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6:縱論大勢父子共話前程(三)(1 / 1)

子雲相信,以父親大人之才學,熟讀經史子集,博古通今,是有可能預測得出自己未來的。尤其是經常見父親掐算指頭,特別是遇到難事時,指頭一動,便能計上心來,再困難之事,都能解決。看來,這《易經》的確是一本好書,以後自己亦得多讀,熟讀才是。《易經》本來就是為官者必讀之書,更是可以預測前途吉凶之源,父親大人既然能為《易經》正義,勢必吃透了個中含義。父親大人撰寫的《易經正義》,其實亦是教人如何做官的,隻是,吃得透《易經》的含義,撰寫得出教人做官的秘訣,真正落到自己身上,未必做得最好。這就是古人常說的眼高手低,看者容易做者難吧。當然,父親大人一步步走來,《易經》的確幫了他很大的忙,不然,很難如此從容自如地應付眾多困難與災難。

不做事不犯錯,少做事少犯錯;一做事,總會有錯,沒有人一生做事卻一點錯都不犯的。這是千古不變之定律。鄢懋卿自己亦明白,這回總理全國鹽政,犯的第一個大錯,就是加收了四十萬兩餘鹽稅銀,與現在實際收到手的銀兩比起來,那四十萬兩“加數”,已經算不得什麼;第二個大錯,就是追討了前些年的欠銀,而這所謂欠銀,到最後亦沒人真正完全按照實際數額交清,白白地背了一身罵名;第三個大錯,就是因為時間短,怕完不成聖上交待的任務,顯得有些操之過急,辦事不夠從容大度,不夠完美;第四個大錯就是戲耍了慈溪縣令霍與瑕。已經斬了貪官吳仁,其實就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再罷免一個縣令,實屬畫蛇添足。但霍與瑕亦的確欺人太甚,罷他的職,實際上亦是在氣頭上所為。 雖說自己並未真正罷他,但欽差大臣所說之話,在別人看來,豈是兒戲?有了這四個大錯,就是給聖上征回再多銀兩,亦會給很多人留下口實。鄢懋卿總結此番江南之行經驗時,顯得並不太滿意自己。

子雲還是非常欣賞父親的,特別是在處理吳仁與霍與瑕這兩件事情上,其實留有非常大的餘地。霍與瑕是徐閣老黨羽,不然亦不會那麼囂張,硬要當眾侮辱欽差大臣。按說父親大人真要揮舞尚方寶劍,將他斬之,亦不為過。撤職一說,亦隻不過是口頭說說而已,根本沒報吏部,更沒專門呈報聖上,亦沒人派遣新任縣令去接任。霍與瑕實際上一直都是縣令,根本沒有真正被罷,隻是最近聽說他自己悄無聲息地離去,想必是為自己留下點麵子罷了。斬殺了吳仁,卻給其家人留下了活路,雖說有點濫用律法之嫌,卻亦有點法外開恩之意味。法典不外乎人情,斬殺吳仁是嚴正典刑,放其家人是法外開恩,並無太大衝突。父親現在檢討這四件錯事時,心裏並不難過,隻是覺得離他自己要求的還有一些距離,這趟差事辦得不夠完美而已。這個完全可以理解,亦就是說,父親其實是可以把這趟差事辦得更加完美,更加從容一些的。關於這一點,汗青相信父親,有這個能力。

鄢懋卿的確不是後悔,隻是覺得自己還是不夠老練,隻想著為聖上辦好差事,沒有顧及到方方麵麵。當然,亦有值得嘉許的地方,那便是此行遭遇了這麼多危險,沒有一次是真正的危險,而每一次,他都在關鍵時刻把握住了,沒有亂殺一個人。他明白,這將為他將來,或者子孫後代留下一條活路。倘若每次與人交手,都殺死對方,那麼,一定會結下不世之仇恨,將會危及子孫後代之生存。他慶幸自己還算冷靜,一路走來,沒有犯下不可饒恕的罪過。至於倭寇,那又另當別論,那是外邦夷族,牽涉國家與民族安危之大事,丁點都不能含糊,即使真的在這個上麵,遺留下什麼嚴重的後患,那亦是沒辦法之事,更是堅決不能後悔之事。大是大非麵前,哪怕是搭上全家性命,那又如何?

一路走來,鄢懋卿明白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大明王朝,其實已經外強中幹,倘若此時,倭寇真要大舉進犯,什麼胡宗憲,戚繼光,都不是人家的對手。像這樣小打小鬧的,就已經把一個國家搞得不得安寧,怎麼能應付舉國之戰?好在大明朝沒出內奸,否則,定要亡國。不過,這些想法,隻是他心裏想想而已,並沒向人說起過。

(傳說,在鄢懋卿自己保存的文集裏,有過這種想法的記載,甚至於設計過怎樣平覆倭宼的策略,就像嶽飛留下過《武穆遺書》那樣。隻是,該文集早已被毀,查無實據,傳說終歸是傳說。信便是真的,不信則就是一個傳說。即便是真的,鄢懋卿亦忽略了一個前提,那就是日本國內的戰亂,使他們無暇他顧,就算真要大舉侵犯大明,至少亦要等到他們國家統一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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