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並沒有回家去,而是去了常去的那間酒吧。因為常來,所以沒有太多的顧忌。
酒一杯接著一杯,無名指上的戒指還閃著光,王承在忙業績沒有打電話給我,而我,也很需要一個人靜一靜。
酒並不是一樣好東西,但它有它存在的必要。比如此刻,一杯連一杯喝下去,可以將心裏頭縈繞徬徨的那些情緒盡數趕出去。
十三歲,我撞進了一雙涼薄的眸子。說我早熟就早熟吧,隻是像一隻刺蝟的我,仿佛看見了同類,所以,奮不顧身的跳入水中,吊兒郎當的說:你想死,另挑日子吧。結果卻是自信滿滿打算美女救英雄的我因小腿抽筋被他撈了上來。他,叫林牧白。
那年秋風蕭瑟,他從東宮把我帶走,像個君王一樣居高臨下:莫小染,你的初夜,我要了!疼痛、撕裂然後沒有歡愉的結束。我們像兩隻刺蝟,很想擁抱取暖,為了不被對方的刺紮傷,我們學著用愛拔刺,鮮血淋漓之後,是陽光燦爛。
那年盛夏未央,他擁著我坐在陽台上,對我呢喃著莫小染,等我回來!三年,三年就夠了。卻沒料到離開的次日就打來電話:莫小染,幫我個忙……
心越來越疼,我忍不住趴在桌麵上,手胡亂的揮舞,我的酒呢,酒呢?卻原來酒也沒有辦法教人失憶,讓人忘記痛和愛的舊時光。
那年春光燦爛,我重見天光,林牧白說:莫小染,你改個名字吧,我給你安排去加拿大。我說好,然後改名,躲在租屋酗酒抽煙慢療傷。直到身體透支被鄰居送入醫院,從我的唯一聯係人上聯係到他,我們才又麵對麵交談。五年不見,他多少變得有些不一樣。他說,墨染,結婚吧,明樂希望你幸福。
明樂,明樂,我的明樂嗬,所以我還活著。我結婚,我工作,我努力微笑,我一切都好。可是林牧白,你又是為什麼,為什麼又出現在我的麵前?
“莫小染……”也許是醉了,眼前晃動著人影,聲音和刻在我心坎裏的那個聲音如出一轍。
我揮動著杯子,裏麵琥珀色的液體倒出來,灑在眼前人的深色西裝上,除了濕了一塊,別的什麼顏色都沒有染上。正如他在我生命裏的過往一樣,除了出現過,別的什麼都沒有留下。
“莫小染,你再喝試試!”他繼續在耳邊聒噪。
我伸拳去砸,但砸了個空。我也很想醉,醉了就什麼都不會想了。我說,你叫誰呢?呃~我是墨染,墨水的墨,染黑的染。在這個社會的大染缸裏,我早已經被染得不成人樣。結婚前兩年,我抽煙、酗酒,甚至想要嚐試毒品,後來想到明樂,止步於前。
唇又被人狠狠的堵住,微微的疼。那些疼像是從心底最深處長出來的一樣,蜿蜒曲折,不屈不撓。
時空鬥轉,我躺在酒店潔白的大床上,頭頂上的水晶燈在不斷旋轉,原來喝醉了之後旋轉的世界是這樣好玩。
我下意識的推拒著他。睜開迷蒙的眼睛,思緒有些混亂,仿佛回到了七年前,當時鼻端縈繞的也是這股好聞的味道,也是眼前的這個人。一切都不曾改變過,我們還如初見。
他的吻落下來。昏昏沉沉中,我分不清今夕何夕,身體像是脫了韁的野馬,怎麼都無法再拉扯回來。
直到一切結束,我才氣喘籲籲,酒醒大半。
眼前的人的確就是林牧白!這個認知讓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本是我恨得該用刀去砍的人,剛才我卻和他共赴雲雨。
我閉上眼睛假睡,想著等他進去浴室後我再偷偷溜走。卻不曾想,一轉眼已是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