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謙:“……”
聽起來,不是很樂觀。
裴謙實際的業務能力……基本沒有吧。
雖然裴謙覺得做老板好像挺容易的,但真要是去承擔某個具體的職責,還真不太校
這個大概可以看成是,裴謙放下所有的身份和職位去一家公司麵試,所能拿到的最高薪酬。
而且,還得按照常規的工作時長來做這份工作,才能拿到這麼多錢。
就比如裴謙現在去飯館刷盤子,一個月最多掙個兩三千塊,而且還得老老實實每幹滿八時以上。
“這也太不靠譜了!”
“我不就是因為沒這種專業技能,所以才指望著係統嗎!”
果然,係統在這方麵,一點情麵都不講。
不過裴謙轉念一想,這個規定好像也有漏洞。
一些比較簡單的工作,業務能力是比較好界定的,比如到餐廳刷盤子、做服務生等等,是有固定薪酬水平的。
但是,如果是一些比較抽象、複雜的工作呢?
比如……當演員。
影帝和龍套,片酬能差幾萬倍,而且,即使是差不多水平的演員,也會因為接的片子不同,片酬差距很大。
那在係統這,應該怎麼算?
係統字幕很快出現:【宿主目前每片酬最多1500。隨演技、知名度等因素的增長,會有所提升。】
【如果是與係統資金無關的公司聘任宿主,在不引起他人懷疑的前提下,係統不做限製。】
裴謙一愣。
這怎麼還區別對待呢?
轉念一想,明白了。
這是係統為了防止裴謙“套現”係統資金而做出的一個補丁。
就比如,裴謙自己買下一家影視公司,花100萬片酬請自己拍電影,這是不行的,屬於惡意套現係統資金。
自己投錢的話,一片酬最多1500塊,之前拍《裴總的日常》時一拍一集,片酬1000,定價在這個範圍內,所以係統並未禁止。
這麼一算,一個月30如果有10時間拍攝,能賺一萬五千塊。
以裴謙現在的收入水平來卻是不算少,但……好像也不能算多。
而如果是與係統資金無關的公司讓裴謙去拍戲,那人家給裴謙多少錢,係統都不會管。
畢竟這裏頭就不涉及惡意轉化係統資金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