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廿八清晨,一白一綠兩道身影正在空無一人的長安大街上疾行著。
這兩人便是剛從靖妖司出來的莫秋與沐曉夏。
雖二人方才還是劍拔弩張,但莫秋心係案件,故而也盡量不提方才所發生的過的不愉快。
而且,掌司已經下令,要沐曉夏好好協助莫秋調查,故前者不敢怠慢,出了司門後便領著莫秋直往晁衡的住所跑。
沿路有巡夜的武侯阻攔,曉夏便會拿出靖妖司的牌子,武侯見了是靖妖司的人,自然不會多加阻攔。
而很快,二人便來到了晁衡的住所。
晁衡,乃東瀛倭國遣唐使中的一員,名曰阿倍仲麻呂,入唐後便苦學大唐文化;其學識頗高且為人豪爽,年紀輕輕便考取功名,而今,早已擢任門下省左補闕,職掌供俸、諷諫、扈從、乘輿等事。
而自陶淩向點玲瓏要求協助以來,長安的靖妖司便多與晁衡本人有所接觸,無奈靖妖司辦案太過粗暴,終是沒能尋得什麼有價值的情報。
之後,還是早些年間,為了與果老交換而被調任至長安的一位錄吏,在經過其自身的籌劃後,與晁衡略有結交。
這位錄吏在洛陽當差時,也是辦過幾件漂亮案子的,莫秋對其也是極其看好。
也不知道陶淩當初究竟作何想法,將其調任到了長安。
而這個錄吏在入了長安之後,果然與其他錄吏一樣根本就沒有獲得能夠查案的機會;平日裏除了記錄記錄案牘,就是完善完善卷宗罷了。
而此次,在長安分所的降妖者接連碰壁後,陶淩指名要此人在一旁協助查案。
點玲瓏接到此令後,便要其放下手中所有的工作,獨自一人去嚐試接近晁衡。
新人上路,大多需要老手攜帶,雖然此人當初在洛陽當過差,但畢竟也是兩兩結對才破的案;故而點玲瓏此舉究竟有何深意在,他人皆無法猜透。
有是他要此人辦不成這件案子,好給洛陽一個下馬威;有是他為了給洛陽創造機會,以此來證明洛陽的實力;一時間也是眾風雲。
而後者也是不負眾望,僅僅花了幾的時間,便已能夠自由拜訪晁衡的住所。
莫秋與曉夏來到了晁衡所住的地方後,往宅子中送了一道符後,便一直在外等著裏頭的回信。
原因無他,便是此人於昨夜受到晁衡的邀約,請他入府把酒言歡,而前者在其住所一呆,便是呆到了現在。
音信未置,終是無事,故而莫秋便與身旁的曉夏談論起來那位到長安快近兩年的年輕人。
是談論,但沐曉夏基本對其沒有什麼印象,隻知道那個少年是與自己爺爺交換的。
所以,也基本上都是莫秋在,曉夏在聽罷了。
而經過這一會兒的了解,沐曉夏也算知曉了那個少年的底細。
此人姓柳,名曰四方,表字中陽,時年二十,洛陽本土人士。
因其體內有些駁雜靈氣,故而時候總會鬧些雞飛狗跳的事情;開元十五年年初,被其家人送至靖妖司,於陶淩一番查看後,決定讓他留在靖妖司當差,其家人自然也是極為願意的。
就這樣,未等這個孩子同意,家人就將他長留靖妖司任職;而陶淩也叫莫秋教導其控製靈氣的方法,故而之後,他便能夠驅使一些物件兒。
因其資質實在欠佳,所以讓他做了近三年的錄吏。
開元十七年年末,在一次外出差辦的時候,以驅使物件之法救了降妖者一命,故而被提拔作為差使錄吏,隨降妖者一同外出辦案。
開元十八年,因果老調任洛陽,陶淩便以“互換”的名義,將這孩子調任到了長安。
其實,那個時候的柳中陽,已經與莫秋搭檔開始查辦妖怪的案件;不忍搭檔因此埋沒的莫秋去找了陶淩。
很難得,陶淩並未與莫秋明調任的用意,隻此子資質欠佳,在洛陽難有大成,索性讓他前去長安曆練一番。
莫秋自然知道,這話就是狗屁之言。
一去長安,這柳中陽除了做一輩子錄吏外毫無機會可言。
但終歸是掌司的命令,而且當事人也並未提出異議,故而莫秋隻得作罷。
至此,便是莫秋所知道的全部。
沐曉夏對此倒是一副“果然如此”的樣子,因為據她了解,這個柳中陽非常之沒有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