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寒光閃閃,他們掏出的匕首,很鋒利。
燈光搖曳,照在他們的臉上,麵目猙獰。
我耳朵疼,可我聽見他們有人的聲音,說我的器官一定可以賣點錢,至少心肝脾胃腎,他們說我的眼睛很漂亮,看了讓人忍不住想破壞,還可以摘除眼球,賣眼角膜。
這樣賣了的錢就能彌補我偷了的損失了。
我怕了,至少我不想失去我的眼睛,再也看不到我弟弟。
我那可愛的幼小的等著我回去的弟弟。
我那麼愛他,他那麼依賴我。
他們拿著匕首逼近我,說隻要紮上一刀不死,器官摘除手術很容易的,血會一點一點的流。
我張了張嘴,才發現我想說話,已經說不出來了。
就在我以為我要死了的時候,正好有巡邏的警察經過,在刀子紮進我身體之前。
即便那樣,我也已經破碎不堪。
所有人都被帶回警局接受調查,我已經記不清楚自己是怎麼被帶上警車,送到醫院的。
十幾天,我不能開口說話,也不能下床行動,警察會進來問我簡單的額問題,讓我點頭或者搖頭。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麼定罪的。
可警察讓我說要有監護人才能帶我走。
我很興奮,終於能離開了,我說了我爸媽的電話號碼,毫無保留的,等著他們來接我。
可五天過去了,他們誰都沒來。
警察說找到他們。他們不承認有我這個女兒,說我是胡說的。
我的心,想死了一樣。
我怎麼忘了,我是沒有戶口的,我是黑戶,沒有上過戶口的孩子,沒有根源可查,他們說我不是他們的孩子,就不是他們的孩子。
我又在警局待了十天才被人接走的,接走我的,不是我父母,而是福利院。被福利院接走的第二天我就從福利院逃走了,回家,回我們的家,那個有我弟弟的家。
二十幾裏的路,我是跑回去的,用雙腳,累了就坐在路邊休息,渴了就喝河水,餓了就吃從福利院帶回來的饅頭。
終於,我到家了,看著家門口,我差點哭出聲音,不是因為我有多愛那個地方,是因為我終於可以見到我的弟弟。”
唐小堯的聲音忽然停住,南諾的心緊緊揪著,身上一層一層的冷汗冒著。
她起身,走到餐桌旁,給自己倒了一杯水,咕嘟咕嘟喝下去,那喝水的動作,很凶猛。
喝完,她又走回來,這一次,沒坐下。
她走到窗口,看著外麵的天色一點點暗下來,夜幕要降臨了。
雨也開始小了。
她背對著南諾,看著遠處的燈火闌珊,開口。
“我推開門,很小的力道,裏麵,一切照舊,就好像我離開的那個下午一樣,我走進去,地上到處是橫的豎的,髒的亂的酒瓶,旁邊的麻將桌上,稀裏嘩啦的正在打著麻將,就像她走時那樣,她的離開好像一點沒影響這個家的生活。”
“然後,我開始找,房間裏,廚房角落,儲物間,垃圾桶,甚至廁所,沒有我弟弟的影子,他就像憑空消失了一樣,找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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