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寓言之書《莊子》的讀法(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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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正題之前,有必要先講兩個故事。

故事之一:電影《費馬的房間》裏,老數學家向三名同伴講了一個牧羊人的故事:“牧羊人帶著一隻狼、一隻羊和一筐卷心菜準備過河,但船很小,除了牧羊人自己之外,隻能容得下那三種動植物之中的一種,而如果沒有牧羊人的看管,狼會吃掉羊,羊會吃掉卷心菜。那麼,這個牧羊人到底該怎麼把大家都順利地帶過河呢?”

一名同伴遲疑了片刻,問道:“牧羊人怎麼會帶著狼?”

故事之二:伯特蘭·羅素提出過一個著名的“理發師悖論”,是說有一位理發師寫了這樣的一段廣告詞:“我願意為本市所有不給自己刮臉的人刮臉,我也隻為這些人刮臉,非常歡迎各位光臨。”於是,那些自己不刮臉的人紛至遝來,理發師的生意越做越好。有一天,理發師從鏡子裏看到自己的胡子太長了,便本能地拿起剃刀要給自己刮臉。但他突然怔住了,因為,如果他不給自己刮臉,他就屬於本市那些“不給自己刮臉的人”,他就當然該給自己刮臉;但他一旦給自己刮了臉,就不屬於那些“不給自己刮臉的人”了,他當然就不該給自己刮臉。理發師陷入了兩難,到底該不該給自己刮臉呢?

這個悖論得到過很輕易的反駁:“理發師寫的廣告詞是為了招攬生意嘛,但他給自己刮臉當然不屬於做生意的範疇,所以他當然可以給自己刮臉。”

至此而未露一點笑意的讀者或許就應該考慮一下是否還有讀下去的必要了,而對那些會心的讀者,一道窄門就在這裏被悠然推開。

首先我們來看一段提綱挈領的文字,這是《莊子·雜篇·寓言》概述全文的創作風格: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巵言日出,和以天倪。

寓言十九,藉外論之。親父不為其子媒。親父譽之,不若非其父者也;非吾罪也,人之罪也。與己同則應,不與己同則反;同於己為是之,異於己為非之。

重言十七,所以己言也,是為耆艾。年先矣,而無經緯本末以期年耆者,是非先也。人而無以先人,無人道也;人而無人道,是之謂陳人。

巵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曼衍,所以窮年。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曰無言。言無言,終身言,未嚐不言;終身不言,未嚐不言。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惡乎可?可於可。惡乎不可?不可於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非巵言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11](《莊子·雜篇·寓言》)

首先要做一點說明,自此以下引述《莊子》原文主要出於兩個考慮,一是《莊子》素來以文采著稱,不僅先秦著述無能出其右者,就算放到唐宋元明清也是第一等的文章,很值得欣賞;二是因為《莊子》的文字有太多讀不懂的地方,白話釋文隻能概述大意(有些地方連大意都概述不出),雖說“書讀十遍,其義自見”,但我以親身體驗來說,通讀《莊子》十遍,許多讀第一遍時不懂的地方讀第十遍還照舊不懂。

頗能令我釋懷的是,以劉殿爵這樣漢典英譯的名家也說過自己絕對不會去翻譯《莊子》,因為文本訛誤實在太多了;陳榮捷則在檀香山的一次學術會議上建議海外學者最好參照多種的《莊子》英譯本。(Robert E.Allinson, g-tzu for Spiritual Transformation:An Analysisof the Iers,第176頁)葛瑞漢也講“《莊子》的大量內容就目前的研究狀況而言是難以理解的,在這些篇章中的大部分極可能仍將如此這般費解下去”。(《論道者:中國古代哲學論辯》,第203頁)

這就是說,《莊子》的任何譯本(無論是白話漢譯還是其他語種的翻譯)都是靠不住的,我很讚同這個看法。那麼,我在這裏如果隻做白話釋義而不附以原文的話,一定會招致許多認真的讀者的批評。所以我的方法是,第一,對重點段落附以原文,白話釋其大意;第二,盡量避開那些實在無法理喻的段落。但非常不巧的是,現在要談的《寓言》這段內容,就屬於不能完全讀懂而隻能略釋大意的。

這一段是概述《莊子》的創作風格,說寓言占了十分之九,重言占了十分之七,巵言層出不窮,自然而然而已。所謂寓言,是假托外人來發言。就像父親不會親自為兒子說媒,隻有拜托別人來誇兒子的優點才更容易取信於人。我用這種方式來寫作實在是不得已的,大眾心理就是這樣,我必須順著來。所謂重言,是德高望重的長者的發言。他們的話很有權威性,足以製止爭論,說服別人。所謂巵言,就是無心之言,是沒有主觀成見的言論,汪洋縱恣,曼衍無涯,海闊天空,東拉西扯。

