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1 / 3)

1

老子升格為太上老君之後,帶起了好大的一脈香火。老百姓很少會去關心教理,總是見個泥胎就拜,禮多神不怪。於是,就像佛祖教人“四大皆空”而人們反而向他求財一樣,《老子》明明打著醒目的無神論旗號,可還是被人當成神了。

據《抱樸子·雜應》的描述,成神之後的太上老君好不威風,他身高九尺,鳥喙隆鼻,眉毛長五寸,耳朵長七寸,腳上有八卦圖案。他的床是一隻神龜,住的地方是金樓玉堂,台階都是白銀做的。他以五色雲為衣,頭戴重疊之冠,腰懸鋒之劍,被一百二十名仆童簇擁著,還有神獸環衛四周:左有十二青龍,右有二十六白虎,前有二十四朱雀,後有七十二玄武,十二窮奇在前開道,三十六辟邪在後壓陣,頭頂之上雷鳴電閃,熠熠生輝。

隻是如此陣容,哪裏還有一點謙衝退隱、洗盡鉛華的模樣呢。一個人一旦成為偶像,光環就遠比真實重要了。[58]

白居易寫過一首《海漫漫》,題下小注說“戒求仙也”,說了一些求仙的虛妄,最後歸結到老子頭上:“何況玄元聖祖五千言,不言藥,不言仙,不言白日升青天。”而老子的信徒們做得最多的,恰恰是《老子》五千言裏從來沒說的。

這就有必要說說我們的傳統。顯而易見的是,我們的傳統是在周代被塑型的,孔子宗周,後來儒學成了官方學術,綿延兩千年。但這約略可以說是官方傳統,還有一種民間傳統,正如萬誌英(Ri Glahn)說的:在現代考古學出現之前,人們隻是隱約地感覺到,中國宗教文化的許多基本特征都是源於商王朝的,現在我們已經能夠認可這個看法了。(The Sihe Divihe Demoniese Religious Culture)

商代的人有著虔誠的信仰,周人作為革命者,敵人支持的,我們就要反對,所以對天命、鬼神縱然不高聲反對,至少也很有幾分懷疑。周代是一個偏於理性的時代,狂熱的信仰傳統要到秦漢以後才被恢複。我們看諸子百家,真正抱持有神論信仰的隻有一個墨家,而這還與墨子的特殊身世有關:墨子有可能是宋國人,宋國正是殷商後裔的封國;墨子還有可能出身於社會下層,和周代上流社會的主流文化應該有一定的距離。

而即便是墨家內部,對鬼神之事的意見也很不統一。墨子本人堅定地高舉鬼神大旗,認為鬼神英明神武、公正廉明,但這個信念畢竟和社會現實的差距太大了,所以就連墨子的嫡傳弟子也漸漸開始懷疑老師的話了,搞得墨子要不斷地開導他們才行。

近年發現的上博簡有一篇《鬼神之明》,說是鬼神之明,其實對鬼神到底夠不夠明很懷疑。讓作者非常困惑的是,伍子胥那麼好的人竟然落得無比悲慘的下場,亂臣賊子榮夷公卻能得享天年,看來鬼神也不那麼靠得住。

《鬼神之明》到底要算哪個學派的文獻,學者們有說是墨家的,有說是儒家的,但對鬼神的懷疑可以說是當時社會上一種很主流的觀念。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人們需要的其實不是真相,而是心靈雞湯,所以後來佛教能夠在中國流行,就是因為引進了六道輪回的概念,並發展出許多易於被大眾接受的修正主義的解釋,把這個老大難的問題給解決掉了。

先秦時期,人們還沒有想得那麼多。我們回過頭來再看《老子》,它在這個問題上堅定地站在無神論的立場上,喊出了一句讓許多人都很不舒服的宣言:“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通行本第五章)

