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有理的趙豹(2 / 2)

因此趙丹一直都在尋找著機會,一個給趙豹“減負”的機會。

如今看來,這個機會似乎已經出現了。

事實上趙豹並不知道的是,眼下的這一切,都是趙丹所主導的。

這是一個坑,就等著趙豹跳進來。

倒不是說趙丹奸詐要故意挖坑,如果趙丹直接和趙豹去談,讓趙豹把權力讓出來,那趙豹會讓嗎?

趙豹肯定不會。

讓任何一個官員把手中的權力讓一點出來,那都會讓這個官員比死了還難受。

吃進嘴巴的肉,還想要吐出來?

憑什麼?

我趙豹司寇幹得好好的,憑什麼你大王說削我的權就削我的權?不講道理啊!

如果趙丹是像秦王稷那樣早就已經在整個國家上下建立了濃重威嚴的國君,別說是削權了,就是一句話都能夠讓趙豹丟了性命。

可趙丹偏偏就不是那樣的國君,趙丹隻不過是一個剛剛登基六年,勉強算是鞏固了政權的年輕君主罷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趙丹想要削趙豹的權,就一定要找一些理由,就得給趙豹挖一個坑讓趙豹跳進去,然後才能夠名正言順的削權。

坑也挖好了,趙豹也跳了,那還等什麼呢?

坑起!

於是趙丹猛的一拍大腿,朝著趙豹笑道:“對對,寡人倒是忘了。來來,平陽君你且說說,這司馬說該當何罪?”

趙豹想了一想,道:“以國律而決之,凡叛國者,當誅,並夷其三族。”

雖然此刻的趙國並非法家當政,但事實上趙國也早就有了自己的法律,而且比後世所熟知的那個“以法圖強”的秦國還要更早上一兩百年。

這便是趙豹方才言語之中所提及的《國律》。

《國律》的前身,乃是出自於公元前513年,當時晉國六卿中的趙鞅、荀寅兩名執政大臣力排眾議,將由範宣子執政時修訂的邢書刻在青銅大鼎之上,這便是所謂的“趙荀鑄刑鼎”。

這也是繼鄭國“子產鑄鼎”之後,整個華夏大地第二次頒布正式的成文法律。

說來有意思的是,當時在趙荀兩人鑄刑鼎之後,儒家至聖孔子還痛批兩人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

這個鑄刑鼎奠定了晉國的法律基礎,在三家分晉之後又被魏趙韓三國各自演化發展,魏國有《魏憲》,韓國有《刑符》,趙國的則是《國律》。

後世總有人以為法家就等於法律,有法家執政的地方才會有法律的存在,這其實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點。

除了三晉之外,齊國有《七法》,楚國有《憲令》,同樣都已經具備了以當時而言算是較為完備的法律體係。

如今趙豹所做出的裁決,便是依據趙國的《國律》而出。

趙丹聽了趙豹的話之後立刻笑了起來,朝著毛遂等人道:“想必汝等皆已聞司寇所言,還不速將司馬說等人正法?”

於是在司馬說等人呼天搶地的喊冤聲之中,十幾名監察衛毫不留情的將他們拖出了大殿之外。

片刻之後,幾顆血淋淋的人頭就端在盤子上呈了上來。

大殿之中一片鴉雀無聲,幾十名趙國大臣看著這一顆顆死不瞑目的人頭,心中多少都開始有些嗖嗖的冒涼氣。

別看這位國君年輕,但是殺起人來,還真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啊!

不知不覺間,不少趙國大臣們看向趙丹的眼神之中,開始帶上了幾分敬畏。

但其他大臣們心中是敬畏了,平陽君趙豹卻可沒有這種敬畏。

對於一名主掌刑獄糾察之權的司寇來說,哪年不判個幾百上千人死刑?

事實上趙豹不但沒有敬畏,而且心中還有些不滿。

對趙丹的不滿。

不爽就要說。

於是趙豹就開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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