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裏,一個染著黃頭發的男子坐在審訊椅上。
他低著頭,臉色白裏發青,眼睛盯著地板,一言不發。
審訊員趙雲道:“你別以為你不開口我們就拿你沒辦法,你早點說了,還可以爭取坦白從寬。”
此時李蘭走進了審訊室對黃發男子道:“你不開口也沒用,經過鑒定,從你身上找到的刀就是殺死張前進的刀,你準備坐牢吧。”
黃發男子猛地抬起頭大聲道:“刀是我在鐵路邊撿的,人不是我殺的。”
說著他想掙脫審訊椅的束縛。
極度的用力使他麵紅耳赤並發出呼呼的喘氣聲。
此時在審訊室隔壁的監控室裏,我正認真的看著這個黃發男子,說他是男子其實他還是一個男孩,他給我的第一印象是,這個黃發男孩不是凶手。
在過道上,我攔住了李蘭。
“組長,這案件有兩個問題。”我對李蘭說道。
“嗬嗬,你說說看。”李蘭一臉輕蔑的表情,顯然對我這個新來的不削一顧。
“我認為有兩個問題,第一,這黃發男子搶劫了死者的錢包,錢包上應該有指紋,但卷宗中沒有提到,第二,這黃發男子搶了多少錢,搶劫的劫的錢去哪了,這也不清楚。雖然有凶器作為證據,但是整個證據鏈不充分,我想還不能草草結案。”我謹慎的說道。
“哦,沒想到你還有新見解,這兩點很好解釋,劫犯打劫了死者以後,把錢包上的指紋擦了,錢嘛,買毒品吸食了,就這麼簡單。”李蘭說道。
“不過我喜歡你這種關注細節的習慣,那這兩個問題你去辦,哦,和那個新來的叫什麼江的,把證據鏈補充完整,有結果告訴我一聲,希望有驚喜。”李蘭說完,轉身走了。
顯然,李蘭並不希望我們發現什麼新的線索,無非是給我們找點事做罷了。
我和袁江到證物室提取了證物,那個蘸著死者血的錢包,送到檢驗科檢驗指紋,不多時,結果出來了,錢包上除了死者張前進的指紋,沒有發現其他指紋。
“奇怪,錢包上既然有死者的指紋,怎麼會沒有凶手的指紋,既然凶手打劫以後把錢包上的指紋擦了,怎麼沒有吧死者的指紋擦掉呢,這不符合邏輯啊。”袁江看著錢包說道。
“會不會凶手隔著死者的衣服把錢包拿出來,然後用其他東西,比如說鑷子把錢包裏的錢夾出來。”我說道。
“嗯,有這個可能,我知道一些扒手會隨身攜帶鑷子,這是他們的作案工具,隻是我覺得,凶手殺了人以後應該很慌張,他怕別人看見急著要跑,所以他應該不會考慮得太周全,也不會從容不迫的隔著衣服取出錢包,再用鑷子夾出錢包裏的錢。”袁江分析說道。
“嗯,還有一個問題,錢包裏到底有多少錢,這些錢去哪了,如果被凶手消費了,那在哪消費的,買的什麼東西?這都是問題。”我說道。
袁江翻看著錢包道:“這個錢包款式很舊,看來死者用了很久,錢包雖然是真皮的,但皮質比較差,做工也粗糙,錢包裏除了身份證就是幾張購物收據,我認真看了,這都是快一年的收據了,當從這個錢包看,這個錢包的主人應該不會很有錢,甚至應該有些寒酸。”
我說道:“我認為有必要去死者家裏了解一下情況,或許死者家裏很有錢,如果說他家非常有錢,那這倒是一條線索,或許他早就被凶手盯上了。”
袁江點了點頭道:“我讚同。”
早上十點剛過,我和袁江來到了死者家裏。
死者張前進家就在手套廠旁邊的一個小院子裏,院子不大,住了十幾戶人家,院子用紅磚砌牆圍了一圈,看上去很有一些年代感。
我曾經想過死者張前進家不太富裕,可是我見到的,是貧窮。
看得出,房子是廠裏分的,房子不大,一個臥室一個客廳,屋外用木板和磚搭了一間做廚房,廚房外對了一些空酒瓶和一摞一摞的廢紙板。
我和袁江進去的時候,張前進老婆和女兒正喝著粥,飯桌上放著一碟鹹菜和一個饅頭。
屋裏家具很陳舊,不過收拾得很幹淨,張前進老婆於芬聽我們是警察,連忙讓我們進屋裏坐。
他女兒張惠也禮貌的站起來給我們倒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