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市裏很多平房拆遷,南街位於城市的中心,交通複雜,人口龐大,如果動遷的話將是一項繁重而複雜的工作,所以市裏遲遲沒有下文動遷。
婆婆勸金家別賣房子,不想住這裏,可以到郊區租一個院暫時住著,如果動遷了將來會有一筆不菲的補償款,何樂而不為呢!
可是金家老兩口鐵了心的要賣房子,公婆召開家庭會議,商量買房的事,幾個孩子都十分讚同,我把之前給婆婆的四萬塊錢拿出來,叫她拿去買房。
“誌安,鳳,這錢爸媽出,爸媽沒有本事,沒給你們兄弟幾個買房子,已經委屈你們,金家的房子要價五萬,這錢爸媽還能出得起。”
公婆的想法是南街遲早會動遷,兩處房產都在他們的名下,到時候補償款下來,他們把錢平均分配,六個孩子都有份兒,誰也不多,誰也不少,問我們幾個同意不同意。
“同意!”
王燕妮和顧莉莉都看向我,我和她們會心的一笑,堅定地出我們的真實想法。
我們三人真的很有緣分,雖然各饒性格不同,但是內心都是一樣的善良,大度,如果碰到斤斤計較的妯娌,相信婆婆也不會提出這樣的想法。
事情很快決定下來,第二公婆就去銀行取出五萬塊錢,跟金家辦理好過戶手續,這樣我的公婆在他們五十二歲的時候,終於憑著自己的努力攢下第二處房產,一個五十八平米的院。
因為再過幾個月我和朱誌安就要搬到娘家住,關於這個院的處置,公婆想讓誌興兩口子搬過去住。
“媽,是不是我做的不好,你覺得我礙你眼了,你才把我給趕出去?”顧莉莉抱著婆婆的胳膊幽怨的道。
婆婆氣的哭笑不得,“別胡襖,你哪裏不好了?每早上跑來給我唱歌,晚上給我打洗腳水,我稀罕你還稀罕不夠呢。”
“那你為啥要我和誌興搬出去?我不想出去,我想和大家一起住,熱熱鬧鬧的多好。”
顧莉莉是獨生子女,從到大沒有人陪她玩,陪她話,嫁給誌興後,被婆家的融洽和溫暖感染,每都開開心心,很珍惜現在的時光。
“我媽不準我提出分家,你把我和誌興趕走,我爸媽一定會認為我了不該的話。”
顧莉莉到這裏都要哭了,婆婆隻好摟著她肩膀安慰,“我和你爸還不是想讓你們自由些,跟我們這樣的老古董生活在一起,吃喝玩樂都弄不到一塊,不是委屈你們了嗎?”
“媽,我沒嫁給誌興前,跟我爸我媽生活,他們比你還頑固呢,我還不是生活的挺好的?”
婆婆忍不住戳了下顧莉莉的腦門,“你啊你,哪有你這樣父母的?”
“我的是實話啊,當初若不是大哥、二哥帶著誌薪我家幹活,我爸媽的死板是不會讓我嫁進來的。大哥當時跟我爸媽,雖然朱家不是大富大貴之家,但是朱家有人,隻要有人就有希望,日子一定會越過越好,我要是和誌興搬出去,孤零零的就我們兩個,我不願意。”
都到這份上,婆婆也不能把他們趕出去,讓誌邦和誌蘭搬出去更不現實,所以最後決定把院出租,每個月拿二百塊的租金,補貼家裏的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