這一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