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的正、坐的直的人(異類生命)是無懼別人翻舊漳,越是心虛越是逃避調查,而“買家”都躲到地下居住了……這得有多心虛啊!
同為異類生命,白瑩可以成為spc的高級專員享受最高級別公務猿待遇,足見她是沒什麼黑料的、甚至是另類(相對妖魔鬼怪而言)的、積極向上的。
而這位不知曆經了幾個朝代的“買家”,空有一身強大的修為卻不敢(讓它承認自己慫是斷然不可能的)輕易外出露麵,宅在這座地宮裏潛心修煉、生活,實在閑的無事就靠一些愛好打發時間。而收藏百年級異類生命的屍體正是他賴以解悶的“愛好”。
隻是就目前看來,這個“愛好”似乎引發了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ω??)╭
想來也是,任何一隻百年級異類生命都能對人民群眾造成巨大威脅,若是有某隻位知身份的異類生命出現在人類世界,立馬就會引起spc的高度重視。即便是死的,也不能掉以輕心。
有道是“隻有死掉的毛熊才是好毛熊”,死掉的妖魔鬼怪卻依舊談不上“好”,即便它們死了,隻要尚有屍身留存於世,依舊會對人類產生威脅。
就比如一隻精怪,死後留下了屍體,“不法分子”得到這具屍體後,將其煉製成了傀儡、僵屍,拿去禍害群眾……這個鍋該誰背?自然是“不法分子”了。
然而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把因果分得這麼明確的,有些人就會:都怪那隻精怪,要不是它留下了屍體,也不會被“不法分子”利用,從而導致一係列的災難!它怎麼能這麼自私呢?明知道自己要死了,直接把自己火化撩了嘛!呸,害人精!
……
精怪:???我特麼……這關我什麼事?合著我都死了,還得背鍋、背上永世不得超生的惡毒詛咒!你們一個個就會噴我,咋不去噴罪魁禍首呢?
讓這些人去噴罪魁禍首?他們當然不敢了:畢竟對方還活著不是?要是因此觸怒它(他她),咱可就倒黴了。倒是那隻精怪,反正早就死了,也不怕來報複咱,盡管噴就完事了!
當然,要是那“不法分子”伏誅了,那就另當別論了。這些人就會以“受委屈已久但無可奈何的受害者”形象出現,對其進行一場由內而外的全麵鞭屍……至於精怪,哈?那是什麼玩意?你我之前怎麼怎麼噴它了,不可以麼?我莫非還得向它道歉不成?
總之,即使是已死的妖魔鬼怪也不會讓人們安心的,隻要屍體還殘留於世,總能找到各種作妖的機會。(?_?)
那麼,能否因此就開展統一的“火葬集中整治活動”來防患於未然?從理論上來是行得通的,無非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財力、生命力……且事後要麵臨與異類生命關係全麵惡化、火化不徹底引發反彈、挖出很多隱居“大辣的洞府導致其含怒出手等後果。
與其這樣搞治標不治本,倒不如是“標本都不治”。單純計算折損就虧到姥姥家了,更何況很多東西是無價的、不能轉化成經濟數據來看(比如專員們的生命)。所以,這樣的行動也就注定停留在異想開的層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