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李正榮和衛鐵梁接到消息,已經是黃昏時分,兩個人都被這突然到來的消息打傻了!看看那個勞什子律師給他們轉交的信,是盧利所寫,內容有三,第一:千萬不能因為自己的事情而連累了李挺,他們三個人到香港來,終究是經過官方途徑,這件事一旦鬧大,對於李挺的前途沒有任何好處;第二,不但李挺不能知道,隨團而來的任何人也不能知道此事,這件事現在不提,日後也很可能是個把柄,因此要求李正榮兩個,這幾盡量不要離開酒店,等到李挺那邊的事情結束,即刻隨團返回羊城,香港這邊的事情,就權當不知道,沒有發生過!
第三則是他自己的事情,具體的,是(津)那邊。盧利在信中拜托李正榮,能瞞一時是一時,能躲一會兒是一會兒,實在隱瞞不下去了,再把情況告訴他們,但一定要告誡曹迅幾個,萬萬不要做蠢事——他的情況他自己能料理清楚,即便是最惡劣的情況發生,也不過在監獄中呆上一段時間,到時候,弟兄們還有再見的時候。要是不聽話的話,即便自己出去了,也斷斷不會饒了他們。
李正榮心亂如麻,捧著盧利寫的信不知道該怎麼辦,他是這樣,衛鐵梁就更加不堪了,急得滿頭是汗,問張大東,“那,細粒真的會坐監獄嗎?”
張大東不知道盧利為什麼在他口中變成了細粒,想想可能是對方的昵稱吧?“應該就不會。他畢竟是出手阻止了一場惡性案件,雖然失手打死了人,但律政司那邊還是會酌情考慮的。”
“要是他們不考慮呢?”
“如果情況真的那麼不幸,我想,還有陪審團在。嗯,你們可能不明白,陪審團的存在是司法公正的最後也是最堅強的壁壘,隻要有一絲一毫的問題,他們也不會放過的——你們放心,我會盡全力幫助盧先生的。”
李、衛兩個方寸已亂。連最起碼的思考能力都喪失了,聞言隻是點頭,“那,我們呢?”
張大東也覺得有些傷神,他並不是真正的庭審律師,而是一個師爺,這種身份正式的工作重心是兩個,首先是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律谘詢和法律援助;第二則是作為律師樓的合夥人,負責為大律師接案子。
起來這是很麻煩的。香港的大律師身份非常尊貴,他們是不會直接接受來自律政署或者客戶的案件的,而是要經過張大東這種人的存在,轉嫁一番,再從中選擇的。
張大東是著名的歐裴琳穎大律師的律師樓合夥人,後者是周秉成先生的律師。這一次發生的案子,周秉成固然想表示一番對盧利的感激,卻也沒有想到情況會這麼複雜和惡劣!若是走正式的途徑。不要是這種情況,就是盧利真的當街打死了人。有外交隨行人員之一這樣的身份,也可以萬事大吉,不料這個年輕人根本不聽這一套?他到底是不懂,還是有意充好漢?
在周家位於半山區的遊泳池旁邊,周秉成穿著絲質的浴袍,喝著冰凍的龍舌蘭酒。手指間夾著粗大的雪茄,聽張大東彙報了一番,“那,艾倫你看呢?”這是張大東的英文名。
“我想,問題不會很大。即便律政司那邊不能通融,上了法庭,也不會遇到太大的阻力——漢斯不會不考慮這一點的。”
“漢斯?”
“他是律政署的地檢官。”
“裴大狀,你看呢?”
裴大狀就是歐裴琳穎,今年48歲,197年考中大律師牌,在尖沙咀、銅鑼灣等最最繁華的地段都有她的律師樓,是港九司法界響當當的人物,但這樣一個大人物,偏偏運途多舛,考中大律師牌的當,她和丈夫在酒店慶祝,然後駕車回家,半路就出了車禍,乃夫歐子傑喪命了,她卻毫發無損!時隔半年,唯一的兒子歐家駒和朋友駕遊艇出海遭遇風暴,連人帶船一同沉入銀州和深水角之間的海域,一直到今,屍體也沒有打撈上來。
這樣兩件逆事接二連三的發生,成為香港各家報紙的頭條,有好事者認為是歐家風水不對,也有一些人認為是裴氏麵相克夫、克子,更有一些人認為她在197年的時候,為蕭遠辯護,終於使這個家夥免除了被引渡到馬來西亞接受絞刑的懲罰,因此暗中傷了陰鷙,才有今日之報!但在明智者看來,這實在是無稽之談,她的丈夫和孩子死於變故在前,她為蕭遠辯護在後,又有什麼聯係了?
歐家是香港著名的大財閥之一,生意橫跨幾乎所有的行業,從建築到航空,從機械到日用,總資產超過0億港幣,歐子傑和歐家駒死後,歐裴琳穎、歐子豪(是其叔子)和歐晨麗分別是第一、二、三的順位繼承人。但歐裴琳穎忙於自己的律師樓,歐晨麗年紀尚幼,生意完全交給歐子豪搭理——他同時也是歐式企業的總經理。
歐裴琳穎空自擁有萬貫家財,偏偏是財全人不全,有人暗中打趣,要是有人能娶到這樣的女人,無疑是連她帶歐式的萬貫家財一起娶到了手,這樣一筆大的嫁妝,真是足以讓人打破了狗頭!但後來聽人,歐裴琳穎根本無意再嫁,而且即便她紅鸞星動,按照歐子傑的遺囑,妻子要是執意再蘸的話,也根本帶不走歐家一個銅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