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很久沒有住過院的時宜,因為一點燙傷,在莫致之要求下,在醫院待到肌膚上連一點疤痕都沒有了才出院。
終於見到了外界的陽光,時宜很是感動。
整整一個禮拜啊!
她差點以為全世界就醫院那麼大了。
“要去公司嗎?”時宜仰頭問莫致之,這男人太高了。
“嗯。”莫致之拉起時宜的手,“從今天開始你會換一個工作,在新工作交接之前,跟在我身邊。”
終於不用再當跑腿小妹了。
“那我什麼時候可以參加廣告拍攝和走秀?”時宜的眼睛濕漉漉的,顯得很是期待。
“你就這麼喜歡去做模特?”莫致之擰眉,徑直走開了。
時宜:“……”
她好像什麼都沒做,莫致之的不開心究竟是從哪裏來的?
工作就這麼從跑腿小妹變成了混吃等死,時宜雙手托腮,看著正在工作的莫致之,唇角不自覺向上勾起一個弧度,就這麼陷入了迷妹狀態,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目光有多炙熱。
“把你花癡的目光收一收,再看就該扣工資了。”
臉上的紅暈逐漸彌漫開來,時宜轉身,耳根都變紅了。
看一眼居然還要扣工資,莫致之簡直是她見過最小氣的男人了。
莫致之唇角輕挑。
沒有人能在麵對心上人那麼炙熱的目光時,還無動於衷,他放在時宜身上的注意力,遠大於工作。
這是他放在心尖上的姑娘,怎麼能讓她去做模特,這種是人都能欣賞她美麗的工作?
更何況還有一個成天。
莫致之在心裏給“模特”這份工作打了一個大大的叉。
“叮咚”一聲響,時宜的手機亮了起來,難得一見的,有除成天之外的朋友給她發來了消息。
“我要結婚了,你來參加吧。”
是你來參加吧,而不是請你來參加,也不是詢問你的意見。
時宜看著上麵的備注,唇角勾起的弧度顯得有些勉強。
林佳寧,她大學時的上鋪,曾經一起吃飯逛街的好友,也曾經喜歡過同一個男人。
林佳寧是從同學群裏拿到時宜聯係方式的。
看了莫致之一眼,時宜咬唇,力度大的下嘴唇有些發白。
好歹當年也算是個情敵,雖然基本沒有什麼競爭力,她的第一反應就想要拒絕,結果時宜一句話還沒有發送出去,林佳寧就接著來了一條消息。
“把你的地址給我,我給你寄請帖,婚禮是三天後,你要是沒有合適的衣服,我可以一起寄給你。”
這話說的還真是壓力大,連衣服都準備好了,時宜皺眉,發送了一條,“謝謝,還是不用了。”
“嗯,那就按時過來好了,衣服不寄了,伴娘的位置給你留一個。”
時宜:“……”
她說的不用了,其實是連婚禮也不想參加的意思,可是現在似乎是沒辦法拒絕了,更何況林佳寧留給她的,可是伴娘的位置。
就算當初是情敵,現在林佳寧都要結婚了,她還抓著過去不放,真的好麼?
“好,我會到時參加的。”
說完,時宜就將手機放下,目光有些空洞的看向窗外,思緒飄到上學的時光,連莫致之是什麼時候走到她身邊的都沒注意到。
“在想什麼?”莫致之坐在時宜身側,修長的雙腿隨意交疊在一起,襯衣的顏色白到發亮。
“有朋友要結婚了,要我去參加。”時宜扶額,“我得再跟你請個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