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定性(2 / 2)

葛二敏在走進案發現場那刻起就已經完全排除了這件案子是突發的、臨時起意的或者蓄謀已久的強奸搶劫殺人案的可能性。

根據排除法,以上兩種可能性不存在,現在隻剩下一種可能,那就是這是一起雇凶殺人案。

葛二敏有點興奮起來。

他從來不喜歡簡單的案子,越有挑戰性的案子越能激發他偵破案件的激情,有時可以整夜不眠。

要定性這件案子是雇凶殺人案,理由其實很充分。

從現在掌握的材料看,嫌疑人餘來富看似不貪錢財,他不要父母留下的遺產,白白送給哥嫂;他不貪圖朋友的錢財,有借必有還。簡直就像一個刀槍不入、視錢財如過眼煙雲的聖人,沒有被雇傭的可能性。但雇凶有兩種方式,一種拿錢,一種用情。餘來富從小父母雙亡,哥嫂又對他缺少關懷,親情缺失讓他的情感寄托出現問題,於是哥兒們義氣泛濫成災。這使他擁有了犯罪的潛質,極有可能被他人利用。這種人的情感世界一旦被哥兒們義氣掌控,生命和自由,兩者皆可拋,坐牢怎麼樣?挨槍子又怎麼樣?他會不計後果。

而被害人同樣具有被人花錢謀殺的“資本”。首先,許夢露人長得極漂亮,喜歡處男朋友,情場上的敵人一定不少,包括她的情敵和她的情人的情敵。其次,她官癮很重,街道辦事處雖然說盤子不大,就算一把手的書記也就縣局級這個連七品芝麻官都算不上的最起碼的小官,其它什麼主任、部長什麼的根本不上品,但既然有官就有政壇,有政壇就難免有幾個“政敵”。許夢露為了做官,為人處世難免出格,要“偷跑”,會“搶跑”,這就難免要得罪很多在同一起跑線上的“運動員們”,這些被得罪的“運動員”一旦惱羞成怒,同樣會作出非分之舉。當然這隻是一種猜測。當然了,要機關幹部做這樣極端的事也不容易,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呀……

葛二敏在自己辦公室裏閉目靜坐,好像老僧入定,但他的大腦卻在洶湧翻滾,大浪淘沙,渴望不斷淘出“真金真銀”來。

這時局辦公室的電話到了,通知他速去會議室開彙報會,市裏的有關領導馬上就要到了,急著要知道案子的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