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又稱法師武者。即執兵杖從事爭鬥之僧侶或其集團。釋門中向來禁止僧眾習讀兵書,糾眾擾亂。梵網經卷下即明載不得蓄諸刀、杖、弓、箭等戰鬥、殺生之器具;亦不得以利養惡心,合會軍陣,興師相伐,而殺害無量眾生。然寺院因有莊園領地,為保護領地,故有僧兵之存在。
一、僧兵
又稱法師武者。即執兵杖從事爭鬥之僧侶或其集團。釋門中向來禁止僧眾習讀兵書,糾眾擾亂。梵網經卷下即明載不得蓄諸刀、杖、弓、箭等戰鬥、殺生之器具;亦不得以利養惡心,合會軍陣,興師相伐,而殺害無量眾生。然寺院因有莊園領地,為保護領地,故有僧兵之存在。
1、中國僧兵的起源
僧兵之起源始於北魏時代。據魏書釋老誌第二十載,北魏世祖西伐至長安,見寺內藏有弓、矢、矛、楯,大怒,遂誅長安之沙門,焚毀佛像。即為寺院中擁有武裝之史實記載。又唐初曾招募少林寺僧入伍,然於我國並未形成僧兵組織。
隋末唐初,李世民遇險,有北少林十三僧勇救唐王。太宗即位後,封其中曇宗和尚為大將軍,並準予北少林在全國各地開設分寺,允許僧兵教授武藝。
明嘉靖癸醜,倭兵入犯蘇淞海濱。其兵民禦之,敗而走者三十七陣矣。操江蔡公克廉募僧兵殄滅之。自後我師與倭戰多凱旋。凱旋自員一陣始也。(中略)倭犯杭城,三司令僧兵四十人禦之。其將為真池二人。池乃少林僧。於是交兵,大破倭奴。倭人走襲上海太倉。蔡公駐節於蘇。走金幣至杭。聘取僧兵。杭方戒嚴莫肯與。鹿園(僧名)無以謝蔡公。使人請月空等十八人,原非禦寇四十人之列。三司遂聽之。鹿園與月空曰:爾之見都院也,宜述僧兵眾寡不敵之形。繳其禮幣而善辭之。脫有不允,可薦少林僧員為將。見講楞嚴經於池山中,乃將材也。月空見蔡公,辭不獲,遂薦員。員就聘出山,乃五月十日也。蔡公館之於瑞光寺。與月空同處。月空領杭僧兵十八名,員領蘇僧四十八人。協力征剿。又選蛇山兵十人與月空合為一枝。六月初十日遣哨六團有賊百餘人。奮力追擊,賊懼而逸。複屢戰輒勝。凡翁家港所逃,及老營之賊,悉剿滅無遺。計僧所傷亡者四人耳。節錄樵書二編卷九,僧兵湖廣土兵篇。
、日本的僧兵
僧兵最早出現於平安時代(七百九十四~一千一百九十二年),寺院之領地漸大,而得度之製紊亂,乃產生私度之弊,無賴之徒剃發入寺內。從事雜務者多,遂執武器。聚為兵,且寺院為保護領地財產或攻伐其他宗派,亦組成武裝集團,如台宗大本山延曆寺之僧兵,因以比睿山為據點,故號稱山法師;法相宗大本山興福寺之僧兵,因在奈良,故號稱奈良法師,即使朝廷亦難以製服彼等。鐮倉時期(119~1)後,佛教大宗派一般皆擁有武裝僧兵,其中淨土真宗組織農民信徒,曾與當政者織田信長長期發生衝突,史稱“一向宗起義”。慶長十三年(1608)八月德川家康始訂比睿山之條目,禁止眾徒之不勤學者住山。至此,自平安朝以來七百年間,跋扈橫行之僧兵遂告根絕。
又朝鮮自高麗朝以後,亦有僧兵存在。如辛繕王十四年(188),辛繕與崔瑩共謀,發中外之僧徒以攻遼。又仁祖憲文王二年(164)設有僧軍,十四年清兵攻之,數千僧兵將之擊退。此乃朝鮮有僧兵之證,然朝鮮之僧兵,多為官兵,以抵禦外侮之用,與日本之僧兵大異其趣。(日本紀略後篇卷三、卷十一、卷十四、朝野群載卷三、卷十一、卷十六、元亨釋書卷二十五、卷二十六)
二、僧兵之構成
包括稱為眾徒(大眾)的下級僧、稱為堂眾的俗人與自莊園召集的兵士等三種。擁有僧兵的大寺院之間,常因經濟上的利益衝突而發生鬥爭,並為貫徹自己的要求,常抬著象征宗教權威的神輿、神木等物,向朝廷‘強訴’。其中力量特別強大的,有延曆寺(其僧兵稱為山法師)、興福寺(奈良法師)、園城寺(寺法師)。朝廷常被迫接受彼等之要求,後來雖有武士欲謀加以鎮壓,終因僧兵武力強大而不能得逞。整個日本中世時代,僧兵即以強固的軍事勢力而存在著。直到近代初期,由於織田信長、豐臣秀吉、德川家康等人以武力鎮壓,削減大寺寺領、沒收僧兵之兵器,乃使僧兵勢力漸告根絕。
此外,朝鮮佛教亦有僧人為兵之事例,然皆在國家須抵禦外侮時,僧人乃由政府征召以組成軍隊。故其性質與日本佛教大寺之擁兵自重者,顯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