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一個星期之後,我和李思哲才再次見麵。正值十月中旬,秋風席卷了大地非長青的樹種上的樹葉開始發黃,部分街道上的樹木已經開始落下黃色的落葉。
“打擾了。”李思哲在一個秋高氣爽的日子敲了萬事屋事務所的門。那天我剛好和林大叔一起修完一個老式空調,身上髒兮兮的,一看到他幹淨利落的穿著我突然覺得有些羞愧。果不其然,他一看到我就皺起了眉頭,但是嘴上半句批評我的話都沒有。
隨即他轉過身,跟葉大叔交談了幾句。後者從擺放好的書櫃中拿出一份牛皮紙文件袋交給了他,看上去裏麵裝著的大概是紙質文件。
我有些好奇他們到底交談的是什麼類容,但是卻不好意思開口。
就在我好奇得不得了的時候,林大叔拍了拍我的背,說:“不好意思,小唯。今天還是要麻煩你再跑一趟。”然後他交給了我一封信,信封上隻寫著收件人是萬事屋事務所,大概是一封委托信。
我剛要打開,林大叔就阻止了我。“等到了外麵再打開也不遲,而且這個任務必須由小哲來帶路。”聽林大叔這麼一說,我悄悄偷看了一眼李思哲。剛好他也看了過來,四目相對的時候他擺出了非常別扭的表情,我頓時為自己現在不修邊幅的模樣尷尬。
我一點都不想和李思哲一起去。
“這是工作。”大概是察覺到我不願意的感情,林大叔低聲叮囑了我一句。
我有些不情願地跟李思哲一起出了門,搭上了他家的便車。我原本以為會直接去委托人那裏,但是他叫司機繞路到我家一趟。我不解地看向了他。
“我們等一下要去見的人是個顏控。”李思哲解釋道,“你先回家打扮一下,最好換上長裙,等一下我會過來接你。”
我們兩人同樣坐在後排,同時兩人都極力坐在門側。看著他連看都不想看我的臉的態度,我覺得自己連坐上他家的車這件事情都讓我覺得懊惱。我有些生氣,卻不太好發作。畢竟他不過是現在的態度差一點,等一下應該會好轉的。
然而我自顧自的想法終究是錯的,半個多小時後再見麵時他的態度沒有任何變化。我已經洗過澡,穿上了我最漂亮的那條過膝長裙,還套上了薄的外套小衫,這些都已經是我目前最好看的裝扮了。
我極力組織語言去問他怎麼了,但是話還沒到嘴邊我就放棄了。倒不是因為他做出了什麼改變,而是已經到達工作的地點——擺渡人,這正是上次他們帶我來的酒吧。
就在我抬腳就往裏麵走的時候,李思哲叫住了我。“等一下,走這邊。”
他說完就轉身走了,我隻好跟上去。
在車上的時候我已經把信封拆掉,並看過了。因為一直是用左手拿的信,所以拆開之前並沒有注意到信封左下角“擺渡人”的標誌。我想林大叔他是因為看到這個這個標誌才決定將這個工作交給我。至於為什麼要和李思哲一起來,我還是想不出什麼原因。
“這邊。”李思哲停在了一個沉重的木門前,把手搭在手把上用視線輕瞄我一眼說道。我聽下來看著他,但是他沒有要看門的意思。“等一下你自己進去,進去之後就直接找店家老板。無論看到什麼都不要感到驚訝,什麼也不要問。你就直接告訴那個人,你是來工作。”
“你呢?”我問。
“我會在外麵等你,如果你半個小時內不出來我就先回去了。”我以為這個工作隻需要做半個小時,但是他補充說:“半個小時內出來表示你失敗了,明天我們會再來,直到你成功為止。”
我聽得似懂非懂,但始終沒弄明白自己要做的到底是什麼樣的工作。
“好了,”李思哲打開了那道看上去很沉重的木門,催促道:“進去之後直接往前走,不要回頭。”
我咽了咽口水,看也沒看他一眼就往裏麵走。我剛進去,身後的門“啪嗒”一聲就關上了。
店裏麵黑黑的,看上去什麼都沒有又給人一種這裏有些什麼的感覺。大概是非營業時間,店內隻有吧台上的水晶燈開著,明晃晃地照在吧台上。一個濕漉漉的無色玻璃杯被放在把台上,清澈的水浸潤了吧台的表麵。
我在酒吧的第一層找了一圈,半個人影都沒有找到,二樓也沒有人。
“有人嗎?”我大聲喊了一句。整個酒吧靜悄悄的,隻有我聲音在回蕩。再找了一圈之後我才將注意力放到吧台的位置。
雖然相較於其他地方,明亮的吧台處很顯眼,但是違和感也是相較於其他地方最多的。玻璃杯仍舊濕漉漉地擺放在上麵,水晶燈耀眼的光芒同樣刺眼。
“請問有人在嗎?”我又問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