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話說彎刀眼看朝著小林元哉的頭就要劈下來的時候,他被身邊的修治狠狠地推了一把,小林身子一歪,撞在旁邊的圓桌上,他在一刹那間躲過致命一擊,刀刃劈在他肩膀上,小林“啊呀”一聲大叫,肩頭頓時鮮血噴湧。

譚芳一擊不中,已經紅了眼睛,此時渾身熱血沸騰,視死如歸。他收刀回手,撲身上前,一手捉住小林的領子,舉刀就要再砍下來,已經身負重傷的小林用了死勁雙手頂住譚芳持刀的手腕,兩人有瞬間的僵持。譚芳鬆開小林的領子,被他格住的手上五指一鬆,彎刀落在另一手上,照著小林的喉嚨就平推過來,身後女人的驚叫祝了他的興,想到今日能夠大仇得報,血債終結,已經得償所願,無比快哉,自己的安危性命早已拋在了腦後!

仿佛隻差手指頭那麼寬的距離。

他聽見“啪 ”的一聲。

聲音是從後麵傳來的,什麼東西破空而出,直入他後背,也不覺得疼痛,可是似乎洶湧澎湃著的血液就在這一瞬間散了型,鋼鐵一般堅硬的肌肉和骨頭被人抽了筋。譚芳的眼睛仍然狠狠地盯著大驚失色滿臉是血的小林,手還保持著剛才的形狀——向前橫推,要跟他索命,要向他報仇——可是這條好漢覺得自己怎麼也用不上勁兒。他的手還要往前送,刀刃子眼看就要切向小林那嚇得起了一片雞皮疙瘩的脖子上了,小林自己仿佛也感覺到了冷風陣陣,心想我命今日休矣,就此絕望地閉上眼睛。

又是“啪”地一聲,接下來又是兩聲。

譚芳鬆了手,彎刀落在地上,整個人忽然坍塌,仰麵倒地。

這個渾身是膽,武藝超群的土匪從前愛玩一個嚇唬人的把戲。被仇家逼急了的時候,他會把刀子給對方,惡狠狠地說,爺爺讓你刺兩刀,我死了算我自己的,我若不死,咱們之間有多大的仇也就一筆勾消。仇家信了。使刀子刺他,都是要害,胸膛腹部。可這人事後總想沒事兒人一樣精神活奮,騎上馬就走了。人們傳說他還會妖術。其實哪裏有什麼妖術,刀子實實在在同進皮肉裏麵,趁血沒流幹,人還活命的時候快走,能走多遠走多遠,能活多久活多久——他就是這樣,屢屢脫險。一條命在亂世,活著也無非是場賭局而已。

他還沒死,還有口氣。

眼前有一人。從雪堆裏麵拔她出來,處心積慮地去山貨行跟他打打嘴仗,好好的一個女孩兒被他牽連還蹲過局子。他答應她要把一個朋友給救出來,可眼下來看,他恐怕是做不到了……

這年輕人沒有能夠延續他之前的幸運,他此番的對手沒用刀子捅他,用的是槍。第一下便從後麵打在了心髒上。

譚芳吐了最後一口氣。心懷不甘地死去。

射殺他的是曾經因為汪明月的請求而憑空救他一命的日本人修治。

他從後麵上來,確定此人已死,再沒活氣。

他沒有去攙扶負傷的狼狽不堪的小林,隻是嚴肅地,冷酷地說道:“小林君,你欠我一次了。”

人做好事積德,還是做壞事害人,每個人看的角度都不一樣,在不同的人不同的標準下,會有大相徑庭的判斷的結果。

你以為我陰險凶狠,我認為自己隻是做了應該做的事情。

我覺得你小人進讒,你卻相信你隻是說了該說的話而已。

東修治殺死譚芳,事後沒有半點的鬱悶或者不安,吃飯睡覺談話或在工地加班加點的工作都一切如常。他在朝著譚芳開槍之前,已經完全說服了自己:他要是不殺死譚芳,他就會要了小林的命。所以他東修治所做的,就是在適當的時刻,果斷地判斷並行動,救下了一個合作者的性命而已。

不久之後,他一邊喝明月煮的茶,一邊跟她說起這件事情。

她問他之前也殺過人嗎?

他老實說從來沒有。不要說人,連動物都沒有殺過,她見過他積攢蝴蝶斷翅的本子啊,那些殘缺的曾經美麗的片段,是他從樹葉和草梗間一片一片慢慢找到的。他甚至不願意為了自己的優雅的愛好去捕捉蝴蝶,他怎麼會殺過人呢?

所以他沒有錯,也並非殘酷的習慣使然,如果事情再發生一遍,當譚芳的彎刀逼近小林的喉嚨,東修治仍會做一樣的事情。理所當然的事情。他在救人。

他後悔的是自己殺掉的第二個人。

南一惴惴不安地等了三天都再沒得到譚芳的消息。那天她加班工作,一直到晚上七點多鍾才從辦公室出來,她在烤地瓜的攤子上買了一個紅皮幹瓤的烤地瓜,站在背風的地方一邊吃一邊看著一個紮羊角辮的女孩在踢毽子,她替女孩數數,心想這姑娘要是踢了個單數,我以後跟譚芳就見不著了;她要是踢了個雙數,我們兩個就在一起。那小姑娘的媽媽叫她回家吃飯,女孩回頭看了一眼,毽子掉在地上,南一心裏麵輕鬆了不少:女孩踢了三十二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