大家之所以感覺不大舒服,首先是因為儒家的核心理念“仁”在這裏處於一個很難堪的位置。有人說《老子》旗幟鮮明地反儒,這句話也算一個重要證據。

真是這樣嗎?我們先把這句話放在上下文裏看看: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

多言數窮,不如守中。

天地無所偏愛,任憑萬物自然生長;聖人無所偏愛,任憑百姓自己發展。

天地之間,豈不像個風箱嗎?空虛但不會窮竭,發動起來而生生不息。

政令煩苛反而加速敗亡,不如持守虛靜。(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

這是通行本第五章的全部內容。一共三段話,彼此不相關。要想把它們聯係起來,大概隻有“感悟”一途了。

若用個樸素而笨拙的辦法,對照一下楚簡本看,事情就變得有些蹊蹺了。郭沂先生做過一個統計,發現通行本的某些章隻有一部分見於楚簡本,而同樣一章裏,見於楚簡本的部分和不見於楚簡本的部分風馬牛不相及。第一個例證就是我們現在講到的這章。這一章,楚簡本裏隻有“天地之間,其猶橐籥乎”,並沒有“天地不仁”和“多言數窮”那兩段。(《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

在其他文獻裏尋找蛛絲馬跡。《文子·自然》引過《老子》這一章,但隻引了“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淮南子·道應》引《老子》這一章,卻隻有“多言數窮,不如守中”;《文子·道原》也引過“多聞數窮,不如守中”,緊接著的就是“絕學無憂,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看來通行本《老子》第五章的文字原本並不在同一章裏。(彭浩《郭店楚簡〈老子〉校讀》)

郭沂先生推斷,通行本的章節中不見於楚簡本的部分顯然是後人加進去的,既有加得生硬的,也有加得巧妙的。這個推斷很有說服力,也很有解釋力,我們就先依著它,把“天地不仁”這一句剝離出來,在儒道矛盾越發激化的那個語境下來理解。

2

首先解釋一下何謂芻狗。

1971年,有暴力美學電影宗師之稱的導演薩姆·佩金帕(Sam Pepah),拍了一部名叫Straw Dogs的經典禁片,但是很多觀眾不理解“稻草狗”(Straw Dog)和電影內容到底有什麼關係,其實這個“稻草狗”就是取自《老子》的“芻狗”。

在電影的一開始,達斯汀·霍夫曼飾演的數學教授大衛帶著美麗的妻子住到了妻子在英國的農村老家,想在這個寧靜的環境裏潛心研究學問,但這個書生氣十足的數學家總是受到那些粗獷的鄰居的欺侮,一而再,再而三,愈演愈烈,但他從來沒有發作。得寸進尺的鄰居們甚至設計騙他出門,借機強暴了他的妻子。

第二天,大衛夫婦在開車回家的途中不慎撞傷了智障青年尼爾斯,便把他載回了家,誰知道尼爾斯正受到一幹村民的追捕。明明事不關己,而一向逆來順受的大衛這一次卻堅決捍衛著自己的原則:不能在自己的家裏發生暴力。

大衛拒絕交出尼爾斯,因此被五名狂暴的追捕者圍困在家裏。

在僵持的過程中,村民們殺死了聞訊趕來的警長。警長之死不但意味著法製約束力的消失,也意味著暴徒們沒了退路。

大衛也沒了退路,他拿起一切可用的武器堅決地捍衛自己的私人領地。作戰的時候,大衛打開了留聲機,以蘇格蘭風笛作為自己的戰鼓。他仍然像平時那樣不動聲色,卻消滅了所有侵入自己住宅的人。

這是一部相當複雜的電影,可被解讀的歧義空間很大。至此,薩姆·佩金帕的“芻狗”至少可以獲得三個層麵的解釋:一是主人公終於視鄰居為草芥,殺人毫不手軟;二是“天地”和“聖人”都是“不仁”的,誰都不會為主人公遭受欺淩而出頭;三是主人公從來就不是一個懦弱的人,他在一些侵犯麵前之所以看似懦弱,隻因為這些侵犯並沒有觸及他的原則,而他的原則對所有人一視同仁,視所有人為芻狗,無論是侵入自己住宅的暴徒,還是自己那美麗的妻子。在第二和第三點上,可以說導演確實表達出了《老子》的意思,而且還清晰地告訴了我們,即便在清心寡欲的道家那裏,暴力也是天然具有正義性的。

所謂芻狗,如Straw Dogs這個英譯,是一種草紮的狗。《莊子·天運》裏,師金評價孔子,就用芻狗來做比喻,說在獻祭之前,芻狗被人恭恭敬敬地盛在竹筐裏,蓋著精美的繡巾,巫師要齋戒之後才能前來迎送,可等到獻祭之後,芻狗便被丟棄不顧了,過路人踩壞了它,樵夫把它撿回去生火。這時候如果再有人把它拿回家供著,恐怕睡覺都會做噩夢了。孔子不就是這樣嗎,先王的禮樂無非是當年的芻狗,時過境遷了,卻還要擺出來供著,難怪孔子一輩子碰壁。

