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戲耍公堂(1 / 2)

有宋一朝,朝堂的氛圍都是比較寬鬆的,官員們在皇帝麵前也都享有坐著談話的權利。作為國朝一名擁有爵位的官員,在皇帝沒有頒旨剝奪出身文字之前,可以享受很多的特權。

聞現在就在享受其中的一種。

正堂當中,聞挺背拔腰大馬金刀般的坐在一張胡凳之上,藐視四方。

對於這種沒有靠背的胡凳,聞到現在都坐的極為不習慣,要是有一張太師椅,那就堪稱完美了。看來要想以後坐的舒服,就隻能寄希望於在顏神縣設計的新式座椅快些普及了。

正堂上首,負責此次主審的王秉臣,手拿驚堂木在案牘之上輕輕一拍,示意開堂。左右掃視一眼後,見堂內肅靜下來,才沉聲道:“本官今奉陛下旨意,會同三司帳案、刑部、大理寺,共同主審聞擅離職守一案。

對於本案人犯聞所犯之罪,審定具結後,將呈報陛下聖裁。

現將人犯聞所犯之罪,宣示於眾,逐條核定,具審,以示大宋國朝律法之公允。”

對於這種審訊聞在顏神縣已有過一次經曆,不過這次沒有庭前和解這一項了,因為有皇帝諭旨,直接就上葷菜了。

一名師爺一樣的書吏手拿一卷絹帛,緩緩展開,將聞所犯之罪,進行宣讀,一一公示:“人犯聞所犯之罪,經三司帳案、刑部、大理寺,共同核查、具結、最後查實所犯之罪如下”

正當書吏用義正言辭的聲音讀到此處,聞豁然起身大喝一聲,打斷書吏的頌讀道:“等一下,本爵有話要。”

被打斷頌讀的書吏,神情微微一怔,這是他第一次碰上此種情況,不知如何是好,隻能望向端坐在正堂上首的王秉臣,希望主審官能給出明示。

王秉臣微微皺眉,簡短的道:“何話,速講。”

聞輕咳一聲道:“那個哦,對了,本爵先問一下,應該如何稱呼你?”

居然還有不知道主審官是何人的案犯,王秉臣頓時臉色一黑道:“本官王秉臣,現任樞密院副使兼刑部審刑院”

聞微微抬手示意道:“官職就不用一一介紹了,知道你姓甚名誰,就可以了。那個王官人,本爵有一事不明,需要請教?”

“何事?”王秉臣黑著臉問道。

聞疑惑道:“現在是要審訊本爵的罪名,然後定罪,對吧?”

這就是廢話,王秉臣輕哼一聲也不答話。

聞見狀,就繼續道:“既然是審訊,那就證明未對本爵定罪。可是,王官人呐,你這一口一個人犯,豈不是等於先把本爵給定罪了?

這合適嗎?再了,疑罪從無的道理,王官人應該知曉吧?”

王秉臣冷聲道:“幾百年來的審案,都是如此稱呼的。難道聞爵想要例外不成。”

聞微微搖頭歎息道:“傳統呢,有好的,但也有不好的,我們應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本爵認為,將人犯這個稱呼改為嫌疑人,王官人認為可好?”

“聞爵,若無其它疑問,審訊繼續。”王秉臣懶的在這個問題上與聞爭辯,示意書吏繼續宣讀。

見王秉臣不再理會自己,聞無奈的搖搖頭,坐回胡凳。

書吏清清嗓子,繼續大聲宣讀:“人犯聞所犯之罪,經三司帳案、刑部、大理寺,共同核查、具結、最後查實所犯之罪如下共計一十三條”

聞再次起身,大聲打斷道:“等一下。”

書吏被聞的喝聲一驚,一口濁氣憋悶於喉間,立時咳嗽不止。

王秉臣陰沉著臉,重重一拍驚堂木,喝道:“聞爵,公堂之上,不容你肆意胡為。”

聞抗議道:“王官人,你怎麼能不容許別人講話呢。事不辯不明,話不講不透,為了將此案審結明了,諸多疑點,必須問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