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有理的趙豹(1 / 2)

看著麵前的趙豹,趙丹下意識的咂了咂嘴。

既然對麵前的局麵早有設想,那麼趙丹當然就不可能對此毫無準備。

事實上不僅僅是趙丹,就連趙豹本人都已經做好了迎接趙丹怒火的準備。

但是從趙豹本身來說,其實是並不太害怕趙丹怒火的。

為什麼呢?

因為趙豹覺得自己是有理的。

世間萬物,總歸脫不開一個理字,正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

無論是修身養性也好,治學育人也罷,乃至於是治國理政,那都脫不開一個理字。

這個理,具體到如今這件事來說,那就是趙國的法律規定。

趙國的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它規定了像刑獄訴訟以及糾察這種事情是歸司寇所屬管轄。

這就是趙國的理,也是趙豹的理。

有了這個理在手,趙豹就有了和君王趙丹唱對台戲的底氣。

理,是法律,也是規範。

它對司寇所屬的權力進行了劃定,猶如一道藩籬般將司寇所屬的權力牢牢的限定住,不可逾越半分。

但當有人想要將手伸進司寇所屬的領地之中時,這種藩籬又變成了一種保護,因為藩籬之內,乃是司寇的自留地。

國君趙丹把手伸進了藩籬之中,破壞了這個“理”。

所以藩籬之中的趙豹站出來表示了反對。

趙豹覺得自己是有理的。

有理,就會得到支持。

得到其他趙國大臣們的支持。

今天趙丹這個國君能把手伸向司寇所屬,明天就能夠向禦史所屬伸手,後天就能向中尉所屬伸手,等等等等。

所以趙丹是無理的。

一個有理,一個無理,大臣們會支持誰,這不是很明顯的事情嗎?

一旦大部分的趙國大臣們站在趙豹這邊,即便是以趙丹的國君之尊,想要與之對抗也是困難重重。

這就是理的力量。

理,既是規矩,也是利益,遵守規矩就能得到利益,這也是理的一種表現方式。

在有理的趙豹看來,無理的趙丹想要破壞這個規矩,未免過於急躁和天真了一些。

在這樣的政治鬥爭中,急躁和天真,那是要付出代價的。

雖然趙豹絕對效忠於趙丹,但是這並不代表著趙豹就會對趙丹唯命是從。

沒有任何一個官員或者機構會心甘情願的放棄自己的權力,因為官這個字本就是權力的代名詞。

權力對於官員來說,就代表著一切。

所以趙豹決定讓趙丹為這一次的無理而付出代價。

一個小小的教訓。

不至於讓趙丹太過嫉恨,又能夠保住趙豹司寇所屬的權力,同時還能夠提升趙豹在趙國政壇的影響力。

一舉三得。

這些念頭雖然極其複雜,但實際上在趙豹的腦海之中梳理清楚,也不過短短幾秒鍾的事情而已。

在完全盤算完畢之後,趙豹就站了出來,開始為了自己的理而戰。

然而讓趙豹意外的是,趙丹完全沒有依照常理出牌。

老實說,趙丹想要動趙豹這個司寇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無他,實在是因為如今趙豹這個司寇的職位,他的權力未免也太大了一些。

要知道如今趙豹身上的權力放在幾百年之後的話,足足可以拆分成刑部、大理寺以及禦史台三個機構。

可如今這三個機構的權力,卻通通都集中在了趙豹的手中。

這無疑是非常不健康的。

所謂的集權,應該是把權力集中在趙丹這個國君的手上,而不是把權力集中在趙豹這樣的臣子手中。

這便是《韓非子》之中所言:“有道之君,不貴其臣。貴之富之,彼將代之。”

如果把國家看作是一顆大樹,那麼國君就是樹幹,大臣就是樹枝,子民就是書頁。

大臣們的權力太強,那麼就會出現強枝弱幹的現象。即“枝大本小,不勝春風。不勝春風,枝將害心。公子既眾,宗室憂唫。”

當年晉國之所以被魏趙韓三家瓜分,正是因為晉國的權力並沒有掌握在晉國國君手裏,反而被身為臣子的六卿給掌握而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