就祭祀來講,芻狗好像還很靈驗。《韓詩外傳》還講過這樣一件事:上古有一位名醫叫作弟父,他給人治病隻有一個方法:以莞草編成席子,以芻草紮成狗的樣子,麵向北方祈禱,隻消十句話,病人就全好了。

蘇轍《老子解》說:芻狗在祭祀的時候被裝飾起來,被人們恭恭敬敬地供奉著,難道是人們敬愛它嗎?隻是這個時候就該這麼做而已;等到祭祀結束之後,剛剛還一身盛裝的芻狗就被隨意丟棄了,難道是人們討厭它嗎?隻是這個時候就該這麼做而已。

天地沒有仁心,把萬物當作芻狗;聖人也沒有人心,把老百姓當作芻狗。——這是不是意味著統治者對老百姓該照顧的時候就照顧,該拋棄的時候就拋棄呢?又由誰來決定到底什麼時候才是這個“時候”呢?

這個道理看上去有點駭人聽聞,稍微多想一想就會覺得毛骨悚然。不過胡適先生說,“天地不仁”的“仁”有兩種說法,一是慈愛,二是“仁”即“人”,“不仁”就是說“不是人”,不和人同類,然後給以很高的評價說:“古代把天看作有意誌、有知識、能喜怒的主宰,是把天看作人的同類,這叫作天人同類說(Anthropomorphism),老子的‘天地不仁’說,似乎也含有天地不與人同性的意思。人性之中,以慈愛為最普通,故說天地不與人同類,即是說天地無有恩意。老子這一觀念,打破古代天人同類的謬說,立下後來自然哲學的基礎。”(《中國哲學史大綱》)

不過,若依循胡適先生的這個解釋,不但天地不與人同類,就連聖人也不與人同類了。何況周代在開國時期就很有無神論的思潮,發展到老子這個時候,不但沒必要“打破古代天人同類的謬說”,反而要“建立”這個謬說了。

錢鍾書先生也說所謂“不仁”有兩種情況,應該加以辨析。

第一種情況就是我們最熟悉的儒家概念,所謂“天地不仁”“聖人不仁”,是說天地和聖人全都沒有愛心。第二種情況中醫都很熟悉,所謂“不仁”就是“麻木不仁”,指的是手腳麻痹了不能動,這在《黃帝內經·素問》裏就有記載,武威漢簡發現的醫書裏也有。

第二種意思在《老子》這一章最能貫通上下文,所謂“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就是說天地是麻木的、沒感覺的,任憑萬物自成自長、自生自滅;聖人也和天地一樣,任憑百姓自成自長、自生自滅。

無論把“不仁”理解為麻木不仁還是沒有愛心,總之,天地給萬物提供了一個可資生長的環境,其他則不聞不問,聖人同理。這對老百姓來講似乎有點殘酷,無論遇到了什麼不幸,任你哭天搶地也好,求神拜佛也罷,統統沒用。不過話也說回來,在《老子》的思路裏考慮問題,會發現百姓們之所以哭天搶地、求神拜佛,恰恰是統治者的有為之仁政要負很大的責任。

當然,也有一部分責任是老百姓自己要負的,誰讓他們欲望太多呢。如果統治者恬淡無為,被統治者淳樸寡欲,這該是個多好的太平世界啊。《老子》這麼想,至少出發點是好的。

錢鍾書先生舉出過杜甫《新安吏》的“眼枯即見骨,天地終無情”,說這句詩是“解老之渾成語也”。

《新安吏》是杜甫著名的“三吏”詩之一,說的是“安史之亂”期間唐軍在鄴城大敗,郭子儀退保洛陽,其他節度使各自逃回本鎮,唐政府為了補充兵員而強拉壯丁。杜甫當時正由洛陽去華州,途經新安縣,眼睜睜看著縣城裏未成年的孱弱少年盡在征兵之列。

悲天憫人的杜甫先是道出了一句似乎天地有情的話來:“白水暮東流,青山猶哭聲”,河水東流,一去不返,似是在象征那些被強行征召入伍的少年,青山定定不動,隻有哭聲一片,似是在象征新安道上送行的親人。[59]但是,青山白水的有情畢竟是人的感情投射,對於天地來說,這些無法回頭的少年是否就像無法回頭的白水一般呢?滄海可會憐惜一粟,茫茫無窮之宇宙,可會體恤這小小的、凡人的悲歡離合嗎?

