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警局裏,我的左手會玩我放在辦公桌上的槍套,在我的報告上亂畫,點燃火柴並扔到字紙簍裏,甚至扯我上級的耳朵。

我最終決定問問我的左手有什麼新東西能讓它開心。例如,它是覬覦我右手上的戒指嗎?但我的左手拿起一支筆艱難地(我是右撇子,並不是左右手同樣靈巧)寫下:我們簽一個合作合同吧。

我以為自己在做夢。和自己的左手合作!可從我出生開始它就是屬於我的!手,是既得利益,絕不能對已經獲得的優勢進行談判。左手,我一直都是有的,它是我的。因為它似乎可以聽到我內心的聲音,所以我對它說:“然後還有什麼呢?!”

它重新拿起了筆:“我要有自己的零用錢以便能夠按照我想要的方式生活。如果你不讓步,我會讓你的生活變得難以想象。”

與其向它妥協,我更願意嚐試著將它帶到美甲店進行勸誘。一位迷人的年輕姑娘用溫柔的雙手細心地照料了它,並讓它重新擁有了迷人的外表。指甲閃閃發光。這隻叛徒左手上的一切都是幹幹淨淨的。但是,這種關懷並不能完全收買這個魔鬼。隻要一有機會,無論在何處,我的左手就會寫:不合作就搗亂!

我拒絕向它的要挾讓步。一天,我的左手掐住了我的喉嚨並嚐試著將我勒死。我的右手艱難地讓它放棄了。自此,我就知道了:我的左手是危險的。但我也可以是危險的,所以我警告它:“如果你繼續隻按你想的來做,我可以將你鋸掉。”

當然,這個念頭並沒有讓我開心,但是我也不願意總是生活在一隻不可控製的敵對之手的威脅下。為了向左手證明我的決心,我將它裝到了一隻滑雪手套裏,希望它能安靜些。然而,沒有效果。於是,我決定將它困進一個自己做的橡木盒子裏,讓它隻能握成拳頭。我就這樣晾了它一夜,第二天一早,我就覺得它是潮濕而痛苦的。監獄,對於執拗的左手來說,是最激進的方式。也許它終於可以理解這裏誰是老大了。

“我,諾伯特·佩提洛林,才是這具身體從指尖到骨頭深處毫無疑問的主人,從器官到附件的擁有者,荷爾蒙和胃酸運行的唯一責任人,血流和神經電流的主宰。我是我身體的主人。這個稱謂從我出生就歸我所有。無論我身體的哪個部分想要嚐試獨立都將會遭到強烈的鎮壓。”我重複道,就像是促進了統一的路易十一那樣。

我將左手從監獄裏釋放出來,再一次,在兩周多的時間裏,它行為正常。可隨後它拿起一支粉筆在牆上寫道:自由,平等,合作。太過分了,都到這份兒上了,它怎麼不要求有投票權?到時候,我的右手投右,而左手投左。

於是,我又將它關進了石膏裏一周。進籠子吧!當人們問我發生了什麼的時候,我回答說在滑雪時摔跤了。這次,我的左手沒能堅持多久。晚上,它悲傷地用指甲在石膏壁上刮著。勇敢的家夥,我決定將它釋放出來。它在重見天日時激動得顫抖。

在這次懲罰以後,我必須承認,我再不必抱怨我的左手了。我重新開始了正常的活動,直到一切全部被打亂的那一天。那時我正在調查一樁可怕的罪行:超市的一位售貨員在前一天晚上被勒死了。這是一樁可恥的罪行,偷竊甚至並不是其動機。在犯罪現場,大開的收銀櫃裏仍裝滿了錢幣。我注意到一些指紋並拍了照以便到實驗室進行分析。當我發現那是我左手的指紋時,我是多麼吃驚呀!

調查持續了很長時間。我謹慎地進行著調查,因為我不想讓自己如人們所說的那樣被抓個現行。但是,我的調查越深入,線索就越是統一指向一個結論——是我的左手做了這件事。另外,我的左手逐漸開始宣揚這項調查,就像是對我的嘲笑一樣。它滾動著手指就像在桌子上彈鋼琴,似乎在對我說:你想要開戰,那好,如你所願。

但有一個問題困擾著我:我的左手是怎樣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成功將我的整個身體帶到案發現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