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八四章 爭取生存權利(1 / 2)

再說秦有根的祖母,她在成功保住小兒子的監護權並留在娘家後,首先麵對的便是獲取基本的生存條件,包括臨時的住所、應急的飲食與未來的出路。

至於前兩者,可以舍下麵皮乃至強行依賴娘家;後者,則會涉及田地問題,因為有了田地,才能有未來的出路。可是,談何容易!

首先,其娘家除了父母外,還有2個哥哥、1個弟弟,均已拖家帶口,而全家僅有4畝多田地,一年的收成根本不夠口糧,因此,必須通過打零工以及上山開荒等方式填補虧空。

要知道,山雖然很大,但不是處處適合開荒,況且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包括隨後的日常田間管理,隻要稍微偷點懶,或者生病無法料理,很快便會雜草叢生。

尤其是水源問題很難解決,隻能全靠老天下雨。若是下小了,乃至幹旱不下,往往連種子都收不回來;若是下大了,乃至出現洪澇,往往會將辛苦開墾的荒地衝毀,導致前功盡棄。

也就是說,單憑娘家肯定解決不了她的田地問題,乃至不能長期解決母子二人的口糧問題。

其次,村裏雖然有公田,村民也可以通過參與公田的勞作賺取一些口糧,但是,這肯定不是長久之計,何況不足以達到溫飽,隻能勉強度日。

最主要且棘手的問題是,她已經不屬於本村村民,而本村村民包括她的3個弟兄,也想通過參與公田的勞作賺取部分口糧,如此一來,就需要由族長及各家支的代表進行集體裁決。

可想而知,族長及其堂兄(彭明春的祖父)必然會從中作梗,相關村民也會表示反對。

由於這種事情會直接涉及部分族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她沒敢采取暴烈的手段,而是抱著孩子不厭其煩地去挨家串門拜訪,並且總是選擇對方正在吃早、中、晚餐的時候,她不哭也不鬧,見對方臉色好,就拉拉家常;見對方的臉色不好,就坐在門口一聲不吭。

沒過多久,她便用這種軟磨的方式,令那些暗中作梗或當麵反對的人不得不妥協,但前提條件是:她隻能占用自家兄弟的名額。

不過,她畢竟獲得了參與公田勞作的權利,同時,還成功地從公田的收成中預支了一年的口糧。

在解決了當前的危機之後,她開始著手實施未來的打算。在此後進的三年間,她通過自己的吃苦耐勞,以及或隱忍或暴烈的手段,獲得了一處宅基地,蓋起了兩間木架草房,還開墾出不到2畝荒地。

這不到2畝的荒地並非成片連方,也並非都有水源。至於有水源的田地,那是她以“強行”替人家幹活的方式,加之自己沒日沒夜地開鑿水渠,從人家那裏獲得水源的使用權並接引過來的。但前提條件是:在人家灌溉完畢後,她才能夠使用水源。

此後,她又用三年時間,帶著兒子在山石上硬生生地開鑿出一個不大不小的水窖,用以續存雨水。在開春播種之前,還可以抽時間背水上去進行儲存,至少可以解決燃眉之急,不至於再望著老天發愁了,身體和心情也會相對輕鬆許多。不過,日子仍過得苦巴巴的。

最令她敏感且鬧心的事情,還是兒子的社交安全問題,因為這有可能影響到她的未來乃至生存希望,若是兒子真的出了什麼問題,她肯定不會選擇獨自留在這個世界上。

可是,孩子們在一起往耍,難免會有磕碰、失手乃至發生口角的時候。而且,由於性格、愛好、特長等原因,以及受大人之間恩怨的影響,孩子們勢必會自然而然地分成小團體,也就會有親有疏,雖然沒有涇渭分明的界線,也不懂得什麼是仇恨,但出於爭奪領導權的本能,也就必然會出現爭強鬥狠乃至恃強淩弱的情況。

由於她對此太過敏感了,即便是孩子之間單純的玩鬧鬥氣,也會被她看成是兒子受到欺負或侮辱了。若是其他的事情,她還能夠稍微隱忍一些,可是一旦涉及到兒子,她絕對會撂下手中的活計,直接奔至對方的家裏去不依不饒。

尤其是堂兄家的孩子,也就是彭明春的父親,他比秦有根的父親大不到兩歲,平時肯定會在一起玩耍,彼此難免會有磕磕碰碰的時候,而彭明春的父親肯定會占上風,若是被她看到了,必然會不管不顧地大鬧一場。

由於她的反應程度以及波及麵太大了,到後來,其娘家人以及相親近的族人雖然對彭明春祖父家頗為不滿,但對她也是敬而遠之,乃至生出厭惡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