3

這個意思,很多人接受起來都感到困難,人們總要為自己的命運求一個可以接受的答案。《莊子·大宗師》講過一個故事,子輿和子桑是好朋友,有一段日子天氣很壞,雨一連下了十天,子輿便開始擔心子桑,怕這個窮朋友撐不過去,就帶了夥食去看望他。到了子桑家的門口,卻聽到裏邊發出一種奇怪的聲音,又像唱歌又像哭號,仔細聽,是子桑鼓琴而歌:“爹呀!娘呀!天呀!人呀!”唱得急促而不成調子。

子輿推門進去,對子桑說:“你唱的是什麼呀,怎麼是這種怪腔調?”

子桑答道:“我正在想,到底是什麼原因讓我窮成這個樣子,可我百思而不得其解。難道要怪我的父母嗎?可他們又何嚐希望我混成這樣呢!應該怨天怨地嗎?可是天地沒有偏私,難道偏偏要為難我嗎?我之所以淪落到這般的絕境,看來不怨天地,不怨父母,這都是命呀!”

子桑的這番話,解答了道家人要麵對的一大難題:既然天地無私(天地不仁),為什麼人的貧富窮達會懸殊這麼大呢?總得有一個承擔責任的東西才行,既然天地承擔不了這個責任,那就怨命好了。[60]

如果能夠站在統治者的高度來看問題,答案就不會顯得那麼悲觀。比如一種典型的理解是:這一章是說天地對待萬物、聖人對待百姓,都一視同仁,並無偏私。按照王弼的經典注釋,天地如果存有仁愛之心,就會以自己的意誌來向萬物示以仁愛,以自己的標準來“有為地”改變萬物的自然狀態。動物吃草,人類吃狗(王弼錯誤地把“芻狗”理解為“芻和狗”),雖然殘忍,但這是生物的自然本性。如果天地要以仁愛之心來改變這些,反而對誰都沒好處。

《莊子·齊物論》說“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愛的出現意味著道的虧損,這種觀念可以看作對《老子》“天地不仁”一章的發揮吧。

這很像我們很熟悉的一個故事:在一個特定的區域裏,人們為了保護鹿群而滅絕了狼群,結果卻發現失去了天敵的鹿群反而在養尊處優的環境裏迅速退化了,於是人們幡然醒悟,“引進”了曾經悉心以滅絕之的狼群。

但麻煩的問題是,這個道理即便在自然界裏自然成立,但它可以原封不動地引入人類社會裏來嗎?有人就很樂觀,王弼以為這種“不恩不傷”的大道如果被天地違反了,萬物就無從生長,如果被聖人違反了,政治肯定就搞不好。(《老子微旨例略》)

但是,王弼所謂的“不恩不傷”實在有點牽強,因為他既然承認動物吃草和人類吃狗都是生物的自然本性,這自然就有恩有傷——草對牛羊有恩,牛羊對草有傷。這個道理還是《陰符經》講得更妥帖一些:“天地,萬物之盜;萬物,人之盜;人,萬物之盜也。三盜既宜,三才既安。”人與萬物的生長所依賴的養分總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從哪裏“盜”來的。草木要盜天的雨露和地的氮磷鉀,人要盜牛羊的蛋白質,蚊子要盜人和動物的血,天下萬物都是這種既相盜又相依的關係,這種關係隻要到達穩定狀態,萬事萬物就會相安不亂。狼群和鹿群就是這樣,不可以率然破壞它們在長久的博弈中形成的穩定狀態。

這種思想看上去很先進,但依然很難照搬進人類社會。比如,奴隸主剝削奴隸也可以達到一種“三盜既宜,三才既安”的穩定狀態,但這是不是人類社會適宜追求的目標呢?更讓我們習以為常的是,統治者自然會覺得犧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來換取整體的長足發展,這不但非常劃算,而且合乎正義,反正再怎麼犧牲也犧牲不到統治者自己。

人類畢竟要麵臨許多道德問題,否則就真可以依照社會達爾文主義來做事了。

換一個角度來想,先舉一個很簡單的切身的例子:你今天的晚餐食譜是羊肉燒烤,廚師正磨刀霍霍準備宰羊,你該怎麼做呢?

