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飯(1 / 2)

別問我洋蔥去哪了,我也在找它。

Don’t ask me where is the onion, I am looking for it too.

我第一次吃手抓飯,是在陽朔。

2002年的春天。

那時候的陽朔,還是個清淨秀美的地方,很少有成群的旅行團,西街上也沒有披著披肩打手鼓的美女,石板路上轉著的都是悠閑的人。

我在那裏認識了很多來自天南海北的人——背包客、流浪漢、生意人、放假的學生、失戀的姑娘、極限運動者、民航機長……有很多人和我一樣,去了之後,很喜歡,就住下了。

有一天,隨幾個朋友去攀岩,在經曆了奮力攀登、掛在岩壁上尖叫和死而複生的下降之後,我四肢無力,饑腸轆轆,幾乎是爬著上車的。

回到據點——一個攀岩主題的小旅館,我們驚喜地發現:有一大鍋抓飯在等著我們。

一個來自新疆的小夥也住在那裏,他話特別少,我們平日圍在一起侃大山的時候,他就坐在旁邊靜靜地聽。

一個安靜的人,總是會冷不丁幹點什麼。比如親手端上一大鍋閃閃發亮的抓飯。一群又累又餓的人圍坐在一起,盡情享用了羊肉的香嫩、米飯的飽滿、葡萄幹的甜蜜、洋蔥和胡蘿卜的軟糯,一解疲乏。吃完後,大家坐竹筏去漓江對岸散步消食,我在竹筏上向這個小夥討教了手抓飯的做法。小夥很認真地糾正了我,他做的是新疆的“抓飯”,“手抓飯”是不正宗的說法。“地道與不地道,就在這一字之差。”

一轉眼,13年過去了。

我在經曆了各種遠行,停留;再遠行,再停留之後,定居在了塞外小城,有了一個孩子。

生完孩子的那段時間,除了喂奶,我百無聊賴,就天天做飯,研究吃的。

突然就想起了那道抓飯。

憑借著遙遠記憶中的食單,我去買了一些掛著點肥肉的鮮嫩小羊排、黃色的胡蘿卜、紫皮的洋蔥和葡萄幹。

把羊肉上的油剔一些下來,再把羊排切成3厘米左右的小塊,胡蘿卜和洋蔥切成條。

羊油先下鍋炒出油脂,再放植物油。

把羊肉炒到金黃色,再用中小火把洋蔥炒到軟滑、半透明,胡蘿卜炒出水分到軟。所有食材都不要炒得太幹,要保持彈性,加鹽。

米淘洗過後,平鋪在鍋裏的食材上,加水——一碗米對一碗半水,最後水的高度和所有食材齊平就好。

大火,加蓋,10分鍾左右開蓋翻一下米以免夾生,然後加蓋改小火,燒20分鍾左右。關火之後,不要著急揭開鍋蓋,再燜它一會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