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果舉起酒杯,“人生好比做72歲,36歲正好是你人生的一半,人生的上半部你一直處在摸索的階段,36歲以後你就活得明白了,以前無論有過什麼,都過去了,現在人生要翻篇了,所以你一定要喝,這不是酒,這是紀念你前半段生命的消失。”
立果舉起酒杯,跟丁克的酒杯碰到一起。
“喝!”
立果說。
丁克沒有理由不喝。
風景是什麼?
是窗外淅瀝下個不停的雨嗎?還是那棵在雨中飄搖不安的樹?或者是在雨中頂風而行的那個人。
那名行人從何處而來又到何處而去呢?
在2003年8月4日的那個夜晚,丁克竭力想弄清楚這個問題。
他知道這答案他永遠也不會清楚,他唯一能弄清楚的就是,那人是自由的,他從想來的地方來,又到想去的地方去。
他想去的地方是哪裏呢?
丁克在想。
是那個溫暖的房間嗎?
那個溫暖的房間有床、有橘黃色燈光,還有一個叫龐娜的女人。
他依稀記得那個叫龐娜的女人昨晚潛到他的夢裏跟他對話。
“你殺了他!”
“那是個意外——我酒喝多了?”
“胡說!你騙得了別人騙不了我!你是故意要這麼做的,你是個殺人凶手。”
丁克一時無言以對,隻有沉默。
“你為什麼不反駁了?你心虛了?”
“你是不是非常恨我!”
“對。”龐娜斬釘截鐵地說,“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我愛你!”
“你胡說!你愛的隻是你自己。”
“你不相信我?我真的沒有殺他!我承認,我原來是想殺他,為此我精心計劃了一切,但今天一見到你,一聽到你跟我說生日快樂,我所有的仇恨都煙消雲散不知飛到什麼地方去了,這一刻我才知道,原來仇恨也是有生命的,過了這個時間,仇恨就沒有了,就被其他的東西所替代,甚至當我想到我要殺死夏力後的情景,我要麵對一個失去父親的無辜孩子,一個失去丈夫的女人,我甚至可以預想到你看我的那雙眼神,我什麼都瞞不過你,還有楚潔,我又該如何麵對她呢!她那麼善良,而我轉眼間就讓她的孩子失去了父親——她的孩子會怎麼想?到那時我想象的快樂就會離我越來越遠,而我將背上永遠的十字架,我將終生受此折磨直至死去!
丁克動容地說。
但他的動容隻換來龐娜的嘲諷。
龐娜嘲諷地打斷丁克的動容:“看來你確實變了,不但變的殘酷,還變得會掩飾自己,替自己開脫了!”
“你真的誤會我了,我真的沒有殺他!”
丁克痛苦地看著她,似乎還想解釋,但龐娜已經把耳朵捂上:“你走,你趕緊給我走,你這個殺人犯!“
丁克隻有痛苦地看著龐娜,慢慢轉身走下樓梯。
8月4日的那個晚上,丁克記得龐娜曾經跟他說過這樣的話。
我愛你!
我們永遠在一起!
到底哪一個才是真實的呢?
他想。
他這樣想著,開著車,車速很快。衝向前麵的風景。
三天後。
立果收到一份遲來的生日禮物。
禮物是一個速遞公司小夥子送來的。
是一個牛皮紙信封。
封麵上寫著,“送給我親愛的兄弟!”
署名是丁克。
立果小心翼翼剪開信封。
裏麵是厚厚的一疊錢,還有一封信。錢分薄厚兩捆,厚捆的立果不用數也知道,是10000元人民幣。
他把那一雙貓一樣的目光盯在稍薄的錢上。
盯了足有10秒鍾。
他仿佛預感到什麼,小心翼翼展開那封信。
信不長,隻有25個字。
立果,我輸了,關鍵時刻我仍然沒有下去手,你沒用的兄弟——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