人類的天性就是雜食,所以人吃羊是“自然”的;而惻隱之心也是人類的天性,所以你不忍心看到小羊被殺也是“自然”的。孟子就折中地解決過這個問題:羊當然可以殺,可以吃,隻是君子應該遠離廚房,避免看到羊被宰殺的殘忍過程。小人有沒有惻隱之心,孟子就不管了。

這個道理引申之,如果我們手持先進武器,突然看到一隻老虎在追捕一隻小羊,我們應該怎麼做呢?按照“聖人不仁”的標準,我們應該聽之任之,不以自己的意誌去幹涉自然規律。王弼曾引用某位不知名的古人的話說:“人們很難領悟這個道理呀,隻知道非聖就是非聖,卻不知道聖也是非聖;隻知道不仁就是不仁,卻不知道仁也是不仁。”(《老子微旨例略》)換成我們容易理解的話就是:普通人隻能理解壞蛋很壞,一點都不好,卻無法理解真正的大好人看上去也一點都不好。

但按照儒家的標準,即便我們知道老虎吃羊是不可改變的自然規律,也知道老虎並不是因為道德品質敗壞才去捕食小羊的,還知道即便我們救下這一隻小羊也救不下千萬隻小羊,我們至少還是應該開槍把老虎嚇跑,把“眼前的”這隻小羊救下來才對,非如此則是人性淪喪、毫無惻隱之心的表現,也就不成君子了。

我們把邏輯再向前一步:如果吃與被吃的關係發生在人類社會的內部,我們又應該在何種程度上遵循“天地不仁”與“聖人不仁”的教誨呢?

4

天地對待萬物、聖人對待百姓,都一視同仁,並無偏私。——如果是這樣的話,倒很符合《莊子·天下》介紹的彭蒙、田駢和慎到的思想。在他們看來,大道包含萬物卻不做具體的分辨,人要效法大道,就得拋卻主觀,齊同萬物。[61]

這聽起來雖然舒服得多,卻不小心走進法家了——《荀子·非十二子》果然就批評田駢和慎到他們“尚法而無法”,但這說明他們好歹也是推崇法治的。

的確,以上的道理如果應用到政治實踐中去,就意味著:確切的法律條文才是對(統治者本人之外的)所有人一視同仁的,或者用現代公司來做例子,獎懲製度、考勤製度對所有員工一視同仁。賞罰基於既定的程序,而不是基於領導的好惡。《韓非子·用人》認為這種情況是最高的政治水平,即“至治之國,有賞罰而無喜怒”。馬王堆帛書《經法·國次》講“天地無私”,也近乎這個意思,但接下來就教人如何“正義地”吞並別的國家了。

這不隻是一個現代讀者才有的困惑,早在漢朝就有了。也許是本著一種善良的心理,相信不中聽的話一定是假話,所以漢朝一位給《老子》作注的前賢把這一章注釋得非常符合大眾的心理期待。這位前賢很可能就是留侯張良的九世孫,五鬥米道的創始人,第一代的張天師:張道陵,而注本的定稿也有可能歸功於他的孫子張魯。這個注本,就是在道教被尊為“四輔”之首的《老子想爾注》。[62]

斯坦因當年從敦煌莫高窟弄走了許多典籍寫本,其中就有《老子想爾注》的殘卷,現在我們隻好到大英博物館去看了。

《老子想爾注》對“天地不仁”一章的注釋別具一格,說所謂“天地不仁”,隻是對邪惡之輩不仁,對良善之輩卻很仁慈,“道”就是這樣懲惡揚善的。天地對那些壞分子視如芻草和苟畜。(注釋者顯然沒搞懂“芻狗”的意思。什麼叫“苟畜”,我也不明白,好在這並不影響我們觀其大略。)

接下來說聖人:聖人效法天地,對好人好事很仁慈,對壞人壞事就不仁慈。所以做人應當多積善功,使精神與天相通,這樣的話,就算遇到危難,天也能馬上知道,及時過來救你。那些庸庸碌碌的人卻像芻狗一樣,精神不能通天。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心裏藏著邪念,所以沒法通於上天,就像小偷不敢麵對警察。那麼在危難關頭,天自然不會知道,更不會來救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