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盤整中華(2 / 3)

統一度量衡

統一度量衡是秦始皇鞏固國家統一的一項極為重要的經濟舉措。之所以要統一度量衡,最為直接的原因就是戰國時期的度量衡是極為混亂的。

度量衡具體說來是三種不同的單位,“度”是計量長短的器具,而“量”是測量體積的器具,“衡”則是計量重量的器具。戰國時期,不僅國與國之間的度量基本上是不同的,甚至一個國家內不同地方的度量都是有所差異的。近代考古發現:同時是作為標準器的銅尺,在安徽壽縣發現的楚國銅尺長22.5厘米,而長沙考古發現的兩件銅尺則分別為22.7厘米和22.3厘米。戰國時期度量衡混亂的局麵由此可見一斑。

再說“量”。齊國實行的是“五升為豆,各自其五以登於釜,十釜為鍾”的計量進製結構。魏國則是以鬥為計量單位,而趙國的計量單位除了鬥和升之外還有分和益等。

度量衡的混亂帶來的弊病是顯而易見的,一是給各國之間的商品交換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另外就是給國家征收賦稅帶來不便。在戰國的諸侯大國中,秦國是最早在國內實行統一度量衡工作的,早在商鞅變法的時期,這項工作就已經開始了。

等到秦始皇統一六國的時候,山東六國度量衡在名稱、計量單位和進位製上既然相差如此之大,故而秦始皇下達了統一度量衡的法令。下令將秦國的度量衡製在全境之內推行,並且廢除山東六國原有的所有度量衡器。這一詔書的原文為:“二十六年,皇帝盡並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不一嫌疑者,皆明一亡。”

推行統一度量衡製的具體措施是,將這份統一度量衡的詔書全文加刻在秦統一前已有的度量衡標準器和新製作的度量衡標準器的器物上。如果說秦始皇的統一度量衡對於商鞅的統一度量衡有什麼發展的話,那便是秦始皇推行的範圍更廣,力度更大。在後來的曆史考古中,在我國的多個地方均發現了刻有這一詔書全文的度量衡標準器。

統一貨幣

春秋戰國時期,金屬鑄造貨幣已經在諸侯國之間廣泛流行。特別是當時的銅幣已經成了當時流通領域的主要貨幣。但是由於各個諸侯國之間長時期並立,各國銅幣在無論在形製、大小、輕重以及計量單位等方麵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甚至每個諸侯國都有著很多能夠鑄幣的城市和地點,這就使得幣製就更加地不統一。根據文獻記載,當時各諸侯國通行的銅幣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

第一種是布錢。布錢的形狀如同一種農具,它是由這種農具在商品交換中演化而來。另外,這種布錢主要流通的地域是韓、趙、魏三國。布錢的種類有很多,形態和重量也都各異。

第二種就是刀錢。刀錢,顧名思義是形狀像刀的錢幣。這種錢幣也是從刀這種商品交換中演化而來的,主要流通的地點是燕、趙、齊三國。其中,形製較大的尖頭刀主要流通在齊國,而形製較小的方頭或者圓頭刀流通於燕國和趙國。

第三種就是圓錢。這種圓形銅錢有圓孔和方孔的區別,方孔圓錢出現的時間較晚。圓錢出現的時間較晚,主要流通於秦國、東周、西周以及魏國等沿黃河地區。

第四種就是銅貝。銅貝的形狀是沿襲古代以貝為貨幣的習慣演化而來,形狀有些像海貝。

以上隻是流行較為廣泛的四大錢幣係統,還有一些小諸侯國,它們也有自己的鑄幣係統。在這種背景下,當時紛亂的錢幣係統已經給人們帶來了很大的不便。當秦始皇完成六國的統一後,統一幣製已經成了一件刻不容緩的事情。

統一貨幣的根本目的在於鞏固政治統治,為了建立一個與政治統一相匹配的經濟體係,必須在貨幣政策上實現統一。

秦始皇統一貨幣主要采取了以下幾種方式:

第一,將鑄幣權完全收歸國家,由國家統一鑄幣,對於私人鑄幣的行為進行嚴懲。在雲夢秦簡中就記載著查抄、沒收私鑄貨幣的案件。

第二,將貨幣統一定為上、下兩種,上幣為黃金,下幣為銅錢。黃金以“鎰”為單位,一鎰為二十兩。銅錢以“半兩”為單位,並明確在上麵鑄有“半兩”二字。原來在六國都能夠通行的珠玉、銀錫等物品不得再充當貨幣。

第三,依法保證貨幣的流通和管理。為了保證國家規定的貨幣能夠流通,秦律規定:凡國家鑄造發行的貨幣,無論質量好壞,都可以正常流通。對於那些拒絕接受符合流通條件貨幣的官吏和商賈,秦律規定這是一種有罪的行為。

