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識也就算了,偏偏這幫人的權利還大得很,手持密鑰部最高級的金牌令,基本可以在本部之內做到暢行無阻了。
除非本部部長親臨。
可是部長當時不在長安,所以並沒有人攔得住這幫奇怪的家夥。
丟人啊,在自己的地盤,眼看著一幫不認識的家夥,帶走自己的“寶貝”,自己非但沒有資格阻止,還得殷勤的上去幫忙。
這簡直是奇恥大辱。
羅晟當時就在現場,雖然他當時還隻是本部的一個屁大點的小官,換了以前也不過就是個小吏的水平,純粹就是打雜的。
但他也感受到了那種恥辱,因為他看到往日裏牛逼哄哄的檔案組組長,都隻能對那種來路不明的家夥卑躬屈膝的幫忙。
而自己連上去幫忙的資格都沒有。
羅晟是個有抱負的人,他總想著自己能幹出一番事業來,哪怕是留在密鑰部裏隱姓埋名一輩子也可以。
所以他就記住了那些人,記住了有關他們的一切。
因為是在檔案組工作(打雜),所以當時的他就有很多機會,可以能接觸到那些十分重要甚至機密文件。
密鑰部也從不限製內部人員看,因為那裏頭很多的內容都是深奧難懂的,你就算看了也根本看不懂。
但羅晟在檔案組打雜了好幾年,早已經靠自己鑽研懂了裏頭許許多多的內容。
他那時雖然是個打雜的,但不笨。
密鑰部可不收傻子,他的學曆也是名校的碩士。
依照著記憶,他在浩如煙海的資料和記錄文件中,找到了那一批人的內容。
“開平九年,東寧,三十三件。”
永徽五年,廣陵,五件。
天和十年,洛郡,一件。
......”
當年,他就是蹲在檔案庫裏,借助著手電筒的光,悄悄地念出這像提貨單一般的機密內容。
照這麼看,那幫家夥似乎是專門負責收集某種東西的。
可他們收集的究竟是什麼東西,為什麼每次的數量都不平均,而且時間跨度也極不穩定。
三十三件、五件、一件......
毫無規律可循。
從開平到永徽,那可是足足跨越了三個年號,超過七十年啊......
而永徽隻有六年,也就是說,後麵這兩次隻間隔了十一年。
後麵就沒有了,但他從下往上看,還是能看得出問題關鍵所在。
東西數量確實是不固定的,但出現的時間間隔一直都在縮短。
他覺得這很蹊蹺,於是就從最後一次的洛郡開始查起。
因為他正是在洛郡長大的,同時他也清楚的記得,天和十年發生的那場大爆炸。
於是他就查到了那個東西和大爆炸之間的關聯,以及在那之後有關那個東西的一係列事情。
“坑深十餘丈,直徑七十餘丈,方圓數百裏內皆被蕩平,威力無窮。”
這是記錄中對爆炸現場的描述。
“出庫,運至火絨號,起航之後無令不得靠岸,補給由軍艦運送,船上人員也由軍艦運送替換。
此乃不得已而為之,望諸君早日找到解決之法,還我兒郎們一日安寧。
——火絨號船長李國棟。”
這內容出自一封發黃的航行記錄,就被夾在其中一份文件中。
他仔細的讀了,至今都沒有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