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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號那晚,方宜春帶著雙刃匕首在街上遊蕩,因為身上背負著債務,而他又長時間沒工作,根本無力償還,在那天的陰雨天氣下,思想有些極端起來。
他想著搶點錢就算了,上了一輛出租車後,司機很健談,或者說囉嗦,聽到他要去偏遠的地方,神色不滿要加錢,而後又了解到方宜春目前的狀態,言語中便多了一些在方宜春看來是‘嘲諷’的意味。
方宜春動了殺心。
在搶劫實施過程中,他的情緒高度緊張,對方又揚言要報案,便幹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將人捅死。
殺人之後,在雨中,他反而冷靜下來了,仔細地處理了案發現場,還殘忍地在司機心髒補了一刀。
以前違法亂紀的事情他沒少做過,但頂多是小偷小摸,這樣把一個大活人殺害,也是第一次。
方宜春害怕事情暴露,曹彩靜那晚看得沒錯,當時方宜春看到她時,同樣也動了殺心。
他不敢把作案凶器隨便丟棄,一直到第二天,才偷偷摸摸地將包裝上石頭和衣服匕首一起,丟到了附近的小溪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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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方宜春的這個狀態,元嘉也是鬆了一口氣,基本上到這,這場清醒催眠便算是成功了。
元嘉繼續引導方宜春:“你藏不住的,你做的所有事情都會有人知道,你藏刀的地方真的安全嗎?”
方宜春現在處於意識混亂狀態,他雖然瞪大著眼睛,但眼前影像卻是模糊的,他的意識還停留在當晚,元嘉的話更像是他自己內心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
因為元嘉精準地還原當晚的案發場景,更讓方宜春確信了‘藏不住’這個心理暗示。
“安全……絕對安全……”
“你藏到哪了?”
“青泉溪……”
“安全嗎?在哪個位置?”
“青泉木橋附近……我裝在書包裏,還裝了很多石頭,刀和衣服將永遠沉在水裏,絕對安全,絕對安全!”
……
審訊結束了。
用了四十分鍾不到的時間,元嘉問出來幾乎所有的訊息。
當然了,這種狀態下的‘供述犯罪事實’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但最關鍵的‘物證’線索找到了,利用這場催眠掌握的資料,在後麵正式提審方宜春,也能起到極大的幫助。
羅前沒有耽擱,結束審訊之後,便立刻帶人過去青泉溪進行打撈。
青泉溪是一條小溪,水流很緩,關鍵是方宜春確實在書包裏塞了很多石頭,他怕物證浮出來,卻沒想到恰恰絆了自己的腳,書包的位移量並不大,很容易就打撈了出來。
證據鏈形成了閉環,出租車司機被害一案水落石出,心理防禦被完全擊垮的方宜春也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整個案件持續了十天左右的時間,無論是從破案難度來說,還是從破案準確度來說,這一場仗,總算是打得漂亮了。
地方媒體爭相報道,這段時間裏,因為案件的發酵,加上出租車司機這個群體的敏感性,幾乎全國人民都知道了這件大新聞。
有誇大事實的、有深挖矛盾的、有各界點評稱讚的……
功勞嘛,自然從上往下排,羅前和元嘉倒也不爭這些,不過羅前的職業履曆上倒是添了精彩的一段了,元嘉也如願地拿到了十萬元的賞金,還有一麵市局送的錦旗,表彰以及肯定他用自己的學識為社會安定做出了貢獻。
但是元嘉沒想到的是,上麵有意推他出來,主動向媒體肯定了元嘉對此案件的巨大幫助。
一來是為市民們樹立良好的形象典範,二來也是給犯罪分子們一個警醒:破案的辦法比你想得多。
於是乎,在媒體的報道下,元嘉就有些被神化了,吹得跟福爾摩斯似的。
偏偏因為元嘉的長相帥氣,不但有這種讓女孩子尖叫的超高智商和顏值,還會神乎其神的催眠,這一波‘公益偶像’塑造得相當成功。
短短三天時間,元嘉便火得一塌糊塗。
為啥,因為這‘公益偶像’還有著‘流量偶像’的優點啊!
你小鮮肉能破案嗎?元嘉能!
你能破案的有小鮮肉帥嗎?元嘉有!
在這個流量就是黃金的時代,元嘉這些天裏甚至接到了不少商業演出的邀請,還有各大報社的約稿專訪。
接著這波主流媒體的宣傳,元嘉的日常直播間也爆火了,無論是關注粉絲數還是在線觀看人數,直逼一線網紅。
鬥鳥直播平台也沒閑著,當下最重要的,便是留住這個金疙瘩,以前的普通直播合同必須要修改了。
平時上課就更不用說了,每堂課都是爆滿的,甚至有不少學生在走廊隔著玻璃偷拍,教務處老師還得忙著來趕人。
元嘉有些懵……
我就想賺個十萬塊錢而已,怎麼就成了公益偶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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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偶爾換換口味吧,哈哈,連標題都奇奇怪怪了,刑偵的便到這吧,寫起來挺費勁的,最近本章說看不了,也不知啥情況,追訂跌到一千了qaq,唉,不過也輕鬆了,不用為成績糾結,破罐子破摔,可以多嚐試一些不同的寫法,感謝一直支持的書友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