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大人,聖上下旨嘉賞昨日參加募捐大會的商人,除了在《大唐日報》上公開進行褒揚外,而且昨日捐錢的商賈,今年可以受到同等數額的免稅額度!可昨日捐錢的商賈之中,有半數以上都是來自咱們藍田縣,而且這些商人捐出去的善款總額,將近二十六萬貫~!
若是咱們藍田縣按照聖上的旨意執行征稅,豈不是要少征繳二十六萬貫的商稅?縣衙的庫房本就不寬裕,昨日還捐出去了一萬貫,之後縣衙還要擴建城池以及協助雲山為縣城鋪設電線,現在聖上的這封旨意一下,今後咱們縣衙征繳上來的商稅將會銳減,這可如何是好~?”
藍田縣縣衙後堂,孟縣丞手上拿著一張告示,憂心忡忡地對坐在上首何縣令說道。
堂內,除了他倆之外,還有張主簿、王縣尉,可以說是藍田縣縣衙的主政官員都在這裏了,至於胡典史和孫捕頭,他倆是主管刑獄和治安,並沒有參與這場縣衙內部的小規模會議。
孟縣丞手上的那封告示,自然是今日早朝後張貼在長安城及周邊各縣城的嘉獎商人告示,在座的四人全都看過了,孟縣丞話音落罷,張主簿忍不住開口道:
“縣令大人,孟縣丞的擔憂不無道理啊!當初侯爺將藍田縣的財政之權還於縣衙,並交代我等要將征繳上來的賦稅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城內的商業剛有起色,眼看征繳上來的商稅逐月增長,所以縣衙才敢開動許多大大小小的工程。
眼下咱們鋪了那麼大的攤子,還向炎黃錢莊借了不少的錢,而且後麵的擴建城郭、鋪設電線都需要大量銀錢,若是照聖上的旨意執行征稅政令,今年剩下的五個月,咱們恐怕隻能征繳上來一兩千貫的商稅,無異於杯水車薪!
如此一來,後麵要推進的這兩項工程不僅會直接停滯,咱們縣衙欠炎黃錢莊的拿些錢,恐怕也難以還清!所以下官認為,要不然咱們縣就不按照聖上的旨意執行征稅政令了,還按照原來的政策征繳商稅~?”
不得不說,李二的這封嘉獎昨日參加募捐大會的商人的聖旨,有些打亂了藍田縣的發展節奏,如果真按照聖旨上那條減稅政令施行,藍田縣在財政上將會蒙受巨大的損失!
首先,目前藍田縣共有商戶六百餘家,可昨日參加募捐大會的,就有三百多家,總的來看,願意參加募捐大會的商戶,至少證明他們的店鋪已經步入正軌、甚至盈利頗豐,這部分商戶可都是藍田縣目前的納稅大戶;
而另外三百多家商戶之所以沒有參加募捐大會,除卻個別人的確是天生吝嗇外,大多數商戶都是剛遷入藍田縣,其商鋪在藍田縣剛站穩腳跟,換句話說就是還沒有盈利或者盈利極少,導致手上拮據,這部分商戶,是藍田縣縣衙當前需要扶持的對象,眼下並不能為藍田縣貢獻多少稅收。
若按照李二的這個減稅政令進行征稅,接下來的幾個月藍田縣縣衙的財政狀況有多麼慘真是可想而知!
另外,藍田縣內的商稅征收比例是六取一,而大唐境內其餘州縣的商稅征收比例則是三十取一,這就會導致一個問題:
兩個商人,昨日都參加了募捐大會,且都捐了一千貫,但他們其中一個人是藍田縣的,另外一個人是外縣的,按照李二的旨意,他們二人今年剩下的時間,都將會獲得一千貫的免稅額度,這看似沒什麼問題,可若是結合著藍田縣內和藍田縣之外不同的商稅征收比例,那就太有問題了!
按照大唐絕大多數州縣三十取一的商稅征收比例,那個捐了一千貫的外縣商人,隻要今年剩下五個月做生意的總盈利不超過三萬貫,都不用向朝廷額外上繳商稅!換句話說,隻有當他五個月的總盈利達到三萬貫,才能將他因為募捐大會而獲得的這個一千貫免稅額度全部用完!
可事實上,整個大唐在五個月內能盈利三萬貫的商人還是極少的,也就是說那個捐了一千貫的外縣商人,雖然獲得了一千貫的免稅額度,但事實上他根本用不完這個額度,因為他五個月的盈利很可能就隻有一萬貫或者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