我對這段文字的釋義是否正確呢?我自己也沒多大的信心,不過各位讀者也找不到標準答案,因為古往今來的學者們給出過五花八門的解釋,莫衷一是。而其中的不少解釋與其說是解釋,不如說是猜測或臆斷。好在有一個最要緊的意思是大家沒什麼爭議的,那就是《莊子》一書處處以寓言說理——既不像《老子》愛用格言體和類比法,也不像《論語》那樣搞成個語錄彙編,更不像《孟子》那樣大段記述導師的親身經曆,還不像《墨子》那樣斤斤於抽象的思辨。《莊子》總是會編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和天方夜譚的故事,真偽莫辨,撲朔迷離,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小故事背後的大道理。

從文體發展的脈絡上看,寓言這一文體肇始於先秦,以莊子為大宗,是說理的利器,發展到後世遂分為笑話和兩途,也就是說,無論我們讀《笑林廣記》還是《紅樓夢》,其遠祖都是先秦寓言,而先秦寓言的最高成就恰恰就是《莊子》。

先秦寓言重在說理,有其內在的邏輯,也就是攻其一點而不及其餘。好比說我拿小貓釣魚的寓言來闡釋做事要持之以恒的道理,你就不能追問這隻小貓是否真有其貓,姓什麼、叫什麼,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是什麼;也不能拿出科學依據說小貓根本就不會釣魚,從而斷定這件事純屬捏造;——這兩種情況還算比較少見的,最常見的是第三種情況:由小貓釣魚的故事得出如下結論:我因為很不喜歡這隻小貓,所以編排了這個故事來諷刺它。

這是不是有點匪夷所思呢?——如果把“我”換成莊子,把“小貓”換成孔子,就會發現這樣的誤解實在是非常普遍的,就連一些嚴肅的學者也未能免俗。

的確,《莊子》在某種程度上似乎是一部鬥士之書,批儒反墨,鬥誌昂揚,孔子便常常以受教育、受揶揄的麵目出現在《莊子》的故事裏。但寓言畢竟是寓言,當寓言以孔子為角色的時候,孔子便不再是一個真實的曆史人物,而是變成了那隻釣魚的小貓。寓意才是要緊的,孔子這個角色並不一定要緊。如果說一則揶揄孔子這個角色的寓言就是在揶揄孔子本人的話,那麼反例又該如何解釋呢?

譬如同在《寓言》裏,莊子和惠施就有一段關於孔子的對話:

莊子謂惠子曰:“孔子行年六十而六十化,始時所是,卒而非之,未知今之所謂是之非五十九非也。”

惠子曰:“孔子勤誌服知也。”

莊子曰:“孔子謝之矣,而其未之嚐言。孔子雲:‘夫受才乎大本,複靈以生。’鳴而當律,言而當法,利義陳乎前,而好惡是非直服人之口而已矣。使人乃以心服,而不敢蘁立,定天下之定。已乎已乎!吾且不得及彼乎!”(《莊子·雜篇·寓言》)

這是莊子和惠施在議論孔子,莊子說孔子一直在與時俱進,先前認為對的,後來又認為不對,就這麼活了六十年,怎知他在60歲時認為對的不就是59歲時認為不對的呢?惠施認為孔子學習很努力,智識因此而不斷精進,但莊子說,孔子已經棄絕智識了,也不怎麼發表議論,他說他是從自然之本源稟受了材質,複歸於靈性的生活。接著,莊子又大大說了孔子一番好話,最後感歎道:“罷了,罷了,連我都比不上他呢!”

《莊子》的這段原文照舊無法理順,比如莊子引述的孔子的話到底斷在哪裏就是一個爭議問題,但無論如何,有一點是肯定的,即莊子確確實實地推崇了孔子一番,在孔子麵前自歎不如。再看《讓王》:

孔子窮於陳蔡之間,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糝,顏色甚憊,而弦歌於室。顏回擇菜,子路、子貢相與言曰:“夫子再逐於魯,削跡於衛,伐樹於宋,窮於商周,圍於陳蔡,殺夫子者無罪,藉夫子者無禁。弦歌鼓琴,未嚐絕音,君子之無恥也若此乎?”

顏回無以應,入告孔子。孔子推琴喟然而歎曰:“由與賜,細人也。召而來,吾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