秦始皇采用行政手段強行統一貨幣,這一舉措使得戰國幣製混亂的局麵得到了明顯的控製和規範。秦始皇推行的“內方外圓”的貨幣比六國的貨幣更加方便攜帶,流通起來也更加容易。從影響上來說,“秦半兩”的出現為後來的五銖錢做好了充足的準備。可以這樣說,“秦半兩”影響了中國古代兩千多年的貨幣形態。

這種“內方外圓”的圓形貨幣作為秦代的統一貨幣形態,這不僅是為了便於攜帶,其實還與中國古代的哲學思想是相契合的。中國在古代一直崇尚“天圓地方”的宇宙觀。先秦諸子們一直認為,天道為“圓”,地道為“方”。有了這樣的思想意味,這種貨幣形態最終能夠通行也是一種必然了。

秦統一度量衡和貨幣可以說是秦始皇在經濟改革中最為重要的兩個舉措。這也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中國曆史,對完善和鞏固封建專製製度起到了重大作用和深遠影響。

無論是統一貨幣還是統一度量衡,這其中有一個作用是無法回避的,那就是為了征稅的方便。征稅是一個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各種稅收也是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和經濟基礎。同理,古代的賦稅製度是皇帝專製製度的財政經濟命脈,它不僅是一種單純的經濟現象,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政治行為之一。

書同文

秦始皇以武力征服了山東六國,用虎狼之師摧毀了政治領域的隔閡,並且建立起了一整套適合君主專製的文化製度。但是秦始皇並沒有就此滿足,他將自己的目光對準了另外一個戰場,那就是思想文化領域。

說起文化領域,人們首先想到的恐怕就是書同文了。統一文字,可以說是中國文化史上最重要的大事之一。簡單來說,這件大事主要涉及了三個問題:一是為什麼要統一文字?二是秦始皇為了統一文字采用了哪些具體的方式?三是對於秦始皇的這一行為又該如何來評價?

首先說要統一文字的原因。其中最現實的原因就是被兼並的六國文字字形不同,嚴重影響了人們之間的交流和秦朝政令的傳達。試想一下,如果秦始皇親自下達的指令無法保證準確傳達到廣袤的秦國國土之時,秦始皇的統一也就失去了意義。此外,當時六國文字混亂的程度也是相當嚴重的。在春秋戰國數百年中,周天子因為自身的衰落,根本沒有工夫來規範文字。在長期分裂割據的狀態下,各國的文字都呈現出一種不同的狀況。為了消除這種不便,統一文字是不得不完成的一件事情。雖然秦始皇這樣做的目的隻是為了鞏固來之不易的江山,但在客觀上仍然起到了促進文化傳播的重要作用。

第二個問題,秦始皇實現文字統一主要是從兩個方麵進行的。首先,他先設定了一個全國性的標準。其次,秦始皇通過政令廢止那些和標準不相符合的六國文字。關於這件事,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序》中記載得非常明確:“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

根據這段材料,我們可以得知,秦始皇在統一文字的過程中,有三個人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一個是丞相李斯,另外一個是中車府令趙高,還有一個是太史令胡毋敬。丞相總管國家基本政務,李斯不但明確建議用秦國文字統一天下,而且明確提出廢除與秦國文字不同的六國文字,並撰寫《倉頡篇》七章。而趙高深得秦始皇信任,太史令是史官,同時也是皇帝的近臣,可能由於職業的原因,史官對於文字統一的要求往往是更加地迫切。

但在這裏出現了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很多學者認為秦始皇統一文字所使用的並不是小篆,而是隸書。其中最明顯的證據就是我們今天能夠看到的秦朝出土的簡牘上的文字都是隸書。

要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了解小篆和隸書的區別。從寫作上來看,小篆和隸書是兩種不同的書寫體式,小篆筆畫複雜,整齊協調,寫出來的字就像圖畫一樣工整漂亮,但是缺點就是書寫比較麻煩。而隸書筆畫比小篆要簡單得多,在書寫的過程中是將小篆的圓轉筆畫改為方折筆畫,書寫效果略微寬扁。那秦始皇在統一文字的時候,到底使用的是哪一種文字呢?

經過文獻和考古學分析,我們認為許慎的解讀是正確的,也就是秦始皇在統一文字時所使用的是小篆,主要有以下兩個理由:

第一,秦始皇為了統一天下的文字特意製定了三部字書。根據《漢書·藝文誌》中的記載,秦始皇下令丞相李斯所做的《倉頡篇》七章,令中車府令趙高做的《爰曆篇》六章以及令太史令胡毋敬所做的《博學篇》七章。而這些篇章都是用小篆寫成的。

第二,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曾進行了五次大規模的巡遊,在全國各處也留下了眾多的石刻。直到今天,我們依然能夠看到一部分這些刻石的臨本或者摹本。尤其是在泰山石刻中還有留存至今的實物。這些刻石文字均為小篆。刻石是在秦朝非常重要的活動,既然能夠使用小篆進行記錄,那麼可以肯定小篆必定是秦始皇統一全國時所使用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