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喪家之犬(1 / 1)

自八十年代開始,東北地區“碴架”就已經用上了火器。當時,最主要的“熱武器”是所謂的“五連發”、“沙噴子”,可以理解為,是土製的建議“霰彈槍”。

南方地區有所不同,在八三年全國嚴打之前,在南方的黑市,要買到一把改製過的警用槍,或是一柄軍用三棱軍刺,並不算太難,這一帶的軍用、警用武器往往由境外流入,又或者是越戰遺留下來的古董貨。

八三年嚴打之後,黑惡勢力安分了一陣子,但過了九十年代,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遊走在法律以下的黑色、灰色勢力又開始死灰複燃。

雖然,從專業的角度講,這個時候,一般人已經弄不到真正趁手的“熱武器”了,但一把改製手槍,卻依然具有足夠的威懾力,當所有人都用甩棍、卡簧的時候,如果人群中,有那麼一個人敢動真槍,那麼,在混混當中,他絕對算得上是大哥了。

此刻,淩飛也被完全震懾住了。

此刻,他忽然想起了買卡簧的時候,“叉燒”對自己說的話:“小孩子混江湖,玩玩就好,千萬別玩大了。”

他知道,這回,他是真玩大了。

“你誰啊?”爆樽哥打著酒嗝,含混不清地問道。

“我,淩……淩飛……”淩飛遲疑了半晌,終於結結巴巴的開口。

“嗬嗬,淩飛啊,我……我認得你啊,就是你,很犀利,敢在我看的場子抓人,還砸東西,是吧?爆樽哥的場子裏玩‘暴樽’,你知道,是什麼後果嗎?”爆樽哥冷笑著,問。

淩飛不敢說話,緊咬著牙關,此刻,他渾身都在微微顫抖。

“本來,我是不想……嗝,不想動你的,但你自己送上門來,我就非得,給你長長記性……”爆樽哥的手槍,慢慢往下移,淩飛意識到,對方隨時都可能開槍,他不敢殺了淩飛,但是對他腿上開一槍,也足夠讓他落個殘疾。

淩飛知道,現在,他隻剩下最後的機會了,對方喝醉了,站都站不穩,或許他還有一線生機。

於是,壯著膽子,突然大吼一聲,猛地推了一把爆樽哥,爆樽哥果然沒站穩,踉踉蹌蹌的向後退去,淩飛想都沒想,轉身就跑,狂奔起來。

他從來沒跑得那麼快過。

身後,爆樽哥一邊大笑一邊吼道:“你狗仔似的跑什麼,你跑的掉嗎!?”

“砰!”

緊接著,槍響了。

淩飛腿一軟,卻並沒有倒下。他顧不得那麼多,繼續往前衝刺,很快就出了巷子,巷子裏,爆樽哥依然在大笑、大叫,隻是那笑聲和叫聲,在淩飛聽來,比哭還難聽。

小城並不大,淩飛一路跑回了家,反鎖上了門,才想起來檢查自己身上是否受傷。所幸的是,除了滿身塵土,狼狽不堪之外,他身上沒有傷口。

但即便如此,淩飛也已經幾乎被嚇破了膽,接下來幾天,淩飛緊閉門窗,半步都不敢踏出門去。而與這恐懼相伴的,是他感覺到,自己曾經引以為傲的那點尊嚴,正一點點的流失。

隻是,淩飛並不知道,爆樽哥是不可能來找他了。

因為,在淩飛逃出深巷的那一刻,聽見的那比哭聲還難聽的笑,並不是笑聲,而是真正的哭喊、慘叫。

爆樽哥的槍,炸膛了。

實際上,爆樽哥當初買那把槍的時候,那個賣主就對他說過:你拿著槍,嚇嚇人,充充大佬可以,但改製槍就是改製槍,最好少開,一則,容易招來差人;二則,當心炸膛。

爆樽哥期初沒當回事。

而且,這把槍,也著實讓爆樽哥在江湖上“大佬”了幾年。

隻是誰也沒想到,細佬謝因為喝多了,讓暴樽的人捅進了醫院;暴樽,同樣因為喝多了,開了那把容易炸膛的手槍。

淩飛並不知道這一點,那聲槍響,不僅僅截斷了爆樽哥的手指,炸花了他的臉;同時,也幾歲了淩飛最後一點自信,他徹底崩潰了。

那幾天,他不接電話,不出門,不吃飯,也不睡覺,坐在茶幾前,一支接著一支地抽煙。

母親離開之前,屯在家裏的那點香煙,被他一股腦兒全部抽完了。

短短幾天,他變得比細佬謝更邋遢,眼窩深陷,滿臉蠟黃。

直到三天之後,忽然,一陣急促的敲門聲,讓房間裏這個不辨白天黑夜的少年,嚇得差點從沙發上滑下去。

與其說是敲門,倒不如說是砸門,而且一次比一次用力,淩飛知道,這一劫他怕是躲不過了,於是,起身,晃晃悠悠的來到門前,小心翼翼的把門打開。

外頭站著的,卻是陳學武,隻是這個時候的陳學武,完全沒了平時的和藹,取而代之的,是滿臉野獸一般的暴怒。

淩飛還來不及喊一聲“陳叔”,就被他一把揪住了衣領,向外頭拽去。