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男屍(2 / 2)

法醫們得出結論,死者腦部有一個嚴重的裂痕,身上也有大大的傷痕。可能是由於腦後遭到重擊所導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從傷口的形狀看,是一個弧形鋒利工具,可能是一把斧頭,這是一些暴躁的凶手才會使用的工具,因為用斧頭襲擊人是一種折磨,除了頭部,它很難攻擊到其他人體脆弱的地方,導致他們死亡。

“嘿!有發現。”機井下傳來消息,這個狹窄而又深邃的空間裏,隻能容納一個人跳下去。“不過我身體彎不下去,踩到了。等我拿腳夾上來,你們拉拉我。”

警員拿出來的是一把普通的民用斧頭,黑色發亮的斧頭前端沾染了一些血跡。鄒若光接過斧頭跟死者的傷痕對比了一下,點點頭,“很符合,應該是作案工具。而且斧頭最近有把打磨過,很鋒利。”

“這裏應該是第一現場,死者鞋上的泥土很均勻,可能是自己走來這裏的。隻有兩種情況,一是被逼,二是自願,但是結果都是一樣的,他是死在這裏的。”勘查地形的同事脫下了死者的鞋,拿起來仔細地看著。

“嗯,那麼現在我們的目標要密切注意近期頻繁進出村子的人,一般選擇來這種隱蔽地方殺人的凶手,他們都比較心謹慎。可能會選擇在這裏停留一這樣勘測,確定這個地方的隱蔽性。”我拿著平板電腦不斷地翻頁查看孫集鄉的居民資料。能找到這個地方的人應該對這裏會比較熟悉。“另外,從他把屍體投進機井的行為來看,他心謹慎的比較過分,他可能有回到案發現場觀察,或在附近詢問從這裏過往的人的行為。”

“那屍體的目擊者會不會可能已經被看到了,可能有危險嗎?”鄭雅月問道。

“很有可能,暴怒殺人和設計殺人的最大區別不是是否選擇藏屍。而是工具的選擇,因為衝動殺人的凶手,使用的工具通常都是順手的,簡單的就是怎麼容易拿到就用,比如錐子在你右手邊,你生氣起來都會拿它去捅。而作案工具是一把打磨過的斧頭,打磨斧頭的過程就是一個整理思緒冷靜的過程,就像很多人回廚房拿菜刀並不是想殺人,而是想在拿菜刀的過程有人來阻止他。”鄒若光這個方麵很有經驗人,作為一個幹了10年警察的人,這種現象早已經司空見慣了。

“總結來,就是目擊者幹了一件“錯”事,並且如果我們大張旗鼓的去找他,就很可能變成罪犯的眼中釘。”

“他肯定有一個強健的體魄,把一個160斤倒地的男人從地上抬起來,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當然也可能有人參與了他這次的藏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