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這是我家(1 / 3)

任誰在猝不及防下,褲腳忽然被一撲出來的不明生物扯住褲腿,也會被嚇得魂飛魄散,大吃一驚下尖叫出聲的。

張良華也是這樣,當他左腳在被往外扯去時,發出的尖叫聲相當刺耳:“啊!”

向外扯他褲腳的力量很大,拖的他身子半轉先後,向後傾倒時後腦重重砸在了白鐵門上,發出咚的一聲大響。

接著,就是刺啦一聲裂帛聲,張良華左腿猛地感受到了黑夜的溫度:他那條褲腿,被那股子猛地外扯的力量,給撕開,直接撕到了大腿間,好像旗袍那樣。

這還不算,那個不知道啥玩意的黑影,更是拽著他的褲腳先後猛拖,愣是把他給硬生生的順著門板拖到在地上。

魂飛魄散,都無法形容張良華當前的感受了,隻知道驚恐的嘶聲尖叫。

再特麼英俊的帥哥,猝不及防下遇到這種情況,也會變得狼狽不堪,沒被嚇昏過去,就已經證明他的神經還算堅強了。

至於能讓蒼蠅打滑摔斷大胯的發型會亂,手裏捧著的玫瑰花兒會被扔出去,帥哥形象盡毀,也就很正常了。

毛驢這才覺得順眼了那麼一丁點。

一丁點的意思,就是不完全的意思。

要想讓毛驢看著張良華完全順眼,怎麼著也得把他的兩根褲腿都撕成旗袍,再讓他被鬼追趕那樣雙手抱住腦袋狼狽鼠竄,才行。

當毛驢又張嘴去咬張良華的右腳褲腿時,張副總總算看出這是一條狗了。

一般來說,人對未知生物是害怕的,那麼既然張良華看出突襲他的是條狗後,恐懼自然得大大減少,繼而騰起鬼神都無法安撫的怒氣,抬腳就踹了過去,厲聲大喝:“滾,滾開!”

到底是身高超過一米八,體重超過七十五公斤的大老爺們兒,隻要突襲他的不是藏獒之類的猛犬,隻是一條普通看家狗,張良華男人的勇氣就會幾何倍數的增長,出腳的速度越來越快,逼的毛驢不好下嘴了。

膽敢打扮成帥哥的比樣、捧著束玫瑰花的傻鳥,終究不是能為毛驢造成致命威脅的敵人,驢哥自然不屑對他使出玩命的招數:我縱身一撲,拚著被你在身上揍一拳,也得咬斷你咽喉。

“誰!?”

就在張良華一邊踢蹬著,一邊扶著門要站起來時,門忽然開了,勞拉的斷喝聲在他背後響起。

又是猝不及防下,扶著門剛要爬起來的張副總,再次哎喲一聲向後摔倒。

這次他長了個心眼,生怕自己摔倒時,那條惡狗會趁機撲上來,肩膀剛著地,就來了個瀟灑的驢打滾,噌地爬起來時,看到東邊門後豎著一根棒球杆了。

這可是打狗用的好武器啊,宋楚詞以前空暇玩棒球時買的,某次玩過回家後,就順手放在這兒忘記收起來了,倒是方便了張良華。

剛才就說了,張良華畢竟是身高超過一米八的大男人,無論他表麵有多麼的紳士,儒雅,也都有著男人該有的血氣方剛,現在被一條惡狗給搞成這樣子,他要是不把那條狗給弄死,以後還有何麵目立於天地之間?

“勞拉,你閃開!”

張良華抄起球杆,虎吼一聲目呲欲裂的剛要撲出去,與那條惡狗決一死戰時,它卻擦著勞拉的腿子,噌地躥了進來。

好,很好,顧得,很顧得,這才叫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自來!

我正擔心你看到我有球杆在手後,會被嚇得夾著尾巴逃之夭夭呢,你自己卻跑家裏來了,那麼來年的今天,就是你的周年祭日了,你就好好的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