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譚傑婕一腳踏在椅子上,手提優克裏裏,得意道:“舊賬未了,新賬又添。有本事你別用閃光燈呀!”

男孩子撿起相機和相機碎片,黑著臉檢視一翻,末了,抬頭回答道:“有本事你告我去!”

“啥?”

“告我侵犯你肖像權。”

“本姑娘正有此意。相機拿來!”

男孩攥緊相機,一聲冷笑,道:“你叫我拿我就拿?”

“我得取證!”

“好吧,給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識。在你的上訴未受理之前,你沒有任何權力向我索要證據。除非是到了法庭上,法官要求我出示相機以及相機裏的照片。”

“你!”

“還普及一點。每個人都有肖像權,這不假。可是,也得看權力效應的大。若你是大明星呢,可能法院會判我賠償你一筆不的的精神損失費。可遺憾的是,”陽煜又笑了笑,指了指一旁的歌手,“你的名氣估計還沒有這位老兄的大,精神損失呢,也就不大了。所以,奉勸一句,就別整像打了雞血一樣地、雄糾糾地嚷嚷肖像權啦!你的肖像權,不值錢!”

譚傑婕一時血湧腦門。

“對了,還忘了一點。所有的精神損失賠償,都基於肖像造成了經濟損失或是經濟利益。”陽煜拍了拍他手中的相機,“你的照片,我還沒想到有什麼用途呢。因此,也就不存在經濟損失,更別談什麼利益了。”

譚傑婕知道遇到了對手,遇到了強勁的對手。以她豐富的作戰經驗,她知道,這樣的時候,千萬不能亂了陣腳,得冷靜,異常地冷靜。她強壓住胸中的怒火,輕笑道:“沒想到,你睡了一夜的歌廳,腦子還如此清醒。不錯呀!可以繼續發揚!”

原本想過一兩就還你身份證的,如今你是想都別想了!讓你睡一輩子歌廳去!

陽煜目光一亮,隨即恢複平常。他看看四周圍得密不透風看稀奇的群眾,舉起摔壞的相機晃了晃。

譚傑婕心裏一慌。糟!剛才踢他出來,沒想到弄壞了相機。真是逮雞不成踩腳屎。不過,好漢做事好漢當,大不了賠一台相機。

陽煜舉起摔破的相機,想了想,又放下來,:“打擾了各位雅興,實在不好意思。”罷,擠出人群。

譚傑婕沒想到,事情竟是這樣一個結局,一時有些發蒙,一種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腳。

“等等!把我的照片刪掉!”譚傑婕喊。然而,人影兒都不見了。

“姐姐,你剛才唱的歌真好聽,再唱一遍好嗎?”一個妹妹上前拉著譚傑婕。

一顆老鼠屎壞掉一鍋湯。所有的好心情,全被破壞掉了。滿嘴的老鼠屎味。

“讓他唱!”譚傑婕控製著心裏的窩火,對著縮在一邊的歌手努努嘴。

“關我什麼事!”

“你不是最會原創的嗎?我允許你再剽竊一次。”譚傑婕剜了歌手一眼,也擠出人群。

歌手聳聳肩,挑挑眉毛,自語道:“今硬還是不宜出門,一出門就躺槍。”他也收拾起東西,離開這個是非之地,去別處混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