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麵對在鐵路等公共交通工具上霸座,並在列車工作人員多次溝通都不願起身時,法律早已有了處罰規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並給予180天內禁止購買火車票的處罰。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第3項更是明明白白地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劉群繼續說道:“你看我這裏有視頻記錄儀,把咱們的對話都攝錄了進去,我在這裏並不是喋喋不休地向你說教,這是我應該作到的程序,首先作為列車乘務人員,我要盡到我的勸阻、引導義務,如果你拒不聽從、我行我素的話,那麼就隻好請乘警來進行強製勸離,如果因此造成其他後果和影響,責任是要由你來承擔的。”
冷漠女旅客還是一言不發地坐在那裏,好像說話的對象不是她一樣地盯著手機。但是她不斷抖動的右腿卻出賣了她,劉群知道她的肢體語言表現出了她現在也很緊張,心裏很可能正在斟酌如何進行下一步。
這時旁邊一位看上去有60多歲的老大娘說話了:“列車長同誌,看上去她還是個孩子,和我的女兒年齡應該差不多。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說大不大,說小又不小,工作、生活中難免壓力大,可能也心情不太好。這樣吧,姑娘來你坐到我這個位置,也是靠過道兒的,進出也方便,我還喜歡坐到裏麵靠窗戶的位置呢。今天人又不多,沒必要非要這樣爭執,以和為貴嘛。”
冷漠女旅客現在其實心裏也在掙紮,此時見到老大娘給了她如此好的一個台階兒,馬上就坡下驢,對老大娘說道:“那謝謝您了!”然後又有所指地說道:“看看人家老大媽這風格多高,要是社會上都是這樣的人,咱不是早就成了和諧社會了?”
說完還狠狠的瞪了那一家三口一眼、捎帶白了劉群一眼,拿上東西去老大媽旁邊就坐了。
劉群也不在意,並沒有和她再計較,事情就算是解決了,沒必要非得讓乘警使用暴力來對她進行強製和處罰。從她剛才的肢體語言看得出來,她也已經受到了觸動,基本已經被說服了,但就是自以為讓座行為會低人一等,所以才僵在了那裏,這樣也算是一個良好的結局吧。劉群在經過那名老大娘身邊時,向她表示了謝意。同時為了避免麻煩的再次發生,確認了老大娘的到站是G站。
劉群對老大娘說道:“大娘,現在您把座位讓給了這位女旅客,如果很不巧,您坐的座位,一會兒有其他旅客上車,您可以找列車員幫您再次調整。”
劉群本來是想說,再有旅客上來,如果是你這個座號還得麻煩您給讓一下。
但是劉群的良知告訴他,不能這樣說,好人必須要有好結果,這個世界才會好人越來越多,如果讓座的人反而成了無座可歸的旅客,那麼這個結局就太悲催了。
劉群安頓好那一家三口後,就繼續去巡視車廂了。沒想到的是,過了沒多長時間,那個冷漠女旅客來找劉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