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子茂在“占山為王”期間,以及在“打家劫舍”的過程中,除了出於本心道德及價值觀,不到萬不得已絕不開槍殺人之外,他也非常注意幹任何事情都要適可而止,包括絕對不與當地駐軍爭奪糧餉。
即便是堵截到駐軍征集上來的公糧,他也會主動放行,甚至派人護送出自己的地盤,有時還會奉上一些禮物,讓挑夫帶過去。
不過,他同時非常注意一件事情,那就是絕對不與駐軍發生直接聯係,更不進行任何接觸,因為他的最終目的是回家,並不想在此地久留,所以,勢必就不想因此暴露了身份,以免被循跡追捕。
為此,他甚至使用了化名,講的也是半生不熟的武漢話,而且,對外稱他們是因為被克扣軍餉,一氣之下打了長官,隻得暫時在此地避難。
雖然葉子茂一直在刻意避免與駐軍發生衝突,同時,也在刻意避免與當地的土豪、民團、稅警,包括山匪、幫會等結下太深的仇怨,但是,這畢竟直接涉及“吃飯靠搶”的現實問題,不可能完全避免以武力解決。
尤其是,被葉子茂收編或與其串聯的山匪,雖然肯定有潑皮無賴鋌而犯險者,但多數是苦大仇深被逼上山,他為了穩定或者直說是收買軍心,必然也必須要替他們出頭,與對方能談則談,談不成勢必要打。
結果呢,仇怨就像滾雪球似的越滾越大,而且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最終必將導致生死之爭。
可想而知,也是必然的,對方不可能坐以待斃,勢必要想盡辦法將葉子茂等人斬草除根。他們除了聯名請求駐軍前來清剿,也會布下自己的消息網,包括拉攏收買葉子茂的手下及其串聯的山匪,以伺機出手獵殺。
葉子茂當時拉起的隊伍成分,要比他在長征中帶領的收容隊還要複雜,而且各方麵的素質也很低下。
其中,葉子茂從南昌起義隊伍帶出來的王大雷、石玉寶等十幾人,必然是他身邊的核心成員,或者叫戰友;
另有在當地合流的四十多人,他們要麼是有殺父之仇,要麼是有奪妻之恨,反正是要與對方以死相搏,因此,靠著仇恨與江湖義氣,以及對葉子茂的佩服,成為他的緊密同盟,或者叫弟兄。
其他的二三百人,以及由此串聯起來的千餘人,則屬於相互依托、相互利用的鬆散型聯盟,或者叫朋友。
至於對方的組成,有橫行霸道為害一方的土豪劣紳,有可以拉起民團隊伍的退伍軍人、練武之人、上山做過匪的人,乃至破皮無賴等地方強勢人物,有依靠長途販運謀生的生意人,也有因堅守禮教而痛恨匪亂的開明人士,等等。
雖然他們之間也有著各自的盤算,有著一定的矛盾,甚至有著頗深的恩怨,不過,在既得利益麵前,也就是必須要保護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時,就會很容易地結成聯盟。
況且,還有地方政府做協調,以及當地駐軍做靠山,進而,必然地就會形成一個自上到下、從軍到民的防衛體係。
反觀葉子茂這一方,雖然絕大部分人是苦大仇深,也有以死相搏的誓言與決心,不過,那是他們分別針對自己的仇家而言。比如,某個人可能與某個土豪劣紳有仇,但不一定與民團隊長有仇,乃至不一定與另一個土豪劣紳有仇。因此,很容易就會被拉攏收買。
當然,在尋仇的過程中,極有可能牽扯的麵會越來越廣,比如,在針對某個土豪劣紳報仇時,民團隊長出於吃糧拿餉的職責,就會出手施以保護,雙方一旦開打,便極有可能會死人,一旦死了人,仇怨也就隨之積累起來了。
即便仇家像滾雪球似的越來越多,但正所謂“冤有頭,債有主”,仇家總會有一個具體的數字。這是其一。
其二,從古至今沒有誰想一輩子做土匪,其結果也很明確:要麼被打死;要麼金盆洗手;要麼被官府招安。
毋庸置疑,對於任何一名土匪而言,“被官府招安”是最具吸引力,也勢必是極力要爭取的終極目標。而且,由《水滸傳》對民間普及的常識是:逼上梁山→結拜弟兄→替天行道→對抗官府→奉旨招安。
若想達到“奉旨招安”的目的,隻有兩個步驟:首先要以正義樹旗,即劫富濟貧、替天行道;其次要以武力開路,即一定要將官府打疼。
因此,除非跑單幫的剪徑蟊賊,隻要是拉起隊伍像模像樣做匪的人,一定會為自己的行為找到正義的立足點,並且在與官府的對抗中,一定會付諸賭命似的武力。
但是,正是因為上述所說“仇家總會有一個具體的數字”,以及做匪的人“會為自己的行為找到正義的立足點”,還有——理想的終極目標是“奉旨招安”,所以,他們在具體行動中,既會“將官府打疼”,又會留有一定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