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詢問了證人。他們承認那天看到我在那附近出現過,當時我的左手扶著一根拐杖。是否可能是我身體這可恥的一部分在我睡覺時利用一根拐杖將我運了出去呢?不!我的手腕還沒有堅固到能夠承受我八十五千克的並不合作的肉體。而從目前來看,反叛的區域還沒有超過我的手腕。
我再一次去醫生那裏谘詢,他向我解釋說我得了一種非常稀有的疾病。他希望能將我介紹給他的同僚並以我的病例作為主題寫一篇論文。我以最快的速度逃脫,這令我的左手十分不快,它不停地抓住一路經過的門來讓我減慢速度。
回到家裏後,我直接審問了我的左手。它每給我一個錯誤的答案,我就用一把鐵尺打在指頭上。當然,最初它嚐試了自我保護,將它所能拿到的所有鋼筆和橡皮擦都扔向了我的麵門。但是我將它綁在了桌腿上,並開始用電話簿打它,直到它同意寫字為止。電話簿打得很痛而且不留痕跡。在警察局裏,我們會盡量避免體罰,但是總有些情況下,我們必須讓疑犯張嘴。
左手決定合作,它用鋼筆寫道:“是的,是我殺了超市的售貨員。你不再注意我,而我找到了這個方法重新贏回你的注意力。”
“但你是怎麼將我整個身體帶到犯罪現場的?”
它寫道:“我被關在石膏裏的時候非常痛苦,但我有了時間思考,然後我做出了一個計劃。我使用了催眠術。當你睡著的時候,我將你掐到半醒,然後用一塊懷表催眠了你,讓你聽從我寫在記事本上的一切命令,連右手都同意幫忙拿著記事本了。‘去超市’我要求道,你就去了。在那兒,剛好隻剩下一位售貨員在重新數那天的入賬,隻有她一個人,這是我夢想的機會。我跳了起來,你也跟隨著我,我就用力勒死了她。”
真是恐怖!我絕不可能將這些解釋給我的上級聽的。如果我說我的左手殺了人隻是因為它覺得自己被忽視了,有誰會相信?
應該懲罰我的左手嗎?我猶豫了很久。
我用雙眼瞪著左手手掌和五個指頭。它是漂亮的,我的左手。畢竟,一隻手是極妙的,它能鉗、托、劈。所有的手指都是獨立的,指尖因為指甲殼而變硬,因此能夠抓撓和切斷纖維物質。多虧了我的雙手,我才能快速打字寫出警察局的報告,才能夠玩數百種遊戲,能夠洗澡、翻書和開車。我欠它們良多。隻有在我們缺少某件事物時我們才會發現這件事物是多麼的不可替代。我的雙手是器械中的奇跡,沒有任何機器人能夠與它們相匹敵。
我需要我的雙手,包括這隻叛亂的左手。
我最後得出的結論是:最好還是交個朋友。無論如何,這隻手過去對我還是非常有用的,以後也還是會如此珍貴。它想要自己的獨立,很好。這樣我就永遠都隨……手能有另一個意見了。我於是決定和我的左手簽訂一份合作合同。
右手代表我的利益,而左手代表它自己的利益。在主要條款中,我同意給予左手一點零用錢和每周一次的手部保養。作為交換,它同意全力配合身體的其餘部位,共同做好各項工作。它在我慢跑的時候會擺動,在我彈吉他時會配合右手的工作,等等。它同時也享有作為我身體的一部分的所有特權:熱度調節,血液補充,日常清洗,合適的衣著保護,以及每天九小時的休息。
就這樣,我有了一個重量級的同盟,總是在我身邊,總是為我效勞。另外,正是它建議我離開警察局開設自己的偵探社“MGPA”的,即法語“左手&佩提洛林偵探社”的首字母縮寫。
有些人認為,在偵探社裏我的左手是決策人,是它做出所有重要的決定,但這隻是嫉妒之人嚼的舌根。也許是因為他們的舌頭在白天四分之三的時間裏都被關在腐臭的嘴巴裏,夾在充滿汙垢的牙齒之間。這可是能讓人得幽閉恐懼症的。這些舌頭也想像我的左手一樣獨立。我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