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教縣老太爺幾招(2 / 2)

縣老太爺傻眼,問道:“你怎麼知道他什麼身份?”

陳鳶指著死者的耳後,有一處烙印,道:“這是家奴的身份。”

那夜遊夜市的時候,天色還未完全黑,有燈火照著。趙仲身邊的小廝,耳後也有這個烙印,後來她追問,小廝說這是家奴都有的象征,隻要有了這個烙印,就不怕逃奴了。

縣老太爺又問,“那你知道凶手是誰?”

陳鳶道:“我觀察他的虎口處,布滿了老繭。說明這個家丁並不簡單,他有一身好功夫。既然有一身功夫,他完全可以抵抗,但他沒有抵抗,說明他不想也不能更不敢。凶手便是他的主人。”

都說關門打狗,主子教訓奴才用的是棍棒。一個家丁,從來大門不出,在府上終年伺候著,不會得罪什麼人。

家丁身上沒有反抗的痕跡,唯有頭部被棍棒所擊,加之脖頸被人勒著。陳鳶猜測,是人將家丁打暈,並勒死了他。

為什麼要殺了一個小小的家丁,一定是家丁發現了主人不可告人的秘密,這個秘密不能被任何人發現,必須得鏟除。

縣老太爺說道:“這不可能。”

陳鳶道:“大人此言,難道是此案還未了結?”

捕頭道:“凶手還沒有抓到。陳姑娘,你敢保證你的推理是正確的麼?”

她沉默了會兒,打包票的事情她不會絕對,但是她目前的推理應該是不會錯太多。

縣老太爺正為這個半個月前的案子所頭疼,一直查不到凶手,如今隻是戲弄戲弄她,沒想到她竟在破案推斷了。

陳鳶問道:“大人。家丁死的時候,是何人來報案的,又是何人第一時間發現的?”

捕頭說道:“報案人是府上的丫環,第一時間發現的是府上的主子。隻說人死了,不知是誰害死的。府上的每個人都沒有嫌疑,皆有不在場的證據。”

不在場的證據,互相佐證的證據可不算是。

陳鳶道:“凶手就在府中。請大人將報案人以及府上主子請過來一問便知。”

她請示上前,縣老太爺對她招了招手,她便附耳過去,教縣老太爺幾招。

老太爺點了點頭,認為她很聰明,能考慮這麼多。

但重點是麵前這個案子。捕快將隔壁梨花村的王大媽給帶了過來,王大媽親口承認,能夠為李鐵柱證明,不僅是她,還有其他的一塊兒種田的都看見了。

陳鳶仔細觀察她說話時的神態表情語氣,能看出她在實話實說還是在撒謊。

“大人,現場發現了一把匕首。”捕快呈上。

這匕首的做工十分的精致,少說五兩銀子一把。尋常人家一兩銀子便能過一年,這分明是有錢人家的消遣。

匕首上頭的紋路,也是與眾不同。

“現場可發現什麼足跡沒有。”縣老太爺發問。

“有,小的已經把足跡拓下來了。昨日下了場大雨,所以足跡格外的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