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所言有理,那就在城郭戶中增加一項所得稅,按照每戶所得之收入收稅,以銀錢計,年入二十貫以下的城郭戶不征稅,以二十貫為起征點,二十到二十五貫征收三百文,二十五到三十五貫征收五百文,三十五貫到五十貫征收八百文,如此類推,逐漸增長。”宋傑想了想,提出後世的遞進增長收取個稅的法子。
眾人對這種方式到不陌生,這個時代的物力征收便是與此類似。
“郡公,如何統計各城郭戶的收入?還有此稅是否隻針對城郭戶,若是按照剛才梁公所言,鼓勵鄉村的官戶和上戶從商,他們交了商稅,還交不交這個所得稅?那些商幫中人如果是城郭戶,如果交了商稅,還交不交所得稅?”
“如果商幫城郭戶要繳納兩種稅賦,那也不符合郡公您鼓勵眾人經商之念,豈不會傷末。”趙廉反應十分快,當宋傑提出此法不久後便問道。
梁尚君頗有些意外的看了趙廉一眼,似乎有讚賞之意。
這確實是個問題,宋傑提出後自己也意識到了,商稅與後世的企業所得稅類似,所得稅與個稅相同,以前他經營自己的山寨工廠時可是沒少研究這些,說白了還是為了偷稅漏稅。
“嗯……”沉吟片刻後,宋傑說道:“兩稅皆要繳納,所得稅本來就設定得少,所得越多繳稅越多,其理同物力,卻低於以往物力所收,商稅本來就減少了一層,增加的所得稅足夠抵消,此舉能夠抑製一些下戶和客戶一窩蜂的來城鎮,沒人種地。”
“不過這統計之法需要從長計議,如此看來還需增加一些環節,比如某個城郭戶是貨郎,走街串巷,他一年有多少所得,還真是不好計算,某家娘子給人縫補衣服,收些銀錢,收了多少似乎也不好統計。”宋傑想了想又說道。
別說現在,就連後世有十分發達的金融和網絡係統都無法避免偷稅漏稅。
避免商幫、商戶和個人逃稅最好的辦法便是製定極為嚴苛的刑罰,加上嚴厲的經濟管製,但是如果那樣做必然會傷害商人的積極性,並不符合宋傑想要發展工商業的初衷,但如果沒有有效的統計,人們一旦知道如何合理避稅,所得稅收取便成了空談。
“郡公,其實不必擔心此事,故宋之時商賈皆需加入行會才可行商,我們隻需按照商幫登記之法,若要從事行商活動皆需在商會登記才可,商幫和商戶根據所從事行業和規模,設定不同的門檻,如果是從事如鹽鐵酒專賣需繳納一筆交引費,若是從事其他可根據其規模判定是商幫還是商戶,若是商幫應繳納商稅,商戶便隻需繳納所得稅。”趙廉建議道。
趙廉的建議其實就是分企業和個體戶,這點宋傑一聽便明白,不過如劃分起規模需要仔細思考,這又涉及到立法的問題。
“嗯,這倒是個好辦法,不過這個門檻便須仔細斟酌。”宋傑點點頭道。
“這個好辦,就按每月經營之數來核定,每種物品成本價格幾乎固定,比如說我們宋家的胰子,賣給商戶一百五十文,商戶賣出去二百文,每塊賺五十文,按照剛才郡公所言,賣出一千貫錢便有五貫錢之利,若是每月都如此,一年便有六十貫的收入,按照二成的商稅是一貫二百文,若按剛才郡公所說的數,也有一貫左右,相差不大。”
“如果商戶的經營規模再次擴大,一年有上百貫的收入便需要求其成立商幫,扣除商稅後,再繳納所得稅,當然這隻是小人的一個估計,具體定下多少還得請郡公做主。”趙廉再次建議道。
宋傑點點頭,趙廉的建議十分接近後世的稅收思路,雖然不知道現在用起來效果怎麼樣,不過可以先嚐試著來做。
“老師,聽聞二公子善理財,要不就請他任商會秘書長之職可好?”宋傑隨即想梁尚君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