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關於住在一起2(1 / 2)

“什麼說法?”宋琳有些好奇。

“對於男人來說,未婚同居是提前享受有女人照顧的美好生活。對於女人來說,未婚同居是提前消費了男人的熱情和新鮮度。這個事情不光是距離沒了美也沒了的問題,普羅大眾的看法,同居,往往吃虧的都是女人。用利弊的百分比判斷,女人在這種事情並不占多少便宜。婚姻有個前提,要雙方負責,同居又不需要,不需要的負責的時候,自然是女人吃虧一下。”沈小洋解釋道。

“對對對!小洋說得對!”蘇佳憶跟著附和。

“其實,還有一點,”沈小洋接著說,“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跟別人住在一起,有些人是知道自己不適合,有些人是不知道。現在的問題是你不僅沒有搞清自己到底能不能跟別人一起住,也沒有搞清他到底能不能。”

“誰?”蘇佳憶打岔打的非常及時。

“她男友!”沈小洋吼了一嗓子。

“我?我應該沒這方麵的問題吧!他應該也沒有,事情是他提出來的,他不能跟別人住在一起,還邀請我幹嘛?”宋琳說著,自己也不是很肯定。

“你話可不要說的太早,每個人其實都有一處別人不能碰觸的領域,可以是一種私人空間、一段私人時間、或者是別的什麼事情,總之是不容侵犯的,更不要妄想改正。適合跟別人住在一起的,屬於領域範圍小的;不適合跟別人住在一起的,是領域範圍大的……每個人都有,但不一定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領域範圍是大是小。”

“你說的怎麼感覺神神叨叨的,真的假的?”蘇佳憶對於從來沒有聽過的理論,持懷疑態度。

“當然是真的。”沈小洋說著,神態認真,一點不像開玩笑。她看宋琳陷入沉思又繼續說:“了解你自己的領域是什麼,是主要問題,其次你也得了解他的。”

“你也有什麼什麼領域?”

“有……我就屬於範圍大的那種……”

……………………

沈小洋沒在開玩笑。

這個問題其實也不是她一直都明白,隻不過最近在跟林莊吵架的時候,被對方點了一句,才突然意識到。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那一天本來是周五,兩人約好了要見麵。但沈小洋忙工作忙的腳打後腦勺,本來想著暫時取消與林莊的約會,忙著忙著卻忘了通知對方一聲,等到想起來的時候一看表,離約好的時間也就剩下十幾分鍾。約定的地點在離沈小洋公司不遠的地方,之所以選在這裏,是林莊的決定,體貼她,不想讓她下了班走太多的路。但這個地方距離林莊很遠,想必對方一定是提前出發,此時此刻估計已經到了。現在說取消約會,怎麼都覺得心裏過意不去。

雖然可能領導隨時會聯絡自己,沈小洋還是選擇去參加約會。

男女約會,趕著下班,第一件事就是吃晚飯。正吃著,沈小洋的手機卻突然響了,電話那頭正是自己的領導,跟她說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沈小洋掛掉電話以後,情緒上不太好。

林莊體貼,詢問沈小洋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麼煩心事。

煩心事兒是真的有,最近到手的一個方案,反複修改了多次客戶也不滿意。工作上的事情,以沈小洋的性格是不會跟同事以外的人討論的,但林莊問的懇切,眉宇之間都是關心,她要是硬撐著不告訴人家好像見外一樣,也不太好。猶豫了片刻,還是選擇三言兩語把事情經過簡述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