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快突圍吧!”鳳凰城東城樓上,侍從對元和道。
“四年前孤率我國精銳將士出征遼東,如今隻剩孤一人,孤有何顏麵再回去?”元和正欲拔劍自刎。
“元和!你無故進犯大齊,數年來戕害我遼東百姓,今日豈能就此一死了之?”李承中與幾十名士卒衝上城樓,李承中的喊聲驚得元和手中的劍掉在了地上。
“來人!把他帶下去,聽候處置!”
鳳凰城府衙大堂,李承中與眾將商議如何處置元和及高麗國。
“我朝立國之時,與高麗邊界在大同江一線;宣帝太興年間高麗國趁高句麗作亂出兵進犯,浿水以南皆被高麗竊取,朝廷發兵出征高麗,收複失地,並與高麗國簽訂和約,以北漢江為界。現在高麗再次入侵我遼東,我們應該乘勝南下浿水,恢複太興年間的邊界!”劉鬆道。
眾將皆言應乘勝越過浿水,直下北漢江。
“數十年來中原紛亂,無暇顧及遼東,這才使高麗一再犯邊,按說我們應該收複祖宗留下的土地。不過百年來大齊和高麗屢有戰爭,可以說是結下了世仇。如果我們繼續武力南下,雖然收複了失地,恐怕與高麗的仇恨會更深,日後遼東定會再生變故。”李承中說道。“太興二十九年朝廷在兵事上絕對壓製高麗的情況下,能接受高麗議和,如今我們是否也可以與高麗議和解決邊界問題呢?”
“丞相英明!”
興德八年六月二十七,經過二十幾天的商談,李承中與元和就邊界問題達成一致,簽署《鳳凰城和約》。和約要義如下:
其一,元和取消帝號,高麗國仍未大齊屬國,高麗王即位前須由大齊皇帝下詔冊封;
其二,大齊與高麗仍以高帝元興二十二年三月確定的邊界為界,即:大同江以北歸大齊,大同江以南歸高麗屬國;
其三,自興德四年至八年,高麗對遼東的入侵及對遼東百姓的傷害,高麗賠償大齊銀八百六十萬兩,糧一千三百萬石;
其四,設安平郡,轄熙川、龍林、東新、楚山、滿浦、慈城六縣,歸屬遼東都督府。
簽訂《鳳凰城和約》後,李承中在錦州以丞相名義代表朝廷召見原高句麗王袁俊、渤遼世子耶律武文(原渤遼王耶律邵文長子,興德七年耶律邵文病逝)。
“幾年來,元和入寇,致遼東不得安寧,現在好了,驕橫的元和終於被趕出去了,遼東恢複太平啦!”李承中對二人說道。
“全賴丞相天威和朝廷王師!”袁俊、耶律武文道。
“先前兩部歸遼東都督府轄製,為了兩部能得以休養生息,也防止日後高麗再次進犯,本相準備奏請皇上,重新冊封二位為王,賜爵,同宗室王爵,兩部可保留一定兵馬,除駐兵防務及賦稅,兩部不再受都督府轄製!”李承中道。
“多謝丞相!”
興德八年七月十九,在收複了高麗侵占的失地,安撫高句麗、渤遼兩部後,李承中率朝廷大軍班師,欲知後事如何,且待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