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高三女生(2 / 2)

舞曲既終,掌聲過後,主辦方請來了市書法協會的副主席撐場子,副主席名叫馬守愚,別號“愚山齋主”。此人長發披肩戴著眼鏡瘦得皮包骨,據說是成州職業技術學校的老師,他一出場就是傲視天下的眼神,表情中包含著周圍人都不懂書法,不想多言的意思。但他還是把兩位得一等獎的學生作品誇獎式點評了幾句,特別指出樂依傑作為一介小女生,居然書法如此出色,令他相當意外,然後說書法事業後繼有人雲雲,並代表市書法協會,當場邀請並給他們頒發了市書法協會的會員證。書法展結束回到學校,緊張的學習把一切很快衝淡了,樂依傑也再沒想起那位男生。

樂依傑的父親叫樂益成,是鎮裏文化站站長兼宣傳幹事。母親叫鄭潤芳,樂依傑很敬畏她的父親,她的文藝細胞是父親給的。樂益成寫得一手很好的顏體和柳體,成了鎮上都小有名氣“文人”,因此周圍相鄰兩三個村老百姓逢年過節,婚喪嫁娶,往往都找他幫忙寫對聯什麼的,他很受老百姓歡迎。女兒自打識字起,他就開始教她拿毛筆,到處塗抹,甚至寫拚音字母,也逼著她用毛筆,不管女兒是否樂意,顯然是想讓自己的長處在女兒身上發揚光大。當樂依傑被父親要求得過分,拿著毛筆哭喪著小臉時,樂益成又變換花樣,拿出幾顆跳跳糖,或她最愛的薯片,誘之以利,最終小女孩心甘情願的屈服在廉價的美食麵前,破啼為笑,繼續被父親忽悠著寫毛筆字,然後得到父親的表揚。在美食和讚美雙重誘惑下,久之,她居然愛上了毛筆,一筆一畫的在父親的指導下開始練習起唐楷中的柳體及顏魯公,隸書中的《曹全碑》。而樂益成為了彌補自己的遺憾,自女兒有較好的楷書基礎後,就開始培養她習行草,一股腦兒的買了自己從來沒看過的《蘭亭序》《靈飛經》《書譜》及《聖教序》之類讓女兒擇喜歡者而練。女兒幾乎將他的書法“發揚光大”了,因為他還沒加入市書協呢,他感到莫大的欣慰。

寶東鎮仁和村裏有幾處明清朝代的遺存文物,和一個占地十多畝的古道觀,因此被鎮裏申報成為林泉縣裏的“文化村”;鎮裏繼而遐想著把寶東申報為市文化名鎮,因為凡市級“文化名鎮”,每年可以有五萬左右的經費補助,為了湊內容,鎮裏幾個領導一嘀咕,打算把寶東鎮打造成書畫之鄉,為“文化名鎮”的爭取再加一把火。而要成為書畫之鄉,至少得先成立個書畫社。如此一來,書畫社社長非樂益成莫屬了。

樂益成好不容易全鎮搜羅了十來位會寫毛筆字的老人家,他看了看他們的書法,基本屬於民間江湖體,沒經過太多的傳統洗禮,甚至史上十來位坐標式的大書法家張芝鍾繇,二王顏柳歐趙及董其昌王鐸等,他們都不太鬧得清楚,但也隻能如此了。他把他們全都聘為“社員”,書畫社成立了,於是鎮裏的文化名鎮申報,文字上又多了一項可以添油加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