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怪嫂子(2 / 2)

韓風在此時此刻,突然就有了信念——隻要我不死,事實就會澄清!

這就是信念。

所以韓風逃走了!

外麵再多的武林高手,也攔不住韓風。

攔不住!

——他是“水上浮萍”!

……

五個月後,韓風衣衫襤褸,逃到了境外——大沙。

他無得訴說。

五個月內,他已經是天下武林的公敵。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他就接二連三的犯案——玷汙民女三十六人!

樣樣舉證,就是他:他有六指!

韓風的確有六指,在右手,大拇指上多出一指。

六指是對他最有力的證據!

從此,“水上浮萍”變成了“六指淫~魔”!

可笑?

韓風自己都覺得可笑。

可是無得解釋:人證!

——被非禮的女子中,有大半人在指正他。

——就是他,他有六指,還說自己就是名動江湖的“水上浮萍”,事後,他會娶我;為了臉麵,沒有在官府大堂上露麵的女子,也都在私底下對父母說:“我的肚子是大了,但願他不要和他爹一樣,生有六指!”

韓風笑了,傻笑。

他知道自己今生已經沒有回頭的餘地。

案子不是自己幹的!但事實俱在,連自己都不得不承認是自己所為……

故,他隻有逃走,容不得絲毫的解釋。

解釋?

怎麼解釋?

說不是老子,老子從來沒幹過?

那,就要飲水思源!

——你非禮慕容春水的事,是真是假?

韓風怎麼回答?

是真?

自己沒幹過。

是假?

自己就要和盤端出當夜自己的所見所聞,以證明自己不在場的證據。

能麼?

不能,絕對不能。

——就算自己死,也不能連累表哥。

——沒有表哥,就沒有自己的今天。

表哥?

想到上官朗月的一瞬間,他激動萬分:隻要表哥沒事,自己的案子一定會水落石出,他就是破案高手,天下無人能及!

可惜的是,逃亡的日子裏,絲毫沒有上官朗月的一星消息。

江湖傳聞:第一奇俠,因不能接受自己的兄弟會幹出如此禽獸不如的勾當,意誌消沉,無顏江湖事務,退隱匿世……

但是,韓風的心卻在顫抖:“大哥,我們都被別人算計了!”

這是一個圈套!

圈套?

對於上官朗月來說,不知道有過多少次的經曆,他不在乎,憑他的智慧一定可以查明真相,可惜,他現在一點消息都沒有。

圈套?

對於韓風來講,也算不得什麼:“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但他隻有逃走,遠走高飛,沒得商量。

——江湖中五大門派聯合下達了一份必殺令:見韓風,殺!

……

夏知了把十多年前的一段江湖風雲,更多的是回憶,講述完,低垂著臉,一言不發。

“有意思!”

此話一出,令三個人立時驚愕,混沌,不知何意,紛紛把目光投向一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