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為什麼風行“角鬥”?
在古羅馬長達千餘年的曆史上,曾出現過一項血腥至極的娛樂活動,而且它延續了上千年之久,這就是“角鬥”。最初的角鬥是人與人之間的拳鬥,後來逐漸發展成為人與老虎、獅子等猛獸的肉搏。再到後來,為了尋求更大的刺激,角鬥發展為兩個鬥士手裏拿著利劍或三叉戟、盾牌或網套,相互刺殺。為了進行這種娛樂活動,羅馬人還專門建了許多雄偉壯觀的角鬥士競技場。
在我們看來,古羅馬人的角鬥是一種極為殘忍的血腥活動,但是角鬥卻是古羅馬人生活中的重要娛樂活動,當一批批角鬥士的軀體被猛獸撕裂之時,他們不但不對此感到厭惡和憤恨,反而為此大聲歡呼叫好。在當時,甚至現在,角鬥顯然已成為羅馬城的象征。曾有一位叫貝達的神父預言:“幾時有鬥獸場,幾時便有羅馬;鬥獸場倒塌之日,便是羅馬滅亡之時。”我們從中也可看出古羅馬與角鬥之間的淵源關係。那麼,古羅馬人為什麼要進行這種野蠻殘忍的血腥活動呢?他們角鬥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第一種觀點是:古羅馬角鬥與祭祀和宗教有關。
羅馬人真正的角鬥活動是從鄰近民族埃斯特魯坎人那裏學來的,而埃斯特魯坎人進行角鬥是為了表示對戰死沙場的英雄的祭奠。故持此觀點者認為,古羅馬人角鬥的目的也應如此,他們相信,死者可以用血來贖罪,因此便在葬禮上用殺戰俘和奴隸的方式祭祀死者。但是對此觀點持反對意見的人認為,古代有許多民族都有這種用奴隸來祭祀死者的迷信觀點,當角鬥在古羅馬風行之時,它最初的宗教意義早已不複存在,所以這種說法的理由過於牽強。
第二種觀點是:古羅馬皇帝和貴族舉辦角鬥比賽,是出於政治需要,而角鬥產生的根本原因則是奴隸製度。奴隸製度的最突出特點就是不把奴隸、戰俘、犯人當人看待,對他們大肆折磨和殺戮。奴隸製度中處於中間階層的是破產的農民,這些人雖然是“無產”階級,但他們卻是擁有選舉權的公民,手中握有選票,在政治鬥爭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就是統治階級也不敢無視他們的存在,甚至還要巴結他們。所以,這些全權公民仗著他手中的選票,即使破產了,也不會去勞動,並且還視勞動為恥,整天無所事事,不勞而獲,是社會的寄生蟲。由於角鬥是古羅馬人喜歡的一種娛樂方式,王公貴族為了籠絡民心,爭取更多全權公民的支持,於是就引誘他們,擴大角鬥規模,增多比賽場數,延長比賽時間,讓他們在長時間欣賞角鬥的過程中日益墮落、沉淪,成為對統治者唯命是從的工具。正如亞利桑那大學教授埃裏森·福特萊爾所說:“競技場奠定了一塊複雜的政治基石,與其說它意味著用糖衣來掩飾強製力,還不如說是羅馬統治者自身正在進行逼真的表演。競技場上的儀式是皇帝通過直接的個人態度變化來控製的方式,以此來造就和操控大眾情感的反應,重新規範地構建統治特權階層的命令。”即:古羅馬皇帝為了贏得羅馬民眾的支持,貴族為了光耀門第,總之是為了個人目的才煽起了角鬥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