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莫莫有一個秘密基地。
所謂的秘密基地,其實就是一個籃球場。先是沿著後院的小路一直走,走到路口就是一條寬廣的大道,這條道四通八達每條道裏都擺放著許多重型巨大的機器。這是個被廢棄的煙草廠。然後我們穿過這個煙草廠走到最後,是一大片荒涼的草地。這裏已經荒廢很久了,雜草肆意生長,沒有人來鞭撻它們規矩它們,因此才會這樣雜亂無章。
我們的秘密基地沒有大朵大朵的雛菊,也沒有什麼隨風飛揚的蒲公英。枯黃的草密密麻麻,生長的十分快速。
就隻是草而已。很長。很多。
然後轉身走到旁邊的籃球廠。空曠卻並不荒涼。
仿佛又看到那個小小的影子,獨自躺在籃球架下慵懶的曬太陽,影光斑駁,隱約看到微風吹起的發絲。
她叫莫莫。是我的。
彼時的我們還是不諳世事的孩童,會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而賭氣互不理睬,而總有一方會伸出手請示:我們和好吧。總有另一方故作驕傲的數落,分析,結論,然後勉勉強強一來二去的表示:不跟你計較是我大度。
如此循環往複。
手對麵永遠都是那張期盼的臉。
也許是我從小直來直去不懂委婉,在記憶中說和好的總是她,那個驕傲的無與倫比的倔強孩子永遠是我。所有的事物都會付出代價,比如每次哭的最凶的還是我。
所有的事物都會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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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會窮極一生都得不到最初最渴望的東西。無論用多堅定的話語去承諾,去想盡一切辦法讓對方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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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愛音樂,愛到崇尚自己的手指,身體發膚隻要不是手指受傷那就是小傷,都可以懶得去就醫。手指不行,傷及半點都覺得那是無法忍受的。小學時期便開始彈吉他,終日不辭辛苦的練習,那把最舊的厚板吉他上C和弦已經被壓出了痕跡,凹凸不平看得見紅漆下的木頭。一個小指頭肚的窩窩,在整把琴上看著頗為可憐。我聽的第一首是《等一分鍾》,那是她剛會掃弦
不久,興致勃勃的拿著撥片說要彈給我聽,掃了半天掃出這首歌。我卻十分歡喜,除了喜歡這首節奏感強的歌曲還有她抱著吉他彈彈掃掃的樣子。那是你看不見的自信。
她喜愛旅行,我們第一次的長期旅行是前年去的青島啤酒節。認識十多年的頭一次。然後看見她發著燒卻跟弟弟拚酒最後把弟弟完勝的灌醉又挽著我說要去酒吧結果旅店打烊。悻悻回到房間非要一起洗澡還不許開燈,然後抱著我睡在一起。第二天活蹦亂跳的手牽手從一個樹陰涼跑到另一個樹陰涼處。之後直到如今都再沒